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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倩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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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死就死唄誰人不死
是借風俗習慣行貪婪之實,這樣的父母不但地給女兒洗腦,明明是想趁嫁女之時賺上一筆,卻說成是為女兒好!為女兒有個保障……可悲的是有些女兒還真信了!其實在這些父母的心裡,女兒的婚姻是否幸福根本就不在他們的考慮範圍,他們考慮的是嫁女有多少進帳!重男輕女是他們的真實想法!
父母要真想為女兒好,就應教育引導女兒,在婚前睜大眼睛,把注重點放在男方的人品性格、學識能力、家庭教養等方面,避免遇人不淑!
要真想為女兒有個保障,就應該兒女一樣對待,婚前就為女兒買好房,寫上女兒的名字,讓女兒有自己獨立的婚前房產,即使將來離婚,她也可以硬起腰桿讓男人淨身出戶,女兒不是男人們附屬品,也不應成為男人的附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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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們那些事兒
大多數父母還都是為了女兒著想,但也有例外的。我的一個表哥,家裡很窮,倆大兒子他是老大,爹媽好不容易給蓋了幾間新房,表哥好不容易談了個物件跟他一個村的,這姑娘長相太一般,說實話論長相配不上我表哥,但人家是姑娘啊,不愁嫁,她家條件也就是農村普通戶,商量婚事時她爹媽提了個硬性要求——十萬彩禮。而且這十萬彩禮錢都得給她爸媽,他們說了——把閨女養大不容易。
表哥家答應了,畢竟為了娶上媳婦,跟親戚家左拼右借湊齊了整整十萬塊錢,結婚當天就給媳婦爸媽了。可是結婚一年後兩口子就過不下去了,因為天天生氣吵架,過不來。媳婦就死活張羅離婚,表哥說離婚可以,但你得把那十萬塊錢還給我們家,媳婦家卻死活不肯。最後兩家鬧上了法庭,本來都成了夫妻卻最終變成了仇人,何必呢,而且都是這十萬塊錢惹得禍……如今,表哥家給她家的十萬沒能要回來一分,倆人到今天也都沒再找著物件。
感情感情,還得有真情,不論窮富,結了婚就應該一條心了。彩禮錢既是一種民間風俗,但也不能變成父母“掙錢”的工具,那豈不等於是賣閨女了?做人還是得講良心,再窮也用不著想著從這上摟錢吧?每家每戶掙點錢都不容易,感情也不是用錢來衡量的,如果感情成了一種錢財的交易,那這感情還有意義嗎?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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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崑崙奴王富貴
“男聘禮女陪嫁,實力相當,就是娶,進門為妻,為內室家主。男出財女出身,即為納,進門是妾,只可當家僕。只是提醒有些人,翻老黃曆的時候要看全咯,別隻看對自己有利的。”
有種說法越窮的地區彩禮越高據說這樣有面子。問題就是不知道陪嫁多少回去,彩禮到底是全數留下還是走個形式。
感覺上窮人不介意女兒嫁出去當妾,有錢人嫁女嫁過去當妾當然不願意,嫁到人家家也是當正室的。
對於女人來說,將夫家扒層皮,日後過日子苦的還不是你自己?就看女人家父母希望女兒日後過的是什麼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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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飛絮989
要彩禮這種事情,自古以來都在用,由於地域的不同,經濟條件的不同,所受教育的不同,工作環境的不同,彩禮大同小異,南方經濟條件相對好一些,不愁娶不到媳婦,所以,只要看對眼就行了,結婚也花不了多少錢,何況陪價大於彩禮錢,北方人的觀點倒貼。就是結婚後,過的不好,離婚後,也損失不了多少錢。房還是男方的,車還是男方的,女方能帶走多少呢,女方最多能帶放心不下的孩孑和寡婦‘的名頭。在北方因地域條件不好,找物件很困難,尤其是環境不好的山區小夥子,那是難上加難,有錢也找不上合適的。書讀的好的到大城市發展去了,書讀的不好的,進南方打工去了,一去不復返,剩下的能好到那兒去,卻成了本地青年的香餑餑,彩禮越來越高,就是高彩禮,也沒有選擇的餘地,只要女方不嫌棄,拉賬累災也要為兒子拚命,來完成人生大事,這樣娶進來的媳婦誰還敢不珍惜。總之來說,花了代價娶進門的媳婦,就是不看人的面子,看在錢的面子上也不敢小視,財禮就是對女孩的保證金,就是到了婆家也不受錢的困擾,個別的例外-,至於女方帶回婆家多少看雙方的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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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多多媽
現在社會結婚普遍都要彩禮了,彩禮在女方父母看來更多的是給女兒一份保證。
但彩禮要結合男方實際情況要適度。近年來女方要彩禮的數目逐漸增多,動耴就一個樓,一輛車,還有十萬二十萬以上的錢。這樣因為一場結婚就負債累累的婚姻我想父母肯定也不想看到。
畢竟結婚不是一場交易,沒有哪個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過得不好,在儘可能幫助她的情況下為她討來一份幸福這沒有錯,但是情不是用錢就能維持住的,多少人因為彩禮的事情走到了盡頭。
的確女方家裡要的這麼多的錢都是給女兒花的,害怕孩子以後的生活不好,怕什麼都不給孩子要,怕她以後生活沒有保證。
但是女方的家裡也是女孩堅強的後盾,即使哪一天她過不下去了,你還能眼睜睜的看著嗎?置之不理嗎?
所以彩禮雙方有商有量,有就適度給,沒有也可以。一切以兩人的感情和未來的婚姻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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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烏拉拉小潘
很多父母要彩禮並不是要這個錢,而是要的這份誠意,也是想間接看看這個家庭的經濟實力。
為人父母肯定都希望自己的女兒嫁人後可以過上好日子,談不上大富大貴,至少不能比在孃家差。一般對於彩禮,雙方家庭會進行協商,如果男方家庭能夠拿出女方要求的彩禮,至少有一點可以確定,男方家庭是同意這門婚事的並且是想要把這個媳婦娶進門的,這是誠意,而且有這些彩禮女兒今後的生活也有保障。如果協商後男方家庭拿不出這個錢,借錢也拿不出這麼多錢,大家想想就拿男方22週歲算,父母在他十歲後一年給他存一萬也十幾萬了吧,如果家裡沒有出大變故這些錢都拿不出來,男孩的父母也太不得勁了,女兒今後的生活也難以保障。而且借錢都借不到,說明人際關係也不行,這樣的家庭確實需要慎重考慮。
現在很多家庭要彩禮只是走個形式,最後錢還是給了小夫妻倆,有的女方家庭甚至會陪嫁的更多,所以父母要彩禮是有一定理由的。
也不排除有些家庭用女兒的彩禮給兒子娶媳婦這樣的,這就是女方家庭的問題了,得另外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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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嚮往旅行的佳
為什麼這麼磨嘰呢,這麼說吧。是女的我必須要彩禮,是男人我必須給彩禮。明白了吧,這是責任,沒辦法,不付出想得到太難,但是在我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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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吃麵加點辣和醋
第一,婚姻不是買賣關係
第二,男女雙方結婚後有贍養對方父母的義務
第三,男女雙方結婚前後社會地位平等,女方在結婚前後均是獨立個體,不是男人的附屬品
第四,彩禮是結婚喜慶的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
第五,作為男方一點彩禮錢都給不出,那就不要結婚
第六,作為女方天價的彩禮,女方是要把女兒當成商品出賣嗎?
第七,結婚是愛情的付出,結婚是彼此的付出,結婚是兩個彼此不相干的兩個家庭組合成一個大的家庭,婚姻是神聖的,不要過多的物質化
第八,願天下有情人終歸眷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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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說一下個人的看法。
自古以來,華人結婚男方給予女方彩禮那是表示對女方父母養育女兒的感恩,是男方心甘情願的贈予,這樣的婚姻才會得到雙方親友的真心祝福,是良好的風俗習慣。試想一下,一個不懂感恩的人,能給別人幸福嗎?
現在很多地方女方父母主動索要鉅額彩禮,已使古人流傳下來的風俗習慣變了味,且有互相攀比,愈演愈烈之勢。這給新婚男女帶來了心理上和物質上的巨大負擔,也給婚變埋下了禍根。很多婚姻由於在彩禮上雙方父母達不成協商而被逼放棄,更嚴重的是婚後女性常常遭到男方家人的刁難,造成離婚率不斷上升。這種變相的“賣女兒”之風,女方父母到頭來只能得到女兒的不幸福!
我是廣西人,靠近廣東,深知兩廣人嫁女彩禮不多,很少聽聞有索要高額彩禮的新聞。因為兩廣人嫁女,是真心想女兒幸福,一般男方給多少,很少有討價還價的,多的幾萬,少的幾千都有,十萬以上的非常少,除非男方富有主動給,女方主動索要的只是特殊個案。而且,這筆彩禮錢,絕大部分父母是會返給女兒做“壓箱錢”的,怕女兒嫁後“沒錢花”。結婚時女方還會倒送家電、傢俱或送車送房都有。我覺得兩廣人在這方面做得非常好!值得索要高彩禮地區的人們學習借鑑,因為是“嫁女”,不是“賣女”,難道為了一點錢不顧女兒的幸福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