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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並不傻!他之所以不繼續實行雍正皇帝推行的新政,也有他自己的考量。下面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
新政到底是什麼?雍正皇帝推行的新政有三:官紳一體當差納糧;攤丁入畝;火耗歸公。
官紳一體當差納糧:即廢除了官吏士紳不用繳納賦稅、服勞役的陳規,要求他們和百姓一起交稅、服役。
攤丁入畝:把原先的按人頭交稅改為按土地多少交稅。
火耗歸公:清朝官員正當的俸祿其實很低,一品大員也不過百餘兩銀子,官職低那就更少了,這樣就只能向百姓索取,搜刮民脂民膏,貪汙受賄來增收。這就是所謂“火耗”。實行“火耗歸公”就是把官吏這部分見不得人的“經濟來源”放在明面上,從中抽取一部分給官員作為補貼作為他們的額外收入。
新政到底效果如何?自康熙晚年以來,吏治腐敗,官員貪汙橫行,因循懈怠,百姓負擔沉重,階級矛盾尖銳。雍正施行的新政無一不針對於此,官紳一體當差納糧:減輕了百姓的賦稅負擔,同時也讓百姓心裡平衡了不少,拉攏了民心;攤丁入畝:讓貧窮人口多的人民繳納的賦稅大大減少,把負擔轉嫁給了擁有大量土地的地主;火耗歸公:雖然不能在根本上澄清吏治,但是對於吏治腐敗還是起到了一定程度的肅清,應當給予肯定。
到雍正末年,國庫殷實了,有存銀6000餘萬兩。社會矛盾也緩解了,雍正在位的十三年成為大清唯一沒有農民起義的君主統治期。
為何乾隆要廢除新政呢?1.新政效果雖然顯著,但是得罪了大批計程車紳,(這也是雍正名聲到今天也不好的原因)乾隆皇帝當然明白這個道理,為了拉攏士紳階層,讓自己的皇位更加穩固,也留下一個“千古美名”,他不得不放棄了新政。
2.乾隆登基之後國庫很豐裕,這讓乾隆以為自己毋需再實行新政來充實國庫了。
廢除新政雖然為乾隆拉攏了人心,但是卻造成了乾隆晚期的吏治腐敗,農民與地主甚至是統治階級矛盾激化。後來發生的“白蓮教”起義也和社會矛盾尖銳不無關係,可以說有利也有弊!
我想雍正皇帝若是看見乾隆這樣對待新政,怕是要從陵墓裡爬出來罵他喲!大家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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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涉及兩個要點:一是雍正新政有哪些內容,二是乾隆繼位後廢除了哪些內容。
雍正新政是包括政治、經濟、民族、文化的綜合性改革,政治改革措施有秘密立儲制、密摺制、增設軍機處,民族政策改革主要是改土歸流(把少數民族土司管理體制改為政府官員管理體制),這些措施都被繼任的乾隆帝保留下來,軍機處更是取代了內閣。雍正新政被乾隆廢除的改革措施,集中在經濟和文化領域。在文化領域,雍正親自撰寫《大義覺迷錄》,與曾靜展開“華夷之辨”,再興文字獄,捕殺反清復明學者。乾隆上臺後即永久封禁《大義覺迷錄》,嚴禁發行。
雍正新政的經濟改革措施主要是官紳一體當差納糧、攤丁入畝、火耗歸公、清查虧空。除火耗歸公被乾隆繼承外,其餘均被廢除。是因為改革方向錯誤嗎?不是,雍正經濟改革切中了經濟財政弊端,方向沒有錯。是因為改革沒有成效嗎?也不是,雍正經濟改革成效顯著,達到了填補全國錢糧虧空、保持財政贏餘的改革目標。既然方向正確、成效顯著,為什麼乾隆要廢除呢?我們還是對這些改革措施來具體分析吧:一、清查虧空,放了當權派的血
康熙平三藩、收臺灣、消滅葛爾丹、擊退沙俄侵略,連年征戰,導致國家財政出現危機。到了康熙晚年,因九王爭儲,朝中漸成朋黨相爭之勢,各級官吏趁機貪腐,利用各種名目挪用公款、損公肥私,造成巨大的錢糧虧空。典型例子即《紅樓夢》作者曹雪芹的曾祖曹璽、祖父曹寅,借康熙南巡住在曹家的機會,挪用公款達60萬兩白銀,一直不還,朝廷也沒人敢去追繳欠款。
雍正即位一個月,就開始了嚴厲的全國大清查行動,被革職抄家的地方大員很多,湖廣佈政使張聖弼、湖南按察使張安世、江蘇巡撫吳存禮、布政使李世仁、江安糧道王舜均被抄家。戶部查明虧空250萬兩,雍正責令該部歷任官吏賠償150萬兩,另外100萬兩由戶部逐年彌補。內務府官員李英貴冒支正項錢糧100多萬兩,雍正抄他們的家產來抵償。山西巡撫蘇克濟貪汙450萬兩,雍正帝抄沒其家產外,責令其管家趙七幫助賠補20萬兩。經過三年的嚴厲清查,中央財政和直隸、河南、山西等省的錢糧虧空基本補齊,讓貪官們放了大血。二、火耗歸公,動了官僚階層的乳酪
清初官員工資待遇低,位極人臣的張廷玉俸銀180兩、祿米180斛,七品知縣年工資僅45兩。靠這點俸祿,州縣官員難以維持生計,朝廷便默許各地官員加收“火耗”來補貼。所謂“火耗”,指各州縣在收完賦稅後需把老百姓上交的散碎銀子熔鍊鑄成銀錠,再上交財政。由於收來的散碎銀子純度、標識不一,在熔鍊鑄錠過程中必定出現損耗,各州縣就以“火耗”為由向老百姓多收稅銀,一兩銀子火耗達到二錢、三錢甚至五錢。這是正稅之外無固定標準的附加稅,屬於地方性稅收,完全由地方官控制,是各級官吏貪汙的主渠道,在康熙晚年很嚴重,流傳著“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說法。
雍正元年,山西巡撫諾敏請求將該省各州縣火耗銀全部上繳布政司,一部分用作填補無著落的虧欠,一部分給官員作養廉銀。雍正當即批准實行,並在全國推廣山西的做法。實行火耗歸公,由朝廷統一管理這個地方稅,把徵稅權由地方統一到中央,降低了火耗率,制止了官吏亂徵附加稅,大幅度減輕了人民稅負,對整頓吏治、減少貪汙有積極作用。雖然各級官吏的工資翻了5~10倍,但這項改革仍遭到全國官吏普遍抵制,原因在於既使工資翻10倍,比起自行徵稅也是九牛一毛,他們當然反對。三、官紳一體納糧,觸犯旗人和士大夫利益
兩千多年的封建體制,考取功名者免徭役賦稅是基本制度,“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是所有人的人生目標:登上天子堂,也就是當上官老爺,從此就再也不用納糧交稅了。不僅他們自己不用納糧交稅,老婆孩子、家奴侍女也不用交,甚至他家的土地都不用繳稅,這就是很大的優惠待遇了。
雍正上臺後,實行官紳一體當差納糧,是指官員、地主也必須繳納賦稅、服勞役,廢除了他們免稅免勞役的特權。原來旗人不需要耕種勞動,朝廷發養贍銀,免費供應糧食,實行官紳一體當差納糧後,旗人也得耕種勞動。滿清貴族、各級官吏、全國地主、舉人秀才均反對甚至鬧事。雍正二年,河南封邱出現大規模罷考事件,舉子秀才們說“徵收錢糧應分別儒戶、宦戶,如何將我等與民一例完糧一例當差?”此事雖被雍正鐵腕鎮壓,但因為觸犯了更多人的利益,乾隆上臺自然予以廢除,否則坐不穩天下。四、攤丁入畝,觸犯了地主階級的利益
兩千年封建社會土地賦稅的核心,就是人丁稅(即按人頭徵稅),這是為保護地主階級利益而進行的頂層設計。按人頭而不按土地畝數徵稅,賦稅就落到了農民頭上,而擁有土地的地主卻不需上交多少賦稅,地主可以肆無忌憚地兼併土地。康熙晚年這種情況越發嚴重,“一邑之中,有田者十一,無田者十九”。土地兼併又造成大量的農業人口流亡,從而導致“丁額缺,丁銀失,財政徭役以丁,稽查為難。”
土地是穩定的, 而人口卻是變動的。針對土地制度的核心難題,雍正採納山東巡撫黃炳、直隸巡撫李維鈞的建議,於雍正二年實行了“丈地計賦、丁隨田定”的攤丁入畝制度,把按人口數收的人頭稅改為按田畝數收的農業稅。這本來是一項更合理、更科學的稅收政策,但同樣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對,因為當時社會的大多數土地都集中在官員、富商、地主的手裡,這條政策的實施無疑讓地主階級很受傷,因為他們要向朝廷交大量的稅,因此地主集體反對。乾隆繼位後,立馬廢除了攤丁入畝制度。綜上所述,雍正新政與王安石變法類似,都觸犯了滿清旗人貴族、官僚集團、知識分子士大夫階層、地主階級的利益,而這四個階層正是封建王朝的支柱,因此雍正新政被廢除是必然的。而辛勞一生、勵精圖治的改革家雍正帝,也落了個“一心要江山圖治垂青史,也難說身後罵名滾滾來”的可悲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