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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讀出歷史中的不得已

    當時誰敢這樣說,秦始皇立馬就會把他砍了!秦國的列祖列宗,幾代人接力才滅掉六國,完事後再分封?有病嗎?

    劉邦搞分封制,異姓王是因為在反秦過程中形成的歷史遺留問題,劉姓王是劉邦吸取了秦朝滅亡的教訓,特別是趙高、李斯聯手之下,秦朝宗室幾乎被殺光,做出的針對性改變。

  • 2 # 博士科普

    秦始皇剛剛消滅了六國,實現了大統一,如果再採取分封制度,那與之前的的七國戰亂之時又有何區別。採取郡縣制就不同了,他就實現了中央的高度集權,加強了對全國各地的掌控能力,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統一。

  • 3 # 明道若昧

    中國自從夏朝到清朝,只有三種模式,郡縣制、分封制和混合模式。

    三種模式各有利弊,秦國在秦始皇統一前已經實現了郡縣制。

    統一之後繼續採用郡縣制的原因無非以下幾種:

    一、沿襲祖制

    二、周亡於分封制

    三、便於加強中央集權制

  • 4 # 閒來聊史

    秦漢之制,郡守於每年秋冬向中央朝廷申報一年的治狀,縣也同樣要上集簿於部,中央或郡即在這時對其下屬進行考核,有功者可授獎賞或遷升,和考課相輔而行的是監察制,中央派郡監或刺史以監郡,郡縣也各派督郵以監縣或鄉。

    刺史、督郵等可隨時按劾有罪贓的守、令或其他官吏。由於自上而下的層層監督,使得中央政令能較為順利的貫徹到基層,保證了政令的劃一性。秦漢的郡縣制代替了周的分封制,也即從地方分權演變為幹強枝弱的中央集權制,為後來的兩千多年的地方行政體制奠定了堅固的基礎。

    東漢末年,原監督區性質的州轉變為郡以上的行政區,地方行政制度始成州郡縣三級。總之郡縣制廢除了奴隸主舊貴族時代的世襲特權,有利於形成中央對地方的垂直管理形式。廢除了分封制,基本上解除了地方割據勢力對登機中央集權的威脅,既是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官僚政治取代貴族政治的重要標誌。

    郡縣制下的郡守和縣令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免,從而使君主有效的加強了中央集權,有利於政治安定和經濟發展。郡縣制從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來分封割據的狀況,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管理,有效的維護了國家的統一。

  • 5 # 四為敘史

    1.到秦始皇時,分封制實行的各項基礎都已經不復存在。

    (1)從經濟上講:分封制能夠實行的原因在於當時生產力低下,最珍貴的資源就是人力和土地,所以只有實行分封制才能保證各統治階層獲得足夠的資源來供養自己。而到了秦始皇統一六國時,鐵犁牛耕技術已經大規模採用,使得農業生產力獲得較大發展。這樣情況下,統治階層很容易獲得足夠的資源,他們需要思考的是怎麼樣保證自己能夠持續獲得更多的資源,就只有動用大規模的人力、物力去保證農業生產才能滿足他們,那麼中央集權的郡縣制就最合適不過了。

    (2)從政治層面來講:分封制賴以存在的核心——血緣這一東西並不靠譜,很容易導致諸侯爭霸,使中央被架空,從而導致國家分裂。秦始皇也正是看到了這一點,不願意看到自己統一的國家再次陷入分裂。同時,商鞅變法以來,行縣制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3)從思想文化上將:秦國自商鞅變法以來就採用法家思想,強調中央集權,所以作為秦國的繼承人,秦始皇肯定會受到這一思想的巨大影響,這也是他廢分封,行郡縣的重要原因。

  • 6 # 張銳銳

    秦一統六國,打破了原有的貴族分封世襲制,新的疆土需要新的制度進行管理。

    李斯丞相遵循法家學說理論,透過郡縣制能大大加強帝國的管理效率,而且始皇帝的多項大工程修長城,通水利,建阿房等。按照當時的科技水平,這個體量的工程需要大量徵收人力。只有郡縣制可以實現如此龐大的人力征集。

    分封制的結果導致中央權利越來越小,地方諸侯爭霸強大。秦始皇已經看到這個方式的落後性。有怎會還用分封制呢?

  • 7 # 閒來且飲一壺茶

    秦人為什麼實行郡縣,而不實行分封,這個要從他的前任周朝說起!

    “封建”實指西周“分封制”.分封制下,諸侯到卿、士,其權力、地位和財產一切世襲,一般平民被排除在政治權利之外.

    秦始皇推行郡縣制,郡守、縣令有皇帝任免,不得世襲,官吏任免的標準是才幹政績,故地方政治權利向一般平民開放,此即所謂“公天下”.

    周朝自武王伐紂建立周朝後,大封同姓,功臣,前朝後裔為諸侯,結果導致春秋戰國到秦一統天下,亂局持續了幾百年!

    秦朝建立,秦始皇讓眾臣討論治國之策,以丞相王綰為代表主張實行分封制。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丞相綰等言:“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毋以填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而李斯力排眾議,主張實行郡縣制。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盛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雔,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賜之,甚足易制。其實就是因為戰國亂的太久,所以秦始皇選擇了郡縣!

      郡,是中央政府以下最高一級地方行政機構。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國土空前廣袤,分天下為三十六郡。後來,隨著邊境的開發和郡治調整,增至四十餘郡。郡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長官,對上承受中央命令,對下督責所屬各縣。

      縣,是郡的下級行政機構。縣的長官稱縣令或縣長,由朝廷任命,主要任務是治理民眾,管理政財、司法、獄訟和兵役。郡守透過每年的考核和平時的檢查,對縣令、縣長的工作進行考察。

      這就避免了諸侯王混戰的局面出現!

    但郡縣制也有一定的缺點,比如秦完全實行郡縣,結果天下一亂群雄並起,皇室沒有輔翼,後來的漢邊吸取了教訓,雖有呂氏為亂,但有眾多的劉姓藩王在,劉邦子孫畢竟沒丟江山!

    以至於後世沒有藩王做為屏仗的,一有權臣,多會改朝換代,反之,藩王太盛的又多會謀反作亂!但相較於春秋戰國,後世多采用封建和郡縣並存的格局!

     綜上所述,秦朝推行郡縣制是各種因素的匯聚,當然也有許多因素隱藏在歷史的背後,不為人知的奧秘也是人們探索歷史的力量源泉。郡縣制是當時歷史發展的一種趨勢,是適應當時生產力發展的需要。郡縣制鞏固了秦朝的統一,加強了中央集權,對後代王朝的統治具有很大的借鑑作用,對現代的地方行政區劃制度也是影響深遠。

  • 8 # 解秘歷史

    秦漢之制,郡守於每年秋冬向中央朝廷申報一年的治狀,縣也同樣要上集簿於部,中央或郡即在這時對其下屬進行考核,有功者可授獎賞或遷升,和考課相輔而行的是監察制,中央派郡監或刺史以監郡,郡縣也各派督郵以監縣或鄉。

    刺史、督郵等可隨時按劾有罪贓的守、令或其他官吏。由於自上而下的層層監督,使得中央政令能較為順利的貫徹到基層,保證了政令的劃一性。秦漢的郡縣制代替了周的分封制,也即從地方分權演變為幹強枝弱的中央集權制,為後來的兩千多年的地方行政體制奠定了堅固的基礎。

    東漢末年,原監督區性質的州轉變為郡以上的行政區,地方行政制度始成州郡縣三級。總之郡縣制廢除了奴隸主舊貴族時代的世襲特權,有利於形成中央對地方的垂直管理形式。廢除了分封制,基本上解除了地方割據勢力對登機中央集權的威脅,既是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官僚政治取代貴族政治的重要標誌。

    郡縣制下的郡守和縣令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免,從而使君主有效的加強了中央集權,有利於政治安定和經濟發展。郡縣制從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來分封割據的狀況,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管理,有效的維護了國家的統一。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 9 # 艾經典

    分封制在秦孝公實行商鞅變法前一致採用的制度。商鞅變法前,秦國國力衰弱,處於內憂外患的危險時刻。而造成這樣結果的根本原因就是秦國採用分封制導致的。王宮貴胄諸侯一方,經濟、軍隊不受中央控制,造成國體空虛。商鞅變法的核心就是取消封地,推行縣制。經過商鞅變法後才讓秦國國力暴漲,傲視群雄。

    實行郡縣制,郡守、縣令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襲,使君主有效地加強了中央集權,有利於政治的安定和經濟的發展。

    秦始皇如此雄才大略,不可能不明白其中道理,而倒行逆施實行分封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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