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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靜海子安

    沒看過相關資料,只能猜測。以中華文明的傳統風俗而言,土葬更流行。華人講究入土為安,也便於子孫祭祀。火葬一說,可能有,說流行,未必。火葬估計也是無可奈何的選擇。

  • 2 # 清歡公子

    宋朝雖說經濟繁榮,文化昌盛,但是宋代葬禮流行火葬,跟宋朝流行佛教有很大關係。越是佛教繁榮的地方,火葬更流行。在印度,流行火葬,釋迦牟尼涅槃後,也是火葬,骨灰裡有大量的舍利子,佛骨,流傳千古,現在也是佛教至寶。宋朝重佛,蘇軾也是虔誠的佛教徒。佛教講究四大皆空嘛,生死不帶一物,臭皮囊火化更好。但是漢族以前重視入土為安,流行土葬。宋滅亡後,明朱元璋規定必須土葬,清朝漢化後,遵守明制,嚴禁火葬。現代人都開明瞭,火葬文明衛生節儉,深得民心,華人已經習慣了。

  • 3 # 趙燕雲

      火葬是宋代比較常見的一種喪葬制度,在江南地區尤其盛行。

      美國學者埃布利在他所著的《宋朝的火葬》中曾對宋代的火葬率做過一個統計,在中國宋代火葬的比率在10%-30%之間。

      比如《水滸傳》中武松出差回來知道哥哥死了,問潘金蓮“如今埋在那裡?”潘金蓮回答:“我又獨自一個,那裡去尋墳地?沒奈何,留了三日,把出去燒化了。”可見當時死人一是土葬,一是火葬。土葬需要尋墳地,成本較高。火葬比較方便,也能被人普遍接受。

      宋代的火葬與佛教有密切關係。

      據宋人洪邁說,“民俗火葬,自釋氏火化之說起,於是死而焚屍者,所在皆然。”根據史料也發現:宋代凡是火葬盛行的地區,佛教都非常發達。在都城汴京、河北、兩浙、福建、四川等地是宋代火葬盛行的地區,同時也是佛教最為發達的區域。

      顧炎武《日知錄》記載:“火葬之俗盛行於江南,自宋時已有之。”

      火葬最初或是“貧苦人家為節省喪事開支,唯務從簡”所選擇的方法。比如潘金蓮就表示土葬還需要尋找墳地。後來,江浙一帶的富人家也多選擇火葬,“浙右水鄉風俗,人死,雖富有力者,不辦墓爾之土以安居,亦致焚如僧”。

      另一個原因也是也是宋代地窄人稠。

      顧炎武也認為,“(宋代)地窄人多,不能遍葬,相率焚燒,名曰火葬,習以為俗。”

      雖然火葬民間流行,但當時朝廷及當時的主流意識形態並不接受火葬。有士大夫對火葬的習俗感到不可理解:“今民俗有所謂火化者,生則奉養之具唯恐不至,死則播爇而捐棄之,何獨厚於生而薄於死乎?”認為火葬是對死者的不敬。所以他建議,“方今火葬之慘,日益熾甚,事關風化,理宜禁止。”

      但也有人表示理解。如南宋時期士人俞文豹便質疑火葬之禁:“今京城內外,物故者日以百計。若非火化,何所葬埋?”

      宋代一大優點就是尊重社會習俗。

      因而在土葬與火葬之爭中,宋代官方比較人性化,對貧窮者設立公益性火葬場,助貧家火化。有些地方則在官地中劃出一塊“義地”,建成公墓,收葬土葬貧民。比如南宋的張體仁,在蘇州建立“齊升院”,作為火葬場,“撥沒官田供為常住,貧民死而家不能津送者,則與之棺後焚瘞焉”。北宋的李昭玘在河東路的潞州(今山西長治)任通判時,看到“潞民死多不葬”,便劃出官地,置備棺材、壽衣,收葬貧家逝者。

      所以土葬也好,火葬也好,政府都給予相應資助,而不是強行介入。這點值得學習。

      南宋初年又有官員提出,“既葬理未有處所,而行火化之禁,恐非人情所安。”並建議“除豪富氏族申嚴禁止外,貧下之民共客旅遠方之人,若有死亡,姑從其便。”

      這個建議得到皇帝宋高宗的批准,即允許人選擇何種葬禮,政府不干涉。

      所以宋代得城市出現了“化人場”,即火葬場。南宋臨安城據記載有數十處,其中十幾處因為“建置年歲深遠”,到宋寧宗嘉定年間差不多都荒廢了,於是寧宗又“詔令臨安府將見存化人場依舊外,其已拆一十六處,除金輪、焚天寺不得化人外,餘一十四處並許復令置場焚化”,也就是重修了十四處火葬場。

      另據記載臨安還出現了類似現代“殯儀館”的喪葬服務機構,設有專門的房舍供人存放骨灰罐。

      另外宋代政府還在各地推廣公益性公墓—“漏澤園”。漏澤園免費收葬貧窮無葬身之地的逝者和無主的遺骸;墳墓統一規格,約八尺見方,以兩塊大方磚銘刻逝者的姓名、籍貫、生辰、安葬日期;有親屬資訊的,也刻於磚上,作為標記;沒有棺木的逝者,政府給予棺木收殮;貧困家庭若有親人去世,也可主動申請安葬於漏澤園,政府免費安排一塊九尺見方的墓地。此外漏澤園還設有房舍,以方便逝者的親屬來此祭祀。

      主持、管理漏澤園的都是官方聘請的僧人。南宋時,仁和、錢塘兩縣有“漏澤園一十二所”,“官府委德行僧二員主管,月給各支常平錢五貫、米一石。瘞及二百人,官府察明,申朝家給賜紫衣、師號賞之”。

      即僧人不僅由政府支付物質費用,每月五貫錢、一石米。每收葬滿二百人,還可得到請賜紫衣、師號的精神獎勵。

      據有學者考證,北宋真宗時,每收葬一名死者,政府需要花費六百文錢,包括棺木的費用。宋神宗時,要二千文。南宋高宗時,大約是三千文。全國各地漏澤園的經費加起來,數目也不算小。

      所以我們無論如何詬病宋代的積貧積弱,但我們必須承認,生長在宋代的人從生到死都受到了在其他帝制時代所沒有的尊重。

      文明的前提是什麼?我認為首先是對人的尊重。

  • 4 # 鄧海春

    在宋代,按照禮法應當土葬,但實際上各種葬法並存。《岳陽風土記》稱:“荊湖民俗”,“死者多不埋葬,或暴露風日,或置之木梢,謂之死喪祥”。“暴露風日”即野葬,“置之木梢”即天葬。還有實行水葬的,如鳳州(治今陝西鳳縣東北)“貧民不能葬者,棄屍水中”。野葬、天葬、水葬僅存在於個別地方。

    宋代火葬之流行,在中國古代歷史上實屬罕見。

    《日知錄》卷15《火葬》指出:“自宋以來,此風日盛。”據伊佩霞《宋代的火葬》的估計,兩宋時期的火葬率約在10%~30%之間。以河東路和兩浙路的火葬率最高。河東路火葬習以成俗,李清臣《韓忠獻公琦行狀》稱:“河東俗雜羌夷,用火葬”;程頤《明道先生行狀》雲:“晉俗尚焚屍,雖孝子慈孫,習以為安”。上圖宋代收納骨灰的“蓋魂壇”

    宋代的一些城市設有火葬場,也稱“化人場”、“焚化院”、“化人亭”。蘇州的化人亭在城外西南隅的通濟寺和齊升院,其習俗為:“親死肉未寒,即舉而付之烈焰,杈棒碎拆,以燔以炙,餘骸不化則又舉而投之深淵。”臨安的化人亭,設在西湖東北角的圓覺禪寺和錢塘門外的九曲城菩提院內。《馬可波羅行紀》稱杭州“人死焚其屍”,並描述道:“富貴人死,一切親屬男女,皆衣粗服,隨遺體赴焚屍之所。行時作樂,高聲禱告偶像,及至,擲不少紙繪之奴婢、馬、駱駝、金銀、布帛於火焚之。”

    宋代土葬的流行原因。

    火葬在中國遠古時已有之,進入文明時代後,中原地區才逐漸稀少。佛教傳入中國後,漢至唐火葬者也不多,個人覺得佛教信仰的影響不是主要原因。宋太祖說:“近代以來,率多火葬。”後世分析,認為原因是唐末五代社會劇烈變動,傳統觀念發生動搖,加之戰亂,生者苟延殘喘,死者後事只能從簡。

    上圖程顥

    宋人著作中,有認為火葬衛生、可防止傳染病、便於遠途歸葬故鄉等說法。宋人認為節省土地是土葬流行的重要原因。宋代是中國歷史上一次人口增長的高峰,“土狹民眾,惜地不葬”在很多州縣存在。俞文豹指出:“今京城內外,物故者日以百計。若非火花,何以葬埋?”在觀念上反對火葬的程顥,也面對現實,不得不說:“其火葬者,出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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