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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歸藏易數硃紅兵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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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歷史巷子
關於夏朝的歷史,一直是中國歷史上的謎題。夏朝,在歷史上慣稱為“夏”,是由於當時統領多個部落的是夏氏後,統一後便以部落名作為統一代稱。關於夏朝的歷史,也有很多種說法,有人認為夏是不存在的,也有人認為夏朝還不能算為一個朝代、一個國家。下面就來說說關於“夏”的歷史。
據記載,在夏氏後建立之前,曾出現夏部族與其他部族為爭奪聯盟首領位置的頻繁戰爭。夏部族是中國古史傳說中的顓頊逐漸興起的。其中《史記·夏本紀》與《大戴禮記·帝系》稱鯀為顓頊之子,很多文獻也說鯀為顓頊的玄孫:黃帝次子曰昌意,生顓頊,顓頊之子名鯀,鯀之子名叫禹,為夏後啟(即夏啟)父。
最早有文字記載的夏氏族成員是鯀,《國語·周語》中說鯀在崇山受封,故稱“崇伯鯀”。堯舜時期,鯀為爭奪權力,與堯舜展開激烈鬥爭,後失敗。因具有治水經驗,被推為治水領導,歷時九年而失敗。
後禹繼承了鯀,稱“崇伯鯀”。後有大禹治水之功,促進農業生產,社會生產力提高,夏部族勢力逐漸強大起來。《史記·夏本紀》記載禹治水時“勞身焦思,居外十三年,過家門不敢入”,其刻苦精神得到後世傳頌,治水過程也促進了各部落族人的團結。那時河水氾濫,居民流離失所,正是禹團結各部族,共同治水,極大提高了自己聲望,為後來統一王權奠定基礎。討伐三苗勝利後,夏部族已成為部落聯盟首領。
相傳堯、舜、禹時,部落聯盟內採用“禪讓”的方式“選賢與能”,推舉聯盟的共主。如堯老時,把“王”位禪讓給了賢能的舜。禹曾推舉東方頗有威望的偃姓首領皋陶為繼承人,以示對傳統禪讓制的尊重。然而皋陶沒有等及禪讓,比禹早死。禹又命東夷首領伯益為繼承人。禹死後,益為其守孝三年,而三年後啟在民眾的擁戴下繼承了王位。也有記載:“益即位後,啟殺之而得軍位。“由此“公天下”變成了“家天下”。
啟死後,其子太康繼承王位。後來,羿奪得王位,立太康之弟中康為王。中康死後,其子繼承王位。後少康重奪政權,立為夏後,後少康之子杼(也作“予”)承後位。後杼之子槐繼位;槐逝後,其子芒繼位;芒逝後,其子洩繼位;洩逝後,其子不降繼位;不降死後,讓其弟扃繼承了後位;扃死,其子廑繼位;廑繼位後不久便病死,其堂兄不降之子孔甲繼位;孔甲死,其子皋繼位;皋死,其子發繼位;發死後,其子履癸(夏桀)繼位。最後,鳴條之戰夏室覆滅,在方國部落的支援下,商湯在亳稱“王”。因此暴桀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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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成書朋
首先,我認為題主提的問題不太正確,我的觀點是:如果按照我們的史書記載來說,夏朝嚴格上就是傳子的世襲制,十七位帝王傳襲中只發生兩次兄傳弟,但都是有源由的,並不是制度這樣,不能因此就說夏朝的王位繼承以兄終弟及為主。
其次,我的論據如下,且看十七位帝王:
一帝:禹
二帝:啟(禹之子)
三帝:太康(啟之子)
四帝:仲康(太康之弟)
五帝:相(仲康之子)
六帝:少康(相之子)
七帝:杼(少康之子)
八帝:槐(杼之子)
九帝:芒(槐之子)
十帝:洩(芒之子)
十一帝:不降(洩之子)
十二帝:扃(不降之弟)
十三帝:廑(扃之子)
十四帝:孔甲(不降之子,扃之侄)
十五帝:皋(孔甲之子)
十六帝:發(皋之子)
十七帝:桀(發之子)
可以看出基本是傳子的世襲制,其中太康傳位給弟弟仲康,是因為后羿推翻了太康,擁立仲康為王。不降傳給弟弟扃,是不降認為其子孔甲性情乖僻,擔心孔甲治理不好國家,所以才傳位給他的弟弟不甲。至於後來孔甲登基,是內部矛盾和權利鬥爭的結果。
最後,由上面總結,夏朝嚴格上就是傳子的世襲制,十七位帝王傳襲中只發生兩次兄傳弟,但都是有源由的,並不是制度這樣,不能因此就說夏朝的王位繼承以兄終弟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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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味哎兒
這是當時以氏族為一個單位人群狀態,其論長幼以同輩排序,不以自子女排序,即兄弟間永是老大老二老三的,不用子女的老大老二老三的,只有上一輩兄弟們都不能工作了,才輪到下一輩的兄弟主事的,這就是兄終弟承現象。
父亡子承是春秋戰國時姓族單位人群狀態,即氏族如同一個村各戶家,戶家自有子孫後代一系列宗室人群,宗室主事人由父亡子承式進行。
完全宗室父亡子承後,氏族觀念模糊了,人種概念消失了,僅有種族.民族.姓族.家族.家庭了。但現實里氏族被居於哪地方替代了,所以你是哪裡人氏,答山東人氏,而氏後才言山東人氏姜家的,這個姜是姓族,姓立宗祠,姓後是家族及其內的各家庭。但這時家庭才是現在仍用的爺父子孫系列的家庭。不再是爺的兄弟姐妹為一家庭,父的兄弟姐妹為一家庭,自兄弟姐妹為一家庭的了。但在河南省滎陽縣的汜水鎮的汜水河東西兩岸處,稱謂上仍保留著同輩為一家庭的痕跡,即,西岸無父稱而通稱叔,如大叔二叔三叔等,無冠數序的叔就是父。而東岸稱伯,即大伯二伯三伯等,不冠數序的為父。由是這個世族主事人由兄亡弟承進行。而具體家財則由父亡子承進行。
不知說明白了沒,水平有限,望高手細詳指正,本人僅能答出大概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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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chiyinqi
關於王位繼承,起初都是缺乏定製,兄終弟及的傳承方式在全世界範圍都廣泛存在過,可能,那個時代人的壽命都比較短,而兄弟情深,管事的大哥去世,協助的弟弟接過王權,畢竟,保證王位傳給自家人才是最重要的。
後來,私有財產越來越多,王的特權越來越大,人的壽命延長,王的子女增多,把王位傳給弟弟還是兒子,這就是不由得不動心的事兒了,講感情的還是照舊傳給兄弟,講私心的就千方百計傳給兒子了。殷商時期,王位傳承由兄終弟及逐漸轉變為子繼父位,到末期嫡長繼位逐步盛行。
中國的統治者在這個過程中發現了一個問題,那就是,王位的繼承要堅持的原則是什麼,是繼承者的品質能力,還是王位傳承的穩定性?他們得出結論,繼承者的能力等等都可以透過大臣們的輔佐來彌補,而一旦發生王位繼承當中的爭鬥,後果不堪設想。所以,到了周,推出了嚴格的嫡長繼承製,不遵守的諸侯將被討伐。即便如此明確規定,整個春秋戰國時期的弒父弒君篡權奪位自然不可勝數。
不過,還算好,在中國沒有出現過傳位給女兒的情況,也基本沒有子侄娶嬸母得權位的醜聞。而楚國的弒父兄、晉國的烝後母、齊國的淫胞妹……也都噁心至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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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4795901406雲在青天
多謝邀請!這個問題是近年來甚少有人研究的問題。夏商周三代,基本上是嫡長子繼位,兄終弟及不是主流。偶有出現兄終弟及的現象,大多是對權力的貪心而為。而在夏代之前,王位的繼承要複雜的多。如黃帝之後由孫子顓頊繼位,郭沫若認為在父系時代的早期,兒子要入贅到外姓的氏族,當生在外姓氏族的孫子長大後,又迴歸到本氏族來做承嗣人。所以在堯舜時期,堯將兩個女兒嫁給舜,實際上也是要讓女婿做王位的繼承人。舜在繼位時曾祭拜堯的祖宗,在《尚書》中是有記載的,說明了女婿成了承嗣人。但舜做了天子之後,便廢除了女婿入贅的舊制,如舜將女兒嫁與伯益,而不是將女兒嫁與王位的繼承者大禹。到了大禹故去之後,孫子繼位、女婿繼位都成為過往,大禹之子夏啟開啟了嫡長子繼位的先例。可見夏代之前所謂的禪讓制,實際上是父系時代早期,由孫子在本氏族做承嗣人、女婿到外氏族做承嗣人的一種婚姻和家庭形態的習俗。
回覆列表
當時群體主要問題溫飽已經解決。群體主要問題集中在祭祀和保護分封的小群體。
夏部落掌握著曆法,能指導農業生產。
夏部落還掌握著分封人的權利,把已知的土地分配給他人。
夏部落還掌握著要各地朝貢的權利。由夏部落一起祭祀上天。
夏部落還掌握著鹽的供應。
華夏並稱緣由是夏部落要上門征討朝貢。
華有擔負的意思,夏既是夏收的意思。
夏天是小麥和稻穀成熟的季節。夏部落的人會到各個分封之地,挑取最好的畎畝收割。再運回夏部落。
夏部落的官僚體制還沒有明確。所以要保證夏部落較強的勞動力和戰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