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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青律線上

    很多被告,接到法院的傳票的時候就不去開庭,認為你法院該咋判咋判,然後判決結果我該怎麼承受承受,我就是不去法院,那麼這種想法是非常錯誤的,為什麼呢?

    如果你不去法庭,那麼原告人家說什麼就是什麼,法院去聽了人家的訴求和一面之詞,那你就沒有陳述自己的理由事實和證據的機會了,所以那對你不利呀,人家在法庭上說的話肯定是極大的有利於他們的話,你別認為法官是主持公道的,法官的能力也是有限的,你不去提交證據,你不去在法庭上陳述整個案件的事實和經過,法院是沒法判斷事實的真相的,他只能夠通過原告的陳述來做個判斷,那對你自然就不利。

    有的人可能認為我是做了被告,人家法院給我傳票,但我就是不去開庭,你不要認為你不去開庭,人家就拿你沒辦法,你不去開庭,根據中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有一個叫缺席審判制度,就是你被告不去法庭上,人家也可以審案子,人家最終也可以判決,自然你不來那你就要承擔你不來的法律後果,法庭判決的結果是什麼就是什麼,儘管可能是錯誤的,因為你沒有去啊,你不去陳述你的觀點意見,那你就活該,大概就是這個道理,話糙理不糙。

  • 2 # 郭召輝律師

    被告不出庭,人民法院按照被告缺席審理,視為被告放棄答辯,舉證質證及辯論的權利。人民法院按照原告的陳述和證據,認定案件事實並予以判決。

    有人認為,在收到一審判決書後,再對判決不服的部分進行上訴,由二審重新作出判決就可以了。一是一審在訴訟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二是二審為終審,在二審判決書再對自己不利,將不能上訴,為生效法律文書,可以以此申請執行;三、在訴訟標的5萬元以下的,人民法院會適用小額訴訟程式,一審終審,不可上訴。

    綜上,建議被告儘量出庭應訴。一是對原告訴訟請求與事實不符的情況進行答辯,舉證質證,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二是經過原被告的對抗有利於法庭查清案件事實,作出公正的判決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審理。

  • 3 # 徐教授說法

    民事訴訟中,如果被告已經簽收了法院送達的訴狀副本和開庭傳票,在開庭期日不來應訴,法院將會缺席審理;如果被告不接法院電話、不去法院簽收訴狀副本和開庭傳票,也不簽收法院快遞郵件,法院則會通過公告送達方式,待公告期屆滿後缺席審理。

    對於被告而言,不去應訴在實際上就是放棄了答辯、質證、舉證以及辯論的權利,有可能承擔對其不利的訴訟後果。

    對於原告而言,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並不意味著官司勝訴。因為,法院處理案件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告要想勝訴,必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 4 # winterleong

    這個要看證據。

    如果證據充分,就算被告不出庭,法庭也會認定事實,判被告敗訴,被告將承擔放棄答辯帶來的不利後果。

    如果證據不齊全,無法認定事實,或者因為被告不出庭而無法查清事實,那麼法官一般會建議原告暫時撤訴,蒐集證據再起訴,原告如果不願意,法院就會裁定駁回原告訴求。

  • 5 # 砥礪律途

    被告不去開庭法庭也會缺席審理,視為被告放棄了自己答辯、舉證、質證、辯論等訴訟權利。如果原告起訴不實而被告不去開庭的話,最終的判決可能會對被告不利。

  • 6 # 江西老萬

    不知被告居於什麼心理不去參加開庭?曾經碰到一些打官司的人,天真以為我對法院的傳票,法律文書一概不理,法院拿他就沒有辦法,從法院立案受理到判決書至始至終都沒有出現,好像案渉官司跟他一點關係都沒有。

    如果有上述當事人心理,只能說明你too young too simple。要知道法院是國家授權的審判和執行的國家法定機器,其有法律依據和暴力機器為基礎,絕對不會因為你不參與,國家就拿你沒有辦法。要知道一個人跟國家作對,最終的結果會如何。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積極參與訴訟,認真準備開庭事宜,從接到法院立案通知開始就認真準備證據,如果自己法律知識缺乏,那就花點錢請律師,那可以省了很多事情。

    不論你有沒有道理,關鍵需要證據,打官司就是打證據,法院主要認法律事實,而不是客觀事實。法律事實就是指證據證明的事實,而不是空口說的事實。

    這也教育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咱先小人後君子,因為這樣我們就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官司,我們要善於儲存證據,這是我們打贏官司的前提。

    迴歸正題,如果被告經法院傳票傳訊仍不到庭應訴,法院可能會缺席判決,這是法律賦予法院的許可權,如果原告不到庭,法院可以按照撤訴處理。如果有官司在身,不要輕易迴避矛盾,而應該積極尋找證據配合法院查清事實,如果被告沒有證據或者沒有道理,那就只能根據法院的判決履行其義務。

    配合法院查清事實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 7 # 上海尤辰榮律師

    被告不去開庭,屬於被告自己放棄自己的訴訟權利,法院在經過合法的傳喚之後,被告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審理,並根據庭審查明的事實和原告的訴請,根據法律規定和查明的事實,做出判決。

    大多數案件被告應當去開庭的,這樣才能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讓法院作出正確的判斷。

    但有些案件如果被告不去,法院客觀上無法作出判斷,也就是說缺少了被告的抗辯和舉證,案件就審不清楚了。法院在審不清楚的情況下,原告就會承擔舉證不利的後果,這樣的情況反而對被告有利。

    因此,被告是否要參加庭審,當事人應當站在自己的角度,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作出分析和判斷,採取最有利自己的策略。

  • 8 # 股票股市貓九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缺席審判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六條 延期審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因此,我們就要知道在被告不出庭的情況下,如果有合法的理由法院是會受理的。但是在沒有合法理由的情況下法院會做出相應的措施,比如進行缺席判決,這對於被告來說是很不利,直接就會導致敗訴的結果。

  • 9 # 南山法律人

    民事訴訟案件,被告不去開庭,人民法院可能會延期審理,也可能作出缺席判決。根據中國《民事訴訟法》之規定,有的民事訴訟案件被告必須到庭。必須到庭的被告因為突發的事由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審理;非必須到庭的被告,沒有正當理由拒不去開庭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對案件的審理,人民法院會依法作出缺席判決。

    作出缺席判決後,人民法院法院會將判決書送達給被告,待判決書生效後,對原告和被告都具有約束力。若生效的判決書中要求被告履行相關的義務,而被告拒不履行的,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缺席判決作出的判決書與對席判決作出的判決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圖源網路,侵刪。

  • 10 # 葉律師

    被告不去開庭有影響嗎?

    被告不去開庭,這個未必會有影響。當然,這畢竟是訴訟案件,主要還是要看證據。若原告的證據存在不足等問題,那被告到庭有時候更好,方便法庭查明案件事實。若原告證據充足,那被告來不來,那都沒有關係。當然,多數案件來說,被告不到庭相對更好,相當於其放棄了舉證、答辯、辯論等各項訴訟權利。從現實的案件來看,被告不到庭,原告勝訴的比例還是相對高的。所以我們也不建議被告不到庭參加訴訟。當然,除非被告不在意法院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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