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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由灣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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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靈魂之砂JunHua
個人認為趙薇估計不會主動賠償,需要有關部門運用法律武器,責成趙薇等證券違法者得到必要的嚴厲的懲罰,讓廣大中小投資者利益得到保障,不僅就罰款就結束了,應該第一賠償給中小投資者,中國缺乏美國的中小投資集體訴訟制度,實在是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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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螞蟻聊股市
我認為會。並且意義重大。
7月16日,浙江省高院送達投資者起訴祥源文化、趙薇索賠案的二審判決書,法院認定祥源文化、趙薇的資訊披露行為構成證券“虛假陳述”,應向投資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律師表示,此次21位投資者收到的判決書是杭州中院下發的一審判決書,按照法律規則,原被告雙方在收到判決15日之內都有權利向法院提起上訴,如果雙方都不上訴的話,15日之後判決書就會生效,按照判決書的要求,祥源文化及趙薇應該在10日內向投資者支付判決應當賠償的款項。如有任何一方上訴的話,將會啟動二審程式。
趙薇空手套白狼,最後沒有逃過法律的制裁,我認為是非常正能量的事情;2018年4月,祥源文化再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在控股權轉讓過程中,龍薇傳媒透過萬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資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收購案戛然而止,祥源文化股價也從2017年1月最高價25元/股一路下滑,最新股價僅為4.18元/股。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趙薇現在是不得不賠償,首先法律不是可以踐踏的;其次,現在是網路時代,自媒體時代,會有無數雙眼睛盯著她,如果她不賠償,很可能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對其實業有影響,且法律不可侵犯。
大家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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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期權套利2湧現凌
趙薇輸掉官司的本質是違規法!
趙薇在祥源文化收購中,高達51倍槓桿,並且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對廣大投資者產生了嚴重誤導,股價暴跌,持有者浮虧慘不忍睹。
這一事件,至少引發兩點反思:
其一,期望管理層推出集體訴訟,將保護投資者切實落到實處,落到市場違規違法之後的賠償上。
其二,不要熱衷參與題材炒作,理性對待股價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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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鄰家王生
關於這起官司的起因一審二審終審等具體情況就不再做詳細敘述了!個人認為輸掉官司的趙薇不會賠償所有投資人的損失!之所以這樣說,關鍵是“所有”二字!據一審二審,趙薇方敗訴的原因是資訊披露過程中的“虛假描述”。因此,敗訴方需要賠償也只是因為“虛假描述”而造成的投資人的損失,而且不會是全部的實際損失!這個怎麼界定,咱不清楚!
股市麼,買的就是個未來,就是個不確定!關於趙薇,關於萬家文化投資人不知曉麼?憑什麼龍薇傳媒(趙薇名下)要收購萬家文化部分股份的訊息一經披露,萬家文化的股價就漲漲漲?趙薇能點石成金?還是她家有印鈔機?就憑趙薇,能撐得起股價上漲那麼多?投資人自身也有責任!現在,輸掉官司的趙薇必須賠償投資人的損失!但是哪些投資人,哪部分損失咱不知道,咱也不敢問!這會成為一個標杆,就是上市公司虛假資訊披露造成投資人的損失,可以透過訴訟得到賠償!這才是這個官司的意義所在!這在一定意義上保障了普通投資人的利益!因為他們只能透過上市公司公開披露的資訊和他們自己的判斷去做出投資決定!而一旦資訊有誤,他們就會成為“韭菜”!上市公司的賠償責任是限於公司本身,還是股東,實際控制人負有連帶責任?希望這起官司之後,能有個比較明確的方向!不敢奢望能確定啊!
個人感覺目前的股市還是踏實為先!我不覺得咱買了四大行中車什麼的能賠掉褲子!當然也賺不了多少銀子哈!概念之類的不靠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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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淮北日月升
你認為輸掉官司的趙薇會賠償所有投資人的損失嗎?
我認為會的。
為什麼呢?
第一,浙江省高院送達投資者起訴祥源文化、趙薇索賠案的二審判決書,法院認定祥源文化、趙薇的資訊披露行為構成證券“虛假陳述”,應向投資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趙薇不履行法院判決,將會受到拘留罰款、限制高消費以及上失信黑名單等多方面的懲戒,對於一個著名人物,這些打擊將是致命的。趙薇等人靠一系列炒作發家,名譽被看的非常重,因此,估計她這回不會也不敢做老賴,除非他不想在場面上混了。
第二,趙薇財大氣粗,這點賠償九牛一毛,傷不了她的元氣。
趙薇有多少財產?據能查到的公開資料,趙薇有7處房產約2億元,唐德影視1.95%股份1.54億元,法國酒莊約2784.2萬元,阿里影業7.96%股份約44.1億元,減持阿里影業 約8億元,合寶娛樂5%股份250萬元。。。。。據不完全統計大概在60億左右,這些財產她要全部轉移絕無可能,並且要花費大量成本,並且一旦轉移財產、拒不履行法院判決,那麼拒執罪伺候是大機率事件。因此,趙薇想逃避、想拒執,一來很困難,二來成本巨大,三來拒執罪後果嚴重。相反,那幾個案子也不過幾千萬而已,拍幾段廣告就賺回來了。
法院能判趙薇賠股民的錢,說明我們的社會還是充滿了正能量。希望趙薇、范冰冰這些人,珍惜自己的形象,模範遵守法律,不要動不動搞出點動靜來,成為天下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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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事件的起因是趙薇和旗下公司計劃的收購,事件還要追溯到2016年,當年,一家名叫萬家樂文化的上市公司釋出了公告稱,趙薇旗下公司龍薇傳媒擬以30.6億元收購萬家樂文化29.14%。
這個交易本來對於雙方看上去倒都合算,萬家樂文化有了趙薇,可以藉著明星效應,提振業績,而趙薇也可從中盈利不少,而且一旦踏入了資本市場,賺錢的法子多了去了。
但是,這個交易方案中,卻有一個關鍵要點被人看出來了,那就是這筆高達30.6億元的收購案中,趙薇的龍薇傳媒自己出資的只有6000萬,那其他錢誰出?借錢融資出,這個槓桿比例一算,高達51倍。也因此,這個交易被形容為“蛇吞象”,一下子就引起了各方的注意,包括監管層。
2017年2月,證監會發出立案調查通知書,龍威傳媒收購萬家樂文化“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決定對萬家樂文化進行立案調查。隨後,萬家樂文化意識到了不妙,釋出公告稱,該股份轉讓事項終止。
而在這起事件宣佈到終止期間,公司股票價格從18元一下子漲到了25元,而最後鬧了一下終止後股票價格跌到了13元左右,跌了快50%了。萬家樂文化在2017年9月更改名稱為祥源文化,截止7月22日,公司股票價格為4.18元/股,市值再次蒸發百億。
而在2018年4月11日,證監會公佈立案調查的結果,因為龍薇傳媒透過祥源文化公告披露的資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證監會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對祥源文化、龍薇傳媒責令改正,並給予警告,處罰60萬元,對此次收購中的當事人趙薇、黃有龍、孔德永等人處以30萬元罰款,對趙薇、黃有龍、孔德永還處以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隨著證監會的定調,儘管處罰並不是很重,但是股民的訴訟索賠卻不會讓他們如此輕易脫身,2018年1月,就有投資者將祥源文化、趙薇告倒了杭州中院,要求賠償損失。
趙薇並不是上市公司的董監高,而是作為上市公司收購方的實控人被投資者訴訟至法庭,這在A股市場還是第一次出現這種情況。在2019年1月17日,一審判決出來,祥源文化需要支付給投資和賠償、利息合計54535.83元,趙薇屬於其他作出虛假陳述行為的自然人,對此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不過當時趙薇和祥源文化都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了上訴,這一結果也在當時引起了軒然大波。
如今二審判決出來了,維持了原判,駁回了上訴。普通投資者的勝訴,並不僅僅這一個案件的勝利,而是為之後其他投資者訴訟給出了方向,公開資料顯示,對祥源文化的訴訟,後面還有500多起官司在路上,訴訟金額達到了5700萬元。
曾想“蛇吞像”的趙薇敗訴了,趙薇將付出代價,500多官司還在路上。據瞭解,目前還有數百位投資者已經將訴訟材料提交了杭州中院,目前還處於訴前調解階段,而趙薇在這些訴訟中會承擔多大的責任,其實主要還是看原告有沒有將趙薇列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