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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球調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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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陶雲逸
經常加班的員工,不一定是好員工。
但經常讓員工加班的公司,卻不一定是好公司。
——雲飛說
通常,加班是沒有加班工資的。
一個員工願意放棄自己的休息時間加班, 不外乎以下幾點:
二、對公司或者老闆比較看好和賞識,願意追隨老闆,長期在公司發展。
三、自己本身就比較優秀,上進心很強,有很大的抱負。
這樣的員工如果不算好員工,難道一個每天早九晚五,準時上下班的算好員工?
但是,如果一個員工經常加班,那這樣公司一定是有問題的。
一、工作負擔大,為了減輕成本,經常兩個乃至多個人的活,讓一個人幹。
作為初入職場的新人,前期可以在這樣的公司鍛鍊兩年。
後期將會在薪酬和能力上拉開同齡人很長的距離。
二、直屬上司工作安排不合理。
本來可以在工作時間能做完的活,總是拖到下班後還沒完成。
遇到這樣的老闆,通常是自己沒有統籌規劃能力,能遠離就儘量遠離。
下次在面試的時候,與自己的未來直屬上司聊一下,通常邏輯性強的人,統籌規劃能力也較強,說話總是太跳躍的人,那你就該多加留意。
三、員工的能力無法勝任這個崗位,所以需要經常加班。
主要的責任還是在於公司的HR部門和直屬上級,在面試的時候對面試者的能力沒有完全考察,是否勝任目前的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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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事解惑
站在單位的立場上評判,經常加班的員工,不一定就是好員工。好員工有兩類,第一類,真心與公司共命運,眼中有活,手中活多,白天干不完晚上加班幹,經常加班,不求回報,不在乎有沒有加班費;第二,真心與公司共榮衰,生活規律,個人工作效率高、質量高,正常工作時間手頭活不夠幹,肩負任務多需要加班的話沒有怨言投入加班,正常情況下班就離開公司。這兩類人都是公司的好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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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騳虤職場說
經常加班,一定是好員工嗎?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大寫的不。
當出現“一定”這種詞彙,多半不是偽命題,就是洗腦神句。
加班分為主動加班和被動加班,因為不可抗力造成的加班,那肯定是無可厚非的。經常加班只會說明幾個問題:
1.崗位設定有問題
當加班成為常態,崗位設定和實際不匹配,那麼必然產生加班的結果。實際企業中,專人專崗基本不太可能,那麼一人多崗,一個定兩個甚至三個變成常態的時候,加班就成了常態。
2.企業文化有問題
曾經的日企,現在都某些行業,就非常喜歡加班,有著濃厚的“加班文化”,下班了無論工作昨晚沒有,都沒有人走。你不走,我不走,領導不走,員工更不敢走。辦公室戀情以前一直是企業所忌諱的,但是近幾年卻有不少企業鼓勵“內部消化”,實際也是變相的鼓勵加班,因為兩口子都在加班,那麼也就不會吵架了,多一個人加班,多一份勞動力,老闆算的可真精。
3.員工能力有問題
除開資方的有意無意的誘導加班,還存在客觀的情況,部分員工能力有限,確實暫時無法勝任本質工作,那麼就需要透過加班去完成,但是如果經常性的加班,說明不止是能力問題,學習能力和適應能力也是有問題的。
加班不一定是好事,加班也不見得就是壞事。
當在合理的時間段內,加班工資確實是給與勞動者不少的額外報酬的機會。某出名的血汗工廠,早些年人均工資就已過萬,主要就是依靠加班費。在合理的範圍,多勞多得,沒毛病。
關於加班,想對資方說,人不是機器,何況就連機器也需要停電檢修,不可太過分,殺雞取卵,對企業長遠發展並沒有什麼意義。
關於加班,想對勞方說,雖然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但是不能一昧的讓步,該加的必須加,不該加的就要勇敢發聲,隱忍有時候就是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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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草非園
一個公司裡員工經常加班有兩點:一是混加班費。其次就是工作效率低超時工作。這種員工不可能是好員工。企業里加班是常事,前體是管理人員按排工作任務要合理,考核制度要健全。提高工作效率為目的。
回覆列表
不是,經常加班的員工其實是最糟糕的員工,
尤其是利用自己休息時間自願加班的員工,
這些人就是工作團隊中的雞肋,
用著有毒,辭掉可惜,
如果單位或工作團隊中進入這樣的人員,
對於一個有遠期重大規劃的單位
或有競爭野心的團隊負責人,
都會盡可能的讓這些人遠離精英團隊。
在人力資源管理中
有一個2080法則
既不管單位人員構成如何
均是20%人員為單位工作中的骨幹,對單位的發展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而剩餘的80%人員,
多數時間從事著邊角料性的工作、重複性質的工作、無關緊要的往來性的工作、不具有決策性的前期調研工作,鋪墊性輔助性工作。
他們的作用是儘可能幫助骨幹與精英將精力與時間放到公司、單位與團隊的重要的工作上面去。
而這些骨幹精英又都普遍具有一個共性特點
善於尋找、分析與把握工作中的重點,對未來可能遇到的問題與困難提前制定或籌劃好預備方案。
這是單位人才所必須具備的品質。
一個不懂得時間管理的人
一個不善於把握機會的人
一個不能夠科學分攤精力的人
一個無法精準預判的人
成才機率微乎其微!!!
而所有經常自願加班的人員卻往往具備以上四點共性,
做人力資源
對於這些人
往往都是表面讚賞,
私底下拉黑!
基層主管空缺會考慮這些人員,
但中層或者更高一級的職位,是覺對不會考慮的。
就算因緣際會被賞識被提名
負責任的人力資源主管也會出面阻攔。
因為中層以上需要的是有效率的頭腦而不是強悍的身體。
其實
中層人員的工作重點是策劃
高層是決策
以上工作特點,
是不能以加班來衡量績效的
如果一箇中層突然開始頻繁加班
那麼,這個中層最近必然頭腦混亂,他所負責的工作一定是缺乏創新、無法突破!
而一個高層經常加班
那麼,這個單位最近必然有大的問題
無法決策的決策人
往往都是碰到了涉及到公司生死存亡的情況
決策者猶豫不決
只能說明
公司步入了發展的拐點
並且,手中的底牌已經用盡
聰明的員工,
會在這個時候開始尋找新的落腳點
至於說
基層人員經常性主動加班
我的意見時
25歲以下人員嘉獎提拔
30歲在特定場合或公司年會給予口頭表揚以及不高的物質獎勵
在這段時間活力與忠誠可以彌補能力上的欠缺!
35歲,考慮對其轉崗
鑑於對公司的忠誠,轉崗後,觀察有無提升的可能性
40歲,建議辭退!
他們已經不能在有效時間裡完成工作,效率低下並且已無提升空間,工作不能勝任,頻繁加班,破壞了所在團隊公平的競爭環境,而本人內心因加班與地位底下也會對公司充滿怨言,如繼續使用,公司的基層團隊建設將受到嚴重威脅。
最後,很想提醒大家
“加班是無能的表現”
希望諸君,引以為戒,切勿自誤!!!
最後我們就以愛迪生的那句名言作為結尾:
成功,是靠99%的努力和1%的天分,但“1%的天分其實比99%的努力更加重要”
(注:略作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