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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風臨閣主

    發配邊疆當勞力呀。古代偏遠地區條件是很艱苦的,沒人願意去定居,就只好罪犯去了。澳洲就是當年大英帝國罪犯放逐地

  • 2 # 蓋亞的日記

    比死刑更可怕的刑罰-發配邊疆想必大家在許多電視劇裡,看到過,皇帝在處理某些犯人的時候,尤其是官位不小的犯人,做出的刑罰不是殺頭,而是發配邊疆。但是好玩的是,很多犯人聽到要被髮配邊疆,大都是臉上漏出絕望的表情,甚至還有不少人選擇自殺,也不願被髮配邊疆,而這原因是什麼呢?

    其實原因很簡單,主要有以下幾點:

    路途遙遠

    既然都是流放了,那麼肯定是邊疆地區,比如現在的新疆地區,好幾千公里,古代那時候的流放大多數人,其實大多還沒到哪裡就死了,因為本身身上就有鐵鏈那些東西,有的時候那些官差還不讓你吃飯和喝水走得慢還可能被毒打一頓,真的是生不如死,只要身體有點問題,基本上是沒有活路的。

    惡劣的環境

    即使你到了地方,基本上也是九死一生,對當地的水土不服、異族的入侵、惡劣的環境等,他們過的日子是我們這些普通人無法想到的,還有他們幹活乾的不好而導致官兵各種折磨至死的也大有人在,想透過立功來獲得回去的機會?做夢!大多數時候這些犯人都是發配充軍,這個“充軍”就像是名稱上的理解一樣,填充軍隊。俸祿?是理所當然地沒有的,一般而言在戰場是幹最累的活卻要接受最差的待遇,死得最快,走得最慢。這種事情完全可以用活受罪來形容,對於這些發配充軍的犯人,將軍們都是衝著壓榨完他們的最後一點價值來利用他們的。

    文化的差異

    舉個例子,你習慣了文明社會的生活習慣,然後緊接著就把你扔到了原始社會。估計絕大部分人直接崩潰了,因為你根本和原始社會的居民無法交流,流放也是這樣,因為和當地的土著相互之間無法進行有效的溝通,加之邊疆環境之惡劣,如古時的嶺南、雲貴等地,北方的東北、西北,真的是南有瘴氣,北有風沙,前不著村,後不著家,舉目無親,在這個狀態,活著還不如死了省事。

    不過,流放對政府卻有好處

    對於執政政府而言,流放既懲罰了犯人,又能給邊疆地區,帶來大量的人口,你們不是少數民族多嘛,不服管教是吧?那好,我就給你們補充大量的人口,等大家相互融合之後,周圍全是漢人之後,邊疆問題也就解決了不少,簡直是一舉幾得。

    其實,這個東西就是一種變向的殖民,歐洲當初也用類似的方式,把犯罪的犯人送往澳洲、美洲等地,特別是澳洲,至今有的人還稱其之為罪囚之地,某種程度上來看,可以說東西方一個樣。

  • 3 # 舊史今說

    流放之刑的起源雖然很早,然而遠古以來多是零星出現,到秦漢時代才逐漸形成體制,直到南北朝後期流刑開始進入五刑體制,佔據其中降死一等重刑的地位。隋唐之際,以徒流刑為中心的笞、杖、徒、流、死五刑制正式確立。自此,流放之刑以嶄新的姿態出現在中國刑罰史上,並一直影響到清末,為什麼古代刑罰喜歡流放,個人認為不乏兩個因素。

    1.政治因素

    秦漢時期,就有了流放的刑罰,不過當時主要是流放犯法的貴族階級。宋朝時正式入侓,流放邊疆的犯人中不乏觸怒皇帝,被朝中勢力排擠誣陷的大臣,罪不至死卻又被視為眼中釘,所以只能流放邊疆,一方面展現統治者的寬容大度,另一方面又可以讓眼中釘消失,如蘇軾就因變法運動被流放儋州(今海南儋縣)。

    2. 充軍,戍邊,拓荒

    “五流各有所居之差,有三等之居,大罪四裔,次九州之外,次千里之外也。惟明克或允。”參考歷史,被流放的犯人多被流放到與少數接壤的西北,東北,嶺南邊疆,被流放的犯人一方面充當戍邊軍士,又可以開荒生產,增加邊疆人口,正如一個詞語“物盡其用”。

  • 4 # 文史觀察員

    在影視劇中經常會看到有臣子因為說了冒犯帝皇的不當言詞被流放邊疆的事情發生,例如在《水滸傳》中就有八十萬禁軍總教頭林沖被髮配的場景。那為什麼古代要費人費力將犯人押往國家最偏遠的邊疆而不直接處死呢?

    在中國古代歷史上,發配邊疆是一種重刑,僅次於死刑了。據史料記載,流放刑罰有很淵源流長的歷史遠古時期就有,只是當時並沒有成型,到秦漢時期才逐漸形成體制,不過當時被流放的大多是犯事的貴族,隋唐時期開始正式納入五刑之中。值得注意的是,對於古代的犯人,往往寧願被砍頭,也不願被流放邊疆,也就是說寧死也不想被髮配邊疆,流放邊疆意味著遠離家鄉還有親人,到一個荒無人煙的地方進行勞動改造,條件的艱苦可想而知。

    那為什麼要設定這種刑罰而不直接了當的砍頭處死呢?原因很簡單。在那時戶籍管理和交通都不發達被髮配到邊疆就意味著基本上是再也回不來了相當於被判了死刑,而且路途遙遠當時的醫療條件也沒有現在這麼發達,各種疫病傳染病頻發很容易就斃命於押送的途中。

    那時的皇帝要求高度集權,那就務必要犧牲掉貴族權勢的利益 ,引起貴族們的不滿,有些頭腦一熱就造反了 ,抓到了就直接被五馬分屍,不死變成仁;,不過也有一些對朝廷做出過突出貢獻的犯了罪直接處死顯得不皇恩浩蕩,畢竟是有功之臣。於是,便有了發配邊疆的處罰方式。

    犯人們被髮配到邊疆之後不是任其自己生存,國家想到一個辦法就是利用他們去開墾荒地,擴大疆土面積,發展邊境地區的農業、畜牧業、林業等,由此為國家帶來部分的收入,作為流放的罪犯,他們是沒有自由之身的,他們的價值還可以體現在為國家開拓疆土上,所以說邊疆地區的穩固也離不開這些流漢的辛勤勞作

    通常這些地區都是些荒無人煙的地方,,而且耕地糧食是古代國家的根本,這些人便成了重要的勞動力,既能讓他們為朝廷做貢獻,又能成為免費的勞動力為國家守衛邊境開發邊疆的土地 。最後一點是古代皇帝,為了表現出自己的寬厚和仁慈,除了犯了不得不殺的罪,一般都會發配邊疆,這樣一來也體現了皇帝的愛民之心,這些人也非常願意,皇帝何樂而不為呢。

  • 5 # 文開石

    這個和喜歡不喜歡無關,罪不至死憑什麼死刑?還直接?

    “流”屬於五刑之一。

    發配邊疆屬於“流”,是第二等罪,死刑是“死”,是最大的第一等罪。

    從北朝開始,奴隸五刑轉化為封建五刑沿用到清朝。“死、流、徒、杖、答”

    刑罰的發展看

    隨著時代的發展,人作為生產力的重要體現,歷朝歷代越來越注重,不因刑罰而使生產力受到損失。封建時期劓、刖、宮等傷殘肢體的刑罰越來越少。

    對於各種罪行的處罰標準,歷代都有嚴格的律法規定,不是想怎麼做就怎麼做的。

    按照正式確定五刑唐朝的法律規定

    徒刑。是在一定期間內剝奪犯人的人身自由並強制其從事勞役,以示“奴辱”的一種刑罰。唐律規定徒刑分五等,時間半年至三年,每加等加半年。

    流刑。是將犯人押送指定的荒遠地區,並強制其服勞役的刑罰,是僅次於死刑的重刑。流刑,因流配地點的不同分為三等: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皆服勞役一年。

    流刑的處罰目的和意義

    一是為了社會穩定,把違法犯罪之人送到偏遠蠻荒之地,或苦役或充軍。

    二是為了節約人力,為國家開墾荒地、或充軍鎮守邊疆、開疆擴土。

    流邢是很殘酷的處罰。

    大清律例中有“不忍刑殺,流之遠方”,看似慎刑寬厚,實際更加殘忍。

    唐朝死刑改流刑的“加役流”不過是加長時間,到了清朝直接是“與披甲人為奴”,男的日夜耕作,女的則難免被披甲人侵佔侮辱。他們生育的後代,生子代代為奴,生女世世為娼,真是世世代代都淪為賤民。

  • 6 # 溪中有蝦

    古代人口繁衍不容易,嬰幼兒夭折率高,成年之後也會因為各種原因死亡,醫學不發達,一個流感都能死不少人,最多的就是戰爭,無時無刻的戰爭!再說,趨吉避凶,邊疆戰事頻發,人口肯定比較少,發配邊疆,一可以充實邊疆人口,二可以當炮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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