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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志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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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明愛國請勿犬吠
關於林沖的錢財,全書也就寫了1000貫買刀一件事。1000貫買刀我已經在另一個問題裡回答過了,也就30到40萬。雖然不是小數,但是對於“三十四五年紀”的京城公務員來說,真的不算多,也就相當於現在中產階級全款買個車。
林沖的性格,有說林沖軟弱和涼薄的,但是活剜陸謙的是他,火併王倫的也是他。其實林沖的性格,主要是“循規蹈矩”。說白了就是九宮格里面的守序中立。高衙內欺他娘子,他看是上司兒子便不打;陸謙騙他娘子,他把陸謙家砸成粉碎,還守了陸謙一天;後來成了罪人,對兩個押送公人百般忍讓,一直都是“什麼身份做什麼事”。但是林沖的人生也要分成兩個階段。那就是林沖被陷害,燒了草料場,這時候林沖無路可走,性情大變。逃跑路上遇到幾個人烤火吃酒,他便也要討吃,別人不許,抬手就打。後來林沖火併了王倫,但是東京的老婆已經自縊身死。從此林沖萬念俱灰,只是過著一種隨遇而安的生活,再也不是水滸傳主角。雖然屢立戰功,但是林沖自己,似乎變成了一個不會思考的殺戮機器,招安與否,與我無關;高俅上山,與我無關;老大讓我怎樣,我就怎樣。
這就是林沖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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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賴公子你別喜正人君子林沖於金錢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悅君兮君不知。 我是嵐山卡斌,我有話要說
《水滸傳》裡有兩個相隔不遠的故事,都是關於買刀的。一個是楊志賣刀,另一個就是豹子頭林沖了。
《水滸傳》第六回“花和尚倒拔垂楊柳 豹子頭誤入白虎堂”裡記載,陸虞侯為了陷害林沖,專門設計了這麼一道出售寶刀的橋段,勾引愛刀如命的林沖上鉤。
這把刀,“索價三千貫,實價二千貫”,最後“金字做生鐵賣了”,一千貫成交。
這個價格是不是公道?我們對比一下楊志賣刀就知道了,楊志的喊價,也是三千貫。
考慮到這是陸虞侯的圈套,主要目的在於把刀交到林沖手裡,而不是正兒八經地賣個好價錢,所以,我們基本上可以斷定:這把刀一千貫,只少不多,林沖是賺到了
現在問題來了,一千貫,到底是多少錢?
這個問題,已經有很多的經濟學家進行了換算。換算的標準,是大米購買力,也就是當時一兩銀子能夠購買的大米,算算到今天能夠賣多少錢,這樣就得出了一個相對比較準確的答案:1貫錢=1000文=1兩銀子≈300元人民幣。
然後我們就得出一個驚人的數字:林沖買這把刀,相當於花了人民幣30萬元。
林沖買刀的時候是怎麼支付的呢?
“跟我來家中取錢還你……去家中將銀子折算貫價,準還與他。”
現金支付,一次付清。一次性付清30萬元買一個並非生活必需品(他是槍棒教頭,刀連教具都算不上)、也並非投資品的東西,家境到底有多殷實?
是工資嗎?林沖是有工作的,名字很好聽: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
這個名字非常有迷惑性,所以很多人都覺得,林沖應該是御林軍(開封衛戍部隊)的領導。
但是大家誤會了,北宋的禁軍不是指的御林軍,而是指的正規部隊;北宋軍隊的教頭,也不是正兒八經有軍銜的軍官,而是部隊的訓練教員,類似於今天計程車官,而且這樣的教員成百上千,並非稀缺。
北宋末年的普通士兵,年薪大約是30~40貫(也有說15貫左右的,我們往多了算),林沖作為一個教員而非軍官,給他60貫算正常,給他80貫算是頂天了。
這樣算下來,林沖一年的工資(加上過年福利,不過宋代的年終獎少得可憐)大約100貫,但是他能夠毫不傷筋動骨地掏1000貫出來買一把刀,這的確是讓人匪夷所思。
是遺產嗎?林沖出場的時候,魯智深曾經提到過林沖的家境:“(灑家)年幼時也曾到東京,認得令尊林提轄。”也就是說,林沖的父親,曾經在開封府當提轄。
提轄是北宋的下級軍官,主要作用是採購軍糧、捉拿強盜,最多相當於上尉軍銜。開封府作為直轄市,一個少校頂天了。
林沖的父親能夠在這個崗位上撈多少錢呢?大家可以分析一下,在北宋的首都開封,一個普通的提轄,在官場上差不多屬於人見人欺的地步了。而且,開封作為首都,強盜不敢來,採購軍糧輪不到他做主,我覺得,他爹留給他的遺產不多。
這個說法是有印證的:林沖出場的時候“三十四五年紀”,結婚“已經三載”。作為一個軍官的兒子,三十多歲了才娶上媳婦,你說林沖他爹給他留了遺產,我是絕對不信的。
而且,林沖的老丈人,也不過是一個普通的教頭,他們的收入水平也大致相當,林沖想吃軟飯都吃不上。
林沖於高俅的關係現在看來,這個錢只能林沖自己掙的了。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意識到一個問題:林沖和高俅的關係,非常非常不一般!
第一個細節:高俅的乾兒子高衙內第一次調戲林沖老婆的時候,兩人是互相認識的,而且高衙內的手下在兩人起衝突的時候,竟然不是幫高衙內說話,而是說“教頭休怪,多有衝撞”。第二個細節:高俅的都管給高俅彙報陸謙的計策的時候,高俅說了一句話:“……若為惜林沖一個人時,須送了我孩兒性命……”由此可見,林沖在高俅心中的分量頗高,足以用來和高衙內作比較。
第三個細節:林沖買到刀之後,喜滋滋地說:“高太尉府中有一口寶刀,胡亂不肯教人看,我幾番借看,也不肯將出來。”高俅已經不借刀了,林沖還能厚著臉皮“幾番借看”,你覺得關係一般嗎?
第四個細節:林沖被騙到高俅府上的時候是兩個下人來帶的他,林沖不但知曉高府的佈局(該止步的時候知道止步),還問了兩個下人:“我在府中不認得你。”這說明,林沖多次出入高俅府上,連下人都幾乎認完了。
貪汙?我們再看看兩者的地位差距:林沖就是一個普通的軍隊士官,而高俅是太尉。
太尉是個什麼職務?根據徐連達主編的《中國曆代管制大詞典》解釋,太尉在徽宗朝,是武官的最高一級。
大家想象一下,一個普通計程車官,和深得皇上信任的帝國軍隊總參謀長,關係竟然熟稔到如此地步,不但經常去人家府上玩兒,認識總參謀長的乾兒子和所有下人,還能跟總參謀長一而再再而三地開玩笑,借人家從來不肯借出來的寶刀玩兒。
現在我們是不是可以這麼推斷一下:林沖自小跟著父親林提轄練武,父母亡故之後,林沖就到了軍隊當了一個普通的教頭,不知道怎麼搭上了高俅這條線,時不時給高俅乾點不能見光的私活,在他那裡撈點油水。
有點陰暗,但是我確實想不到其他更好的解釋了……
否則,高俅要收拾林沖,何須繞這麼大一個彎子,直接查他經濟賬、給個貪汙的罪名就足夠了。
犯我中華者,雖遠必誅!
拜拜,我要去吃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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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講神話的小志
比如逢年過節下屬孝敬和配合部分禁軍軍官剋扣軍餉的分成,這也是那個年代的特色,古時候真正能吃朝廷財政的正式官職是很少的,大部分非入編的小吏,協差都是靠著灰色收入討生活。
在這個基礎上分析林沖就很容易了,一個有些頭腦,武藝高強,卻行事畏縮的武夫,最直觀的就是高衙內與林沖算是殺妻之仇,破家之恨。
可林沖除了敢於爭辯幾句之外,再也沒有別的行為,正如他的外號加名字,豹子頭林沖,一隻豹子在林子裡不去埋伏偷襲,卻玩兒起了橫衝直撞,兼職是個莽夫,至於火拼王倫的行為,完全可以歸納與黑惡勢力的內部傾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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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沖的武功在梁山泊名列五虎將,性格卻較為懦弱,拿不起放不下。
在京城和魯智深相識後,意氣相投,情同兄弟。發配途中都是靠魯智深照顧,足見魯智深極重義氣。後來上了梁山兩個人變得很疏遠。這就證明林沖性格涼薄的一面。
而林沖的錢財,書中並無詳細描述,應該是當教頭積下的俸祿,還有可能是部下的孝敬,也有可能是祖產,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