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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浪客文史

    如今的上班一族,最擔心的事情就是遲到。為了不遲到,不被扣工資,每天都會早早起來。有一些公司,為了鼓勵員工們準時到崗,會設立滿勤制度,遲到早退也要被處罰。古代也是如此,官員們上朝時不敢遲到。因為遭受的懲罰太嚴重,是大家承擔不起的。

    古代上朝的時間很早,早上五點到七點,是早朝事情。意思就是五點之前必須到崗,不然後果很嚴重。文武百官們,為了不遲到,凌晨三點多就會起床。洗漱一番,吃點早點,然後奔著皇宮而去。官員是如何上朝的?

    根據官員的品級乘坐的交通工具也不同,有步行的,有做轎的,有騎馬的。基本上還是以轎子為主,路上不用花費太多力氣,還能趁此機會睡個回籠覺。拿清朝來說,三品以上的京官在京城乘“四人抬”,出京長乘“八人抬”,外省督撫乘“八人抬”,三品以上的欽差大臣乘“八人抬”,皇帝一般是“十六抬”,另外轎子的顏色也有明確的規矩不能逾越。古代就算是皇城也沒路燈,條件好的官員會有僕人提著燈在前面引路,而條件不好的官員就要蹭別人的燈,在門口或路邊等著別人,跟在別人屁股後面一起走,因為上班的路上也危險。曾有官員在下雨天上朝,結果失足掉河裡淹死了。

    其實,古代官員最怕的就是下雨天上朝,當時規定不準穿雨鞋,都要穿緞靴,走在溼滑的青石板上,稍不注意就會滑倒。

    官員們遲會如何懲罰?

    其實,在當時這些官員們上早朝的清朝有點類似於現在的人們上班。也是匆匆忙忙的。現在的員工如果遲到是要扣錢的,而在古代大臣遲到一般輕微的也要扣錢的。

    比如在當時的清朝,如果出現遲到就要發俸祿一年的。如果總是出現遲到的現象的話則是要進行重罰的。首先是要罰錢,罰完錢以後還要接受皮肉之苦。也就是打屁股了。相似於明朝,有律法規定,不管是哪位官員,缺勤一天,就要被打二十小板。缺席三天,便是罪加一等。缺席二十天,被打100大板。想想都覺得很恐怖,二十小板都無法承受,一百大板打下去了,肯定會皮開肉綻。如果是身體素質差一些的人,估計會因此送命。

  • 2 # 隆乾

    現代的我們每天都要上班,而古代的大臣自然也要每天上朝,向皇帝上奏議事。而且他門比我們還要辛苦很多。單單說上朝這件事,他們了就需要很早就起床然後出門,一般五點到七點。有些離得比較遠的大臣為了能按時到達,三點就開始準備了,而且無論颳風還是下雨都不能停止。只是為了能夠去跟皇帝報道。

    對於上朝遲到這件事,古代自然也是有應對辦法的,那麼他們受到的懲罰和我們現在有什麼不同呢?比較輕的處分就是扣俸祿。比如唐朝的時候,如果文官要是沒有任何理由就遲到,會被罰一個季度的俸祿。到了唐肅宗的時候,如果上朝的官員沒有理由就遲到會被扣除一個月的俸祿。甚至到了唐文宗的時候,如果文武官員不能按時上朝,那麼每貫錢裡都會被扣除二十五文錢。

    清朝的時候康熙曾經規定,官員如果要是沒有接到皇帝的聖駕或者有一天沒有上朝,都會被罰款一個月。如果假裝上朝但是實際沒到就罰一年的工資。後來又規定如果要是上朝遲到了直接罰一個月的月錢。

    而要是遲到嚴重的就會受到杖刑。比如明朝時期有明確的規定,凡是官員有一天不上朝的就打20板,夠了20天就打一百大板。要知道,如果打一百板子,肯定肉都被打爛了。當時的元代書畫家就被打過板子。那個時候他是兵部郎中,在當時還算是個大官,比丞相等官職要低一點。那個時候正好對上朝的事情抓的比較緊,只要遲到就會被杖責,由刑部官員執行。

    那個斷事官是蒙古族人,他很是看不上漢人,所以一點面子都不給。後來趙孟頫遲到了就馬上被拉出去打了一頓。

    身為重臣的他什麼時候被這樣侮辱過呢?所以他馬上去找尚書去哭泣。桑哥得知後趕緊去探望趙孟頫,因為畢竟是皇帝面前的紅人,要好好善待才是。文官一向比較看重自己的面子,認為被當眾責打是一件很丟臉的事情,因此他們上朝都很積極。生怕被捱打。到了魏忠賢的手裡,他卻規定不讓在紫禁城裡點燈火,並且不讓官員騎馬和坐轎。這一規定就逼著眾大臣早早地就得起身前去上朝。

    有一回住的離京城相對遠的官員上朝誤了時辰,可是她又不想捱打,所以只能跑步前往,可是那天正好下過雨路上很滑,又看不家清楚路,所以就掉進河裡淹死了。

    在古代,有沒有官員假裝生病不去上朝呢?

    肯定是有的。就像唐宣宗的時候,就出現過這樣的情況,他們以假裝生病為理由不上朝,而是去外面玩去了,導致御史臺必須向皇帝上書。到了宋仁宗的時候,作為右巡使的張億曾上書對戶部郎中在內的33名官員進行批評宋仁宗聽完以後覺得生氣,於是就下令如果以後有人因為生病不來上朝的就要派人去檢查是不是真實的。

    只能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吧!

  • 3 # 極限智慧

    在古代,人家都說伴君如伴虎,大臣如果上朝遲到了會有什麼樣的懲罰呢?會不會因此丟掉腦袋?

    古代上朝的時間很早,文武百官們,為了不遲到,凌晨三點多就會起床。洗漱一番,吃點早點,然後奔著皇宮而去。路程近的好一些,可以晚起一會兒,路程遠的,估計坐在轎子裡都能睡著。沒人敢遲到。

    在唐朝,唐玄宗規定,遲到的人,扣除一季度的俸祿;唐肅宗規定,遲到者,罰一個月的俸祿;唐文宗規定,遲到的人,按照個人工資多少進行處罰。

    在元代,遲到了會被打屁股。不管斷事官打的疼不疼,而且打屁股是一件小事兒。這是丟人的事情。為了不丟人,只能早早起床去上朝。

    在明朝,有律法規定,不管是哪位官員,缺勤一天,就要被打二十小板。缺席三天,便是罪加一等。缺席二十天,被打100大板。想想都覺得很恐怖,二十小板都無法承受,一百大板打下去了,估計會因此送命。

    到了清朝,康熙規定,如果官員不接駕或者遲到了,要罰一個月的俸祿。謊稱有病不上朝的人,罰一年的俸祿。大家可以想想,古代的官員,一年的俸祿也不少。

    生病,可以請病假。如果是假裝生病,不去上朝,會有專人監督,令懲罰加倍。

  • 4 # 古來今往

    輕則罰錢,重則挨板子、丟了官坐了牢。

    古代朝會分大朝和常朝,前者屬節日慶賀朝會,後者屬日常處理政務朝會。

    古時的上朝時間大都在卯時(早上5點到7點),這就意味著朝廷官員必須早起洗漱整理好衣著準備上早朝。

    上不上朝還取決於皇帝。只要是個對國家建設尚且有所希冀的皇帝,除了規定節假日和皇帝生病外,早朝是幾乎天天要開的。

    偶爾藩屬來朝也是免不了加個班的。

    如果不上朝或遲到怎麼辦?自然是有懲罰等著你的。

    唐初管的嚴的時候,據《唐律疏議·職制五》中規定一天不上朝笞打20小板,每再滿3天罪加一等,要是滿25天則要杖打100大板,滿35天坐牢一年。

    元代的兵部侍郎趙孟就曾因遲到被打了屁股,自覺失了臉面,從此再不遲到。

    古代的杖打雖不是死刑但是真打起來是能打出人命的,負責杖打的人也必是手藝人能把人打的看著只是面板紅腫,裡面卻受傷嚴重。

    明朝大臣朱亮祖就被朱元璋下令杖打而死。

    深知杖打的痛苦,有錢人遇到杖刑都是要好好賄賂一番,效果也是出奇的好。

    唐朝到後來管理再無如此嚴苛,唐玄宗時大臣不上朝的懲罰扣除一個季度的俸祿,到唐肅宗時罰一個月的俸祿,到唐文宗的時候只需按料錢每貫罰25文即可,比之從前寬鬆了許多。

    宋代初趙匡胤同樣比較看重國家建設,時常督促官員上朝,告誡縣官“切勿黃綢被裡放衙”就是說不要說懶覺,多幹活。

    宋代中後期對上朝放的太過寬鬆,大臣遲到皇帝得過且過。即使有人彈劾遲到的大臣,皇帝也不做過多處理。

    況且宋朝的節假日也頗多,一年工作時間本就不多。

    到了明朝,朱元璋廣取前車之鑑,大臣遲到一次笞打20板,滿3次罪加一等,滿20次杖打100大板。

    明朝的節假日僅有三天,朱元璋不愧為勞模皇帝,對大臣也是要求嚴苛。

    古有嚴法要求大臣上朝,今有工資要求我們打卡,生活不易,負重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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