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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家庭醫生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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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劉金子
因為誰是艾滋病人,誰會傳染艾滋病,頭上又沒有標籤,感染上了都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我覺得隱瞞艾滋病是不道德的,客觀上加速了艾滋病的傳染,事實上也加速了艾滋病的傳播。
艾滋病人既然染上了就該面對,就不能再去傳染給別人。至於你以前怎樣染上的,你也該承擔。不能偷偷再害別人。應該告訴其家人或有關人員,當然不在電視或大街上去喊xxx是艾滋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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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感染科李侗曾
看了很多回答,感覺很失望,很氣憤,某網際網路大佬不尊重居民隱私言論遭到全民抵制,這裡卻有一項全世界公認有利於艾滋病防控措施受到抨擊,普通群眾質疑還可以接受,說明需要更專業科普宣傳,但是很多醫療圈的甚至加V認證的,也認為保護感染者隱私不利於艾滋病防控,這就很讓人憤怒了,不懂可以理解,不懂不去學習,還用自己純樸的感受誤導群眾,就是坑人。
1. 保護感染者隱私,消除歧視,才能讓更多感染者接受檢測,接受治療,在艾滋病疫苗上市遙遙無期的今天,讓儘可能的所有感染者被發現,接受治療,才是最好的防控措施。
2 . 感染者接受正規治療雖然不能徹底清除病毒,但是可以消除其傳染性,所以說治療是最好的預防措施,國家花錢治療感染者,最終目的還是保護那些未感染者。 我們國家感染者數量確實在增加,但是不能因此認為現在防控措施無效,那都無腦的簡單推斷,事實恰恰相反,我們透過現有措施,避免了感染者死亡,更避免了很多人被感染,如果沒有現有的四免一關懷措施,現在感染者數量遠遠不止這個數字,看看其他地區就知道了。
3. 針對那些說不應該保護隱私的人,我想問問,你打算怎麼公開感染者資訊,每人臉上刺青,還是廣播電視商場大螢幕滾動播放?還是學校單位都公開職工資訊,艾滋病公開,難麼梅毒,乙肝,流感,結核病公開嗎? 在學校和單位公開感染者資訊,試問有多少感染者是被同學同事傳染的,有人統計過嗎?事實上,絕大部分感染者是自己一夜情或者色情交易感染的,針對這樣的主流途徑,公開資訊有意義嗎,你約會上床前要去百度一下對方資訊嗎?有那個時間,你自己戴上套不好嗎?
4. 如果感染者隱私得不到保護,高危人群擔心隱私洩漏和歧視,可以不去官方機構,到處是可以檢測的私立機構,網上到處是賣檢測試紙的,如果收到隱私被公開的威脅,勢必導致感染者隱瞞病情,不去治療,最終危害的還是社會,還是那些呼籲公開隱私的普通群眾最危險。
5. 很多人說某某被感染者隱瞞病情,被傳染,我這裡有更多悲慘故事,獨生子女感染後隱私洩露不敢檢測,不敢去治療,年紀輕輕發病死亡,他們都是活該嗎,那他們父母是不是無辜呢,含辛茹苦把孩子培養出來,好不容易大學畢業博士畢業,孩子因為一種可以預防可以治療的疾病而病逝,他們父母的遺憾呢?有人想過是因為自己歧視,因為自己叫囂公開隱私嗎?
6.防控艾滋病,國家現有策略積極有效,是得到全世界認可的,用正確措施對待感染者,用正確措施保護自己,用正確措施教育孩子,希望更多媒體宣傳正確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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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波波醫生說健康
保護艾滋病人的隱私,客觀上會加劇艾滋病的傳播嗎?
看到這個問題一些朋友也許會有這樣的想法:保護艾滋病人的隱私,如果我的身邊有這樣的人的話,我是不是存在被艾滋病感染的潛在威脅。這件事確實也是大部分人所擔憂的。客觀的來說是的,但是這卻是最好的辦法,讓我們帶著疑問讓後文為大家解答。
那麼我們現在先說一下為什麼要保護艾滋病人的隱私。首先我們說到隱私就不得不說《侵權責任法》,第二條講民事權益範圍中包括了隱私權。其中說到了洩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於眾或擴大公開範圍。所以從法律角度上說公開艾滋病人的隱私是犯法的。畢竟偷看他人的日記也算是侵犯了他的隱私權。特別是像疾控或者醫院這樣的公立機構,是更不可能暴露這種事情的。
上面說了暴露艾滋病人的隱私是犯法的這件事,相信大家都不會去做這件害人害己的事情。現在我們來說一下主題:保護艾滋病人的隱私,客觀上會加劇艾滋病的傳播嗎?2016年的時候有一則新聞標題如下“四川省郫都區警方審訊患艾滋賣淫女影片遭洩露,警方:紀委正調查”這件事情當時引起了社會上巨大的反響,也弄得人心惶惶。這件事情或許讓某些人心裡會想到:這就是不把艾滋病人告訴我們的結果。可是嚴格的來說,假如你知道你的交心好友是艾滋病患者,你還會繼續和他做朋友嗎?答案顯而易見!
在中國早已制定了應對出現艾滋病患者的方法---“四免一關懷”政策,大家如果有興趣可以去網上看看。所以說當艾滋病患者發現自己身患艾滋病之後是絕望的,也許會想著報復社會。但是瞭解到這政策之後發現自己又有了可以和以前一樣正常生活的機會,為什麼不好好把握呢?感染上HIV病毒之後,大部分人都會在10年內死去(如果不治療),而且死的極為悽慘。但是發現自己只用好好吃藥就可以活的和正常人一樣,這何樂而不為呢?
現在我們站在了艾滋病患者的角度來思考這件事情,自己的隱私被保護起來了,自己可以和以前一樣正常生活。那麼在這裡反問一下國家不保護艾滋病人的隱私,查證之後就曝光,然後列個表讓大家下載和隨時檢視,像照片、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等,這樣是不是更好呢,結果是NO。因為這樣,誰還會去檢測呢,誰會想在這張表上呢?結果就是國家完全掌握不了艾滋病人的資訊,最後感染者和病人都不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結果傳染的更加厲害。或者是患者惡意傳播。看了這篇文,各位看官是不是覺得保護艾滋病人的隱私是最好的選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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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艾滋病是具有高傳染性、高發病率、高死亡率特徵的性病。但是,艾滋病只通過母嬰、性、血液三種途徑傳播,吃飯、握手這些日常行為不會傳染艾滋病,艾滋病人也應該享受與其他公民相同的安寧私生活,而非羞辱與歧視。因此,早在2006年中國就制定實施了《艾滋病防治條例》,它作為防治艾滋病的“根本大法”,其中第39條規定:未經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公開艾滋病病人的資訊,包括其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肖像、病史資料等。如有違反,將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那麼,保護艾滋病人的隱私,客觀上會加劇艾滋的傳播嗎?
按照條例規定,無疑艾滋病人的“隱私權”得到了絕對保護,但健康人群也有“知情權”,這關乎公眾安全。實踐證明,由於條例過於強調保護艾滋病人的隱私權,卻加劇了艾滋病的傳播與擴散。
據統計,中國自1985年報告首例艾滋病病例以來,疫情逐漸擴散蔓延,現已波及全國所有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擴充套件到社會各個階層,發病死亡高峰已經出現。艾滋病傳播途徑日趨多樣化,經性傳播逐年上升,逐步成為主要傳播途徑,這顯然和艾滋病感染者的隱私受到過度保護有關。
過度保護艾滋病人的隱私,最大的危害在於客觀上會導致艾滋病以更加隱蔽的方式迅速蔓延。在中國,目前普遍推行的是艾滋病患者匿名就診制,其所造成的安全隱患是,大多數接受艾滋病檢測的人在檢測時使用假名字,有的患者在被檢測出感染艾滋病後立即蒸發,這不僅影響到疫情的準確統計,也使得他們的配偶、性伴侶等根本不可能保護自己,形成了一種關愛艾滋病感染者,卻不關愛正常人的奇特格局。2009年有報道披露,深圳的一名男性感染者,透過上網、去酒吧、找小姐等方式,傳染了100多名女性,而且均記錄了她們的手機號碼。這不得不使我們引起警覺:保護和關愛艾滋病感染者,不要使健康人處於一種無法保護自己的不設防狀態!
另據某省疾病控制中心工作人透露:一位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患者,結婚之後,不僅將艾滋病毒傳給了其原本是健康人的配偶,還生下了一個感染了艾滋病毒的孩子。驚訝的是,這位病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資訊,疾控部門早就掌握。這一悲劇的發生,是源於“保護艾滋病人的隱私”。
綜上所述,艾滋病患者的隱私需要保護,也許這只是在目前社會存在對艾滋病人嚴重歧視情況的一種過度措施,不久的將來,艾滋病資訊可能會因疾病本身的需要,社會的需要,政府科學行政管理和有序防治的需要而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