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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改個名字太難啦

    這個問題可以合理操作一下。假設按照班級每年的活動支出,每生應繳納班費50元。由班委會決定開學初繳納班費20元或30元。其餘的差額,可以由學生違紀處罰填補,比方說每次10元?每個學生每個學年犯一兩次錯差不多了吧。犯錯繳納的班費應直接交給班委會(生活委員),班主任只起到班規的監督執行作用。

    大家覺得合理嗎?

    碰上一批搗蛋鬼總得給班主任留條活路吧。

  • 2 # 三毛的教育視界

    不合法。

    違紀的學生和老師矛盾越來越深,對立面越來越大。

    一方面是孩子的肆無忌憚;另一方面是老師無可奈何之餘的憤怒,壓抑,久而久之會在某個節點上爆發出來,會有各種形式。

    其實當今的老師是一種高危職業。

    這樣的問題和現象,想來許多家長多多少少從孩子口中聽說過。

    這會老師的做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方式方法欠妥,不可取,也不合法。

    1、孩子最學校和老師缺乏起碼的尊重,沒有敬畏感。

    現在的孩子許多事天不怕地不怕,在家不怕家長,到學校不怕老師,任性自私,肆意妄為,這是導致師生矛盾的導火索。

    2、老師隊伍中存在著浮躁,對孩子的教育缺乏耐心。

    有些老師對孩子呵斥、強制、脾氣暴躁,這也是造成師生矛盾的另一個導火索。

    3、學校各種硬性指標的固定,也是造成老師和學生之間矛盾的導火索。

    老師一方面要教學 ,另一方面要應對學校的各種硬性規定,這樣的結果是用各種條條框框約束孩子。而現在的孩子思維又是如此的活躍,僅靠強制是不起作用的。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師生關係越來越少見了。

    4、師生矛盾一旦發生,家長的配合非常關鍵。

    通情達理的家長會從自身和教育孩子作為出發點,而有的家長由於對孩子的過分溺愛和不能吃虧的思想,激化矛盾。從而造車不可收拾的局面。輕則鬧到學校,重則形成事故。這些都不可取,我們的目的是為了孩子在學校裡吸取知識,老師的目的是為了向學生傳授知識。當矛盾發生的時候,往往雙方不冷靜,激化矛盾。

    5、互相尊重,互相體諒是師生關係良好的關鍵。

    孩子要體諒老師,老師一個人面對一個班級的學生,還要教學。老師也要體諒孩子,從孩子的心理出發,多些耐心,多從生活上關係愛護孩子。如此,師生關係融洽,避免了題目中矛盾的發生。

  • 3 # 成老師3

    應當說是不合理的。因對教育學生可謂百年樹人,需要耐心和強化。但強化手段有很多,罰錢對學校教育學生不適宜。但另外可釆取罰站、罰掃地、罰抄作業等,必須的手段目的是強化,家長和社會應預認可。記住: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 4 # 風雪之心YUN

    首先這種做法是錯誤的,也是違法的。

    老師對學生的罰款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根據學生管理的規定,學校及老師對學生只能警告、記過、退學等處罰。罰款是屬於行政處罰,老師沒有行政處罰的權利。

    學生違反了紀律,老師應以教育為主,可以用他懲罰的辦法。

    舉個例子吧。我女兒的班級,老師是這樣做的:在管理課堂紀律方面,實行全班互相監督的辦法。比如課堂上,老師首先宣告,這堂課,如果全班表現好的話,今晚免寫一部分作業。如果有個別同學違法了紀律,那麼全班跟著一起挨罰,多寫作業。所以學生們表現得很棒,不然的話,課後會受到全班同學的“圍攻”。當然不是打架,因為學生們知道,那樣後果會更嚴重,哈哈。

    這是一把雙仞劍。一方面,既讓學生保持了紀律,長此以往養成了自律的好習慣。另一方面,真有違反紀律加重處罰,又讓學生複習到了功課。

  • 5 # 牛滾凼

    學生違紀後班主任罰一百交班費我覺得不合法,那怕事先有班規班約也不合法。

    既然是學生,那麼他就有可能犯錯違紀。學校是育人單位,學生損壞公物、私物照價賠償,傷及到人由雙方監護人共同協商解決問題;違規違紀班主任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進行說服教育。學校不是經濟處罰單位,班主任更沒有權利對違紀學生進行罰款處理。在制定班規班約時,如果有對違紀行為學生進行罰款處罰規定,那也是無效的班規。

    我們且不說國家有文規定處罰單位應該是何單位的職權,單從老師與學生關係來講,從師德來講,從老師職業範疇來講,從教師尊嚴來講,從為人處事來講,從道義上來講等,不管從哪方面講,班主任對違規學生處罰100元做班費,都不應該。

  • 6 # 方圓之人生

    各班有各班的班規。有的班級由班委和同學協商,制定班規,的確有交班費的情況。如果班主任不參加,只是班委自己操作,班主任頂多是監督責任。這辦法,解決了班費問題,懲戒了違紀學生,但負作用也很大。

    班級沒有罰款的權力,班主任雖不參與過程,但你沒起到指導作用。應阻止班委的罰款行為。而且這讓學生容易認為花錢可以買違紀。有時候會寧願交錢也會做錯事。起的效果也不一定好。一次夜不歸宿網咖的誘惑遠遠敵過那點罰款。對學生帶來很大的負面引導。

    打罵、罰款這屬班級管理的紅線。這屬簡單粗暴的管理方式,不可取。

  • 7 # 景行說教育

    我是教師,教育是我的我的主業!

    很明確的說這位班主任的做法是錯誤的!

    首先,這是法律不允許的!罰款是行政處罰的一種,只有國家特定的行政機關才有行政處罰權,老師對學生予以罰款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中國《行政處罰法》明確規定:“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式的,行政處罰無效。”教師或者班主任你沒有權利對學生實施罰款,你的罰款是違法的行為!教師應該遵紀守法,不要想當然!

    第二,學生違紀,教師班主任有批評教育的權利,透過談話,對學生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應該從內心深處打動他,讓他自己深刻的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從思想上轉變自己的錯誤觀念,再指導行動這才是正確的方法!

    第三,你的罰款目的是教育孩子,但是你的行為對於家長來說是很反感的,這樣家長和老師產生對立的情緒,即使家長這次認可了,矛盾積存下來了早晚是要爆發的!既然你的目的是為了教育學生可以和家長演一齣戲,對學生罰完款還給家長,這樣既讓學生接受教訓,又讓沒有財產上的缺失,讓家長滿意!

    我知道這個班主任的做法是錯誤的,但是我又很同情這位班主任,因為我只要他無可奈何!對於問題學生老師已經沒有辦法管理了,只靠說教根本沒有用,不要跟我說什麼教育方法,在那些肆無忌憚的學生面前,在如狼似虎的家長面前,都是蒼白和無力的!

    現在教育的矛盾愈來愈多,老師和家長的矛盾,老師和學生的矛盾,有的時候不可調和,甚至發生極端的情況鬧出人命!如今做教師難,做班主任更難!

  • 8 # 入青0601

    從法律角度講,學生違紀後班主任罰一百交班費,是不合適的;但從教育管理角度講,罰款是矯正孩子錯誤言行的較好方式之一,是非常有效的。

    從家長角度看,如果想讓孩子繼續接受學校教育,就應該配合繳納罰款;從學生角度講,應該吸取教訓,下次不再犯錯;從老師角度看,既然有人提出反對,那對這個學生這個家長不適用這個方法,以後也儘量不採用這種方式進行班級管理。

    假如家長死磕這件事,將老師罰學生100元這件事捅到學校,告到教委,老師也不會受到什麼處罰,因為老師沒有將罰款作為個人所得,罰款只是作為班級教育的一種手段而已。

    孩子所在初中某班級,班主任是個Sunny樂觀的男老師。他和孩子們關係處理非常好,每次月考結束後,成績退步5名以上的孩子要給進步5名以上的孩子買巧克力或者其他食品,孩子們都很樂意參與這樣的比賽。退步的想贏回來,進步的也感到驕傲。其實,無論用何種方式進行管理,關鍵是手段使用中的引導和教育。

    比如,被罰款的學生,犯錯後老師要和家長進行溝通,告知家長罰款的目的不再錢,而是要讓孩子印象深刻、吸取教訓。假如老師和家長溝通後家長還是表示不理解,那老師可以讓他不交罰款,自動放棄對其孩子的教育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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