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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昭楊

    威廉三世及其夫人瑪麗女王新婚不久後的畫像

    這個修正並非無足輕重,要知道,光榮革命是個立場保守的革命,其目的有兩個:

    第一,限制君主權力,建立起議會主導的立憲君主政治,這個不是這個問題的重點,不必多談。

    第二,驅逐公開信奉天主教的詹姆士二世及其天主教男性繼承人,讓英國王位重回新教徒手中。英國當時已經完成宗教改革,聖公會教徒佔據統治地位,他們容忍天主教徒詹姆士二世繼位就是因為詹姆士二世無子,必須讓其信奉天主教的女兒繼位,但詹姆士生了兒子,以後也會信天主教,打破了英國貴族的期待,於是決定發動政變將王位重新轉回新教徒手裡。

    但需要注意的是,

    驅逐詹姆士二世之後,信奉新教的王位第一繼承人就是荷蘭執政威廉的夫人瑪麗公主,所以威廉是憑藉著妻子瑪麗的斯圖亞特王族身份才來英國的。

    威廉獲得共治的國王身份,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他個人的堅持要求英國議會被迫做出妥協,他個人和英國王室之間的親戚關係(母親也是斯圖亞特王室),以及他個人在“光榮革命”中的作用,和他妻子瑪麗女王的王位來自傳統世襲截然不同。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他們都去世後,英國王位傳給了瑪麗的妹妹安妮,而非威廉在荷蘭的親戚,表明共治中真正擁有正統地位的是瑪麗女王,而非威廉三世這位共治國王。

    另一個明顯的例子是,在威廉進行反法的大同盟戰爭(1688-1697)時,希望動員英國的人力物力參戰,但他發現他在英國的聲望和影響力根本不足,必須依靠妻子瑪麗女王的聲望才行。同時,瑪麗女王還是英國國教會領袖,在英國宗教事務上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

    總體說來,威廉被英國議會邀請為王是歷史的偶然,如果沒有他的妻子瑪麗公主或者其岳父對天主教信仰的堅持,他成為英王是不可想象的。正因為如此,威廉在英格蘭因合法性不足,不是很受歡迎,所以伏爾泰說他是“英國的執政,荷蘭的國王”,正是說明他在英國的脆弱地位和在荷蘭的崇高聲望。

  • 2 # 世界真的很大

    英國的威廉三世在英國曆史上,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國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他對英國的憲政制度作出了重大貢獻。這一制度不僅影響了英國的歷史,也影響了世界的歷史,在許多國家,至今依然實行著這一政治制度。

    威廉本是荷蘭奧蘭治王子,他的父親威廉二世娶了英國的瑪麗公主,所以他實際上也是英國國王查理一世的外孫。他自己又娶了舅舅英國國王詹姆斯二世的女兒也叫瑪麗。詹姆斯二世在英國1688年的“光榮革命”(即不流血的政變)中被廢黜,次年英國議會宣佈同時立詹姆斯二世的長女瑪麗和女婿威廉,一個是女王瑪麗二世,一個是國王威廉三世,開始兩王共治的局面,威廉三世主軍事及英國的海外擴張,瑪麗二世主管內政及其他事務,倒也相安無事,夫妻關係也不錯。當然,議會確定兩王共治,背後也是有政治交易的,除了本身有英國王室血統、是瑪麗的丈夫,威廉還是荷蘭執政的身份也很重要。荷蘭此時依然強大,“海上馬車伕”還有震懾力。而英國此時還沒有進入世界一流強國,國內天主教與英國國教之間的鬥爭,還十分激烈,前國王詹姆斯二世就是因為要強勢恢復天主教的地位而被廢的。

    威廉三世本人,雖然自幼體弱多病,但在荷蘭的危機關頭率領軍隊打敗了法國大軍,在荷蘭人民心中也是威望極高的執政。威廉和瑪麗成為國王和女王,與議會達成的條件就是,簽署《權利法案》。該法案最核心的內容之一,便是如果未經議會同意,國王不得頒佈或終止任何法律,不得隨意增加稅賦等等。這一限制國王權利的法案,確定了議會權利高於王室權利,君主立憲制從此成為英國的基本且重要國策。

    1694年,瑪麗二世駕崩,兩王共治局面結束,威廉三世成為英格蘭唯一的王。1701年,威廉三世簽署了議會透過的《嗣位法》。該法案除對英國的王位繼承製度作出了規定,還確定了英國國教與王位繼承的關係,將天主教徒永遠排除在英國國王或女王之外。1702年,威廉三世逝世。由於他和瑪麗二世沒有孩子,所以瑪麗的妹妹安妮成為女王。

    但是,無論是作為荷蘭執政,還是作為英格蘭國王,威廉三世都被列入全世界最有影響力的帝王之列。

  • 3 # 折緣

    這個問題的邏輯其實是有問題的,英國議會並沒有請荷蘭執政威廉三世來做國王,而是荷蘭三世為了成為英國國王跟議會妥協,同意頒佈了《權利法案》。

    題主你把因果關係搞顛倒了。

    光榮革命與瑪麗二世

    1688年,英國新興資產階級和新貴族發動推翻詹姆士二世的統治、防止天主教復辟的非暴力革命。光榮革命其實只是推翻了詹姆士二世的統治,還並沒有確立君主立憲制,國家權力也還沒有開始轉移到議會。

    光榮革命爆發的直接原因是支援議會的輝格黨人和部分托利黨人為避免信奉天主教詹姆士二世傳位給剛出生的兒子,而把詹姆士二世給廢黜了,然後把王位重新交給了詹姆士二世原本的繼承者女兒瑪麗二世,而瑪麗二世的丈夫就是荷蘭執政威廉三世,威廉三世帶兵進入英國,一槍未放,而使得詹姆士二世倉惶出逃,議會重掌大權。

    主要是因為詹姆士二世違背了以前政府制定的關於禁止天主教徒擔任公職的“宣誓條例”。而瑪麗二世是信仰英國國教的,所以得以繼承王位。

    所以當時法理上英國國王是瑪麗二世,威廉三世並不一定能夠成為英國國王,就好像維多利亞女王的丈夫阿爾伯特親王一樣,他也不是英國國王啊。

    《權利法案》和威廉三世

    威廉三世是一個相當有頭腦且開明的荷蘭執政,他看準了英國國會與國王之間的關係已經到無可調和的地步,於是率領萬餘軍隊登入英國,把自己的老丈人趕到了法國。這一些列騷操作確實厲害,可還不至於讓他成為與瑪麗二世共治英國。

    真正讓他能夠成為英國國王的原因,是在於他支援了英國的憲政,或者說妥協。與英國議會達成的協議,就是必須接受議會透過的《權利法案》。

    《權利法案》才是英國君主立憲制開始建立的標誌,它與《王位繼承法》共同標誌著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的結束,為英國資本主義迅速發展掃清了道路。而其中威廉三世的妥協起到了關鍵作用。

    如果威廉三世不同意《權利法案》的頒佈,那麼議會可能不惜一戰,也不會同意威廉三世一個外華人成為英國的共治國王,而本來夫妻關係就很冷淡的瑪麗二世,估計也不會支援自己的丈夫。

    其實在整個光榮革命裡面,真正讓英國受益的是瑪麗二世。這是一位不太熱衷政治的新教女王,因為信仰登上了王位,但他與威廉三世共治英國的時代裡,每當威廉三世在英國的時候,她總是退居幕後,但當她獨自執政的時候,卻又是一位強大、果決、有力的統治者。

    英華人對瑪麗二世的愛戴是要遠遠超過威廉三世的,當威廉三世動員英國參與反法大同盟戰爭(法王路易十四歐洲擴張戰爭,又稱為九年戰爭)的時候,他發現自己的合法性不足,還是要依靠瑪麗,才能有效在議會中發揮影響力。

  • 4 # 羅西小南多

    這個題目有一點瑕疵,英國光榮革命是1688年開始的,標誌就是主要由安立甘教徒聯合不信國教的其他人請求詹姆斯二世的女兒瑪麗(新教徒)和他的丈夫奧倫治的威廉到英國來繼承王位。按理說詹姆斯二世還沒死,而且即使死了也是輪到他的剛出生的兒子即位,輪不到女兒瑪麗的,但英華人民做到了,而且是透過未流血的革命,這就是令人稱道的“光榮革命”。你可能會說直接邀請瑪麗來當女王不就行了嗎?這時瑪麗已經嫁人了,而且嫁的不是外人哦,我們來看看威廉的身世吧。查理一世有個大女兒即長公主,就是詹姆斯二世的親姐姐,她嫁給了荷蘭執政奧蘭治親王即威廉二世,他們的孩子就是我們本文說的主人翁威廉三世,他和瑪麗既是夫妻又是表兄妹哦,所以威廉也是有繼承權的,就是會排位靠後些。所以威廉三世搭著瑪麗的東風繼承英國的國王是無可厚非的,而且是兩人聯合執政哦!而且威廉三世的口碑還是不錯的,英國的君主立憲制後來的最終確立,威廉也是功不可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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