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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付軍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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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幫兄愛唱歌
這種想法是非常不現實的,而且感覺動腦動歪了,就是大家常說的歪腦筋。如果是本人辭職,不要說是失業金,連離職補償金都是不會有的。
一、什麼情況下才有失業補償金?
第一,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以上。想要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以上,如果你沒有繳納失業保險,連進門的資格都沒有,所以這是一個最基本的前提。
第二,非本人意願離職。這個意思是非常明白的,個人主動辭職離職是本人意願的表達,我理解非本人意願應該有幾種情況。一是單位辭退;二是因為單位違反勞動法有關規定勞動者逼迫辭職;三是單位採取其他手段讓勞動者主動辭職等。
第三,進行失業登記,有在就業意願。也就是說失業者首先要到街道辦事處進行失業登記,接受街道或是社群組織的再就業培訓,然後根據自己繳納失業保險的年限領取失業金。
二、什麼情況下有離職補償金?
第一,勞動者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辭職並終止勞動合同的。也就是說是因為用人單位的原因而導致勞動者主動終止勞動合同的。
第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勞動者因病或是工傷,康復後仍不能從事所安排的工作的;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是轉崗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客觀情況發生巨大變化,對勞動合同變更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用人單位依法破產、關閉、解散的。
總之,根據上述分析,本人辭職是沒有資格領取失業金的;個人只有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內容辭職的,才能領取離職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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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保小達人
樓主您好,本人37歲工齡15年想要辭職,怎麼樣能夠拿到失業金呢?如果說你想自己主動提出辭職的話,那麼很明顯是不具備領取失業金的條件,因為要領取失業金必須要符合,因非本人意願離開工作單位,也就是說必須是企業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那麼這樣的條件才具備領取失業金的待遇。
所以你主動提出離職以後,不但是享受不到失業金的待遇,實際上任何的經濟補償待遇你都是沒有辦法來享受的,所以對於我們來說,那麼辭職以後首先要想好自己的後路其次,一般情況下是要找到比現在更好的工作單位,那麼我們才有必要辭去現有的工作單位,這樣的話對於自己來說才是比較有利的條件。
反之,比如說你所在的工作單位願意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那麼根據你繳納失業保險的年限來決定,比方說你的失業保險繳納了10週年以上,那麼就可以領取最長不超過24個月失業金的待遇,同時你還可以享受到醫療保險的待遇,所以說這樣的話你才可以享受到失業金,但是你自己主動辭職的話,是不具備這樣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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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阿洪168
想辭職,順利拿到失業補償金是很簡單的,我自己從企業辭職出來,也曾經辦理過失業保險,下面分享下我個人經驗。
首先、辦理失業補償金需要的證件和材料。辦理失業保險金是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社保視窗辦理,一般要求辦理人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和失業證。那麼失業證如何辦理?需要持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證明和檔案到戶口所在的村或者社群進行失業登記,經村或者社群出據失業登記的相關證明後,拿到社保局視窗辦理失業證,失業證辦理出來後隨即就可以在社保視窗辦理失業補助金。
其次、如何拿到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其實辦理失業保險最關鍵的就是這一點,我們如果想辭職,如果要想順利拿到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可以有多種方法。
1、直接寫申請辭職。這種方法適合正規的用人單位,一般協議辭職後,單位都會印發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紅標頭檔案,但是如果是員工願辭職的,不能享受失業保險,此紅標頭檔案要與違規違章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印發檔案,紅標頭檔案就是與單位脫立關係的證明,辭職的員工去單位影印一份紅標頭檔案即可。
2、單方找理由違紀,讓單位主動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一般任何單位都有勞動紀律,嚴重違反紀律是要被單位開除的,員工想辭職可以連續曠工達到開除條件,單位就會主動除檔案或者通知解除與曠工員工的勞動關係。等單位下文解除勞動關係後,員工到單位找份開除檔案即可辦理。但有很多私人單位沒有正式下文的,到單位行政部門請領匯出據一份已經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證明即可。
再次、拿到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證明後,按照上面講的第一條程式辦理即可。持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先到村或者社群登記,再用失業登記證明去社保辦失業證,失業證辦理出來就可以在社保視窗辦理失業補助金。工齡15年,也就是說單位繳納失業保險的年限達到15年的,可以領取當地最低工資70%的失業補助金24個月。當時我的工齡為14年領取了23個月,我們當地最低工資為1500多,每月領取的失業補助金有1100多,各地最低工資不同,領取的失業補助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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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阿良姜
題主37歲,15年工齡,現在想辭職如何才能拿到失業金呢?
首先:題主應該糾正一個觀點,領取失業金的條件給多少歲和工齡多少年沒有直接的關係。
其次:想要領取失業金,必須是自己有累計繳納社保滿一年及以上,而且非本人意願失業,即必須是公司辭退的失業才會被認同,如果是自己辭職原因導致失業,那麼是沒有資格的。
再次:必須進行失業的登記,並有求職願意的人員
根據題主所提供的資訊,我們預設題主的社保繳納年限為15年,那麼如果題主被公司主動辭退,那麼題主是有資格領導失業金的。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因為題主繳納社保在10年以上,那麼題主最長可以領取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那麼題主應該怎麼辦?才能領取到失業金呢?為此我為題主提供兩點建議?
01.同公司協商,雖是辭職但可以給公司協商開具辭退證明。按《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如果要領取失業金,那必須是公司辭退勞動者,而勞動者是屬於被迫失業的性質,才有領取失業金的資格。
但是題主是主動辭職,那麼就顯然不符合《社會保險法》的要求。
為此題主可以同公司進行友好協商,請公司開據辭退證明資料。但是一般的公司是不願意出具辭退證明的,因為這其中可能涉及到對員工的額外經濟賠償問題。為此要想順利的拿到公司開據的辭退證明,還必須透過協商解決。02.爭取公司辭退自己。因為辭退必須涉及公司對員工的經濟補償等一系列經濟因素,為此很多公司對是否辭退員工都是很慎重的,但是萬事都有可能存在例外。
公司有規章制度,有明確哪些行為是公司的管理底線,只要有員工觸碰都會面臨被辭退的風險,為此題主可以在自己的工作上找找方法。
但是辭退必須會影響自己在下家公司的求職成功率,畢竟很多單位在招聘員工,還是很在意所招聘員工在上家公司的離職原因及表現,而且更大的公司對這點越是在意,為此自己在上家公司的離職方式,比如說被辭退,那麼勢必會影響再找新工作,為此此方法慎用。綜上所述:題主37歲工齡15年,現在想離職,又想離職後自己具備領取失業金的資格。為此經過上述分析得知,其實與公司協商並請公司出具辭退證明是最簡單的方法,很多公司只要說明原因並做好相關的記錄與證明,其實是可以開出辭退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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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已辭職是領不到失業補償金的。
領取失業補償金最重要的條件之一是,非個人意願失去工作的,個人辭職很明顯不符合這一條。
那是不是說被單位辭退就一定會有失業補償金呢?也不一定。
因為領取失業補償金的另外一條,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這一條最關鍵,辦理失業登記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會為你安排相應的工作,你幹還是不幹?
幹了,就有工作了。
不幹,那就是沒有求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