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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康叔叔-

    1、年齡限1971年6月30日以後出生;非中共黨員幹部年齡限1968年6月30日以後出生。   2、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年齡可放寬兩歲;具有全日制碩士學位的副科級幹部和企業中層副職,任職年限可減少兩年;具有博士學位的,不受職務職級限制。同時具備多個條件的不累計放寬資格。  3、具有擔當報考領導職位所必備的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報考專業性較強職位的,應學過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報考市統計局的,要學過統計學、數學等相關專業;報考市法制辦和仲裁辦的,要學過法學等相關專業;報考市檔案局的,要學過檔案學、文秘、漢語言文學、歷史或資訊科技等相關專業;報考市地震局的,要學過地球物理、地震地質等相關專業),或者有與所報考職位相關的3年以上的業務工作經歷。  4、身體健康  下列人員不得列入報名範圍:(1)按有關規定暫時不能流動的特殊崗位的人員。(2)正在受司法機關和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偵查、審查的。(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受過刑事處罰或有犯罪記錄的。(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年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基本稱職的。

  • 2 # 80後小公

    提拔縣處級領導幹部,明文沒有年齡要求,實際上有一些不成文的規定,對年齡是有一定要求的

    關於黨政領導幹部的提拔,2019年3月中組部印發的新修訂的《黨政幹部選拔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有明確規定,提拔擔任縣處級領導職務的,除了要求具備必要的政治素質、政治條件外,具備以下幾個基本資格即可:

    1、五年以上工齡,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2、具有在下一級兩個以上職位任職經歷;

    3、提拔副處領導職務,要求在正科崗位工作三年以上;提拔正處領導職務,要求在副處崗位任職兩年以上;

    4、 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滿足幹部基本培訓要求,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即可。

    從以上條件可以看出,提拔縣處級,無論是領導職務還是非領導職務,對年齡都沒有明確要求,理論上只要在60歲退休前,都可以提拔為處級幹部。但實際上對於幹部的使用,各地都有一些慣例,或者說不成文的規定,對年齡都有一些明確的要求。

    比如提拔縣級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常規情況副處級超過52歲不再提名,正處55歲不再提名;人大政協年齡相對放寬,一般超過57歲也不再提名。

    在地市級機關,副處級領導職務原則上超過50歲不再提名,正處級超過55歲不再提名。此外,為了促進幹部新老更替,很多地區的地市級機關處級領導一向都有57歲(女52歲,至多55歲)退二線的不成文規定。

    碰上換屆等重要時間節點,為了最佳化幹部結構,促進幹部年輕化,有時候也會對幹部提拔年齡設定臨時標準,“一刀切”確定年齡上限,如副處級超過40歲不再提名,正處超過45歲不再提名。

    提拔副處正處非領導職務,原則上不受年齡限,我們經常可以看見一些幹部在五十七八提拔為調研員或者五十三四提拔為副調研員,這本身就是為了解決幹部退休待遇,彰顯組織對其奮鬥一輩子的肯定。新公務員法實施後,非領導職務全部改為職級,晉升按照職數和任職年限考核,在退休前都有機會,在年齡上同樣也沒什麼限制。

  • 3 # 職場火鍋

    前不久,某國企召開幹部會議,民主推薦局、處兩級後備幹部人選。提供的符合條件的參選名單裡,科級幹部中45歲以上的不再列入;處級幹部中50歲以上的不再列入。當時,就有幾個老同志發飆了,“不提拔我們,我們沒意見,但推薦名單上劃掉我們,我們就要討說法。”最後搞的大會不歡而散。

    這就是暴露了“潛規則”,雖然提拔處級幹部,沒有明確的年齡上限規定,但在實操中,實際上是流行了“劃線一刀切”的潛規則。只是這個企業的人事部門操作太心急了,犯了低階錯誤,直接把超齡人員的名單劃掉了。其實,也不能完全責怪人事部門,他們也是有苦衷的,因為企業需要補充年輕幹部,但是每次推薦,大家都推薦老同志,導致年輕幹部無法“出線”。

    所以,那些說提拔處級幹部沒有年齡限制的人,還是太“天真”了。從十年前的那一撥年輕化,到這幾年的年輕化,每一次都給提拔年齡“內定”一條線的。十年前,經濟形勢不是很好,很多傳統國企都制定了退二線政策,有的企業“內部規定”,女性提拔科級上限是39歲,因為45歲科級女幹部就退二線了。男性提拔科級上限是44歲,因為科級幹部50歲就退二線了。

    提拔處級幹部也是如此,女科級幹部超過44歲一般不提拔副處級,因為50歲女處級也要一刀切退二線了。男科級幹部超過50歲一般不提拔副處級了,因為男處級55歲就退二線了。這可不是口頭把握的,而是企業內部都下了檔案的。明文規定了提拔和退二線的年齡限制。

    地方,用幹部比國企還複雜一些,比如,有換屆這道門檻。是否能幹滿一屆也是一個因素,比如,有“七上八”下之說,比如處級幹部57歲還可以幹一屆,可以參選;58歲,那是必須退出候選人的。

    總體來說,地方和國企選人用人的制度基本是一樣的。地方更靈活一些,比如,地方設定了很多非領導職務,實職幹部到了一定年齡,就改任調研員了,基本是可以回家了,估計待遇還不變。地方幹部到了一定年限,即使提拔不上去實職,可能也提拔一格職級,讓你退休或退二線。

    國企,有兩種渠道。一種渠道是,學習地方政策,男科級幹部到了50歲就可以退二線了,可以回家,叫做離崗調研,待遇是在崗時的60%;在崗調研的,待遇是80%。其實,也沒有人管,都是拿著80%待遇回家了。另一種渠道是,對一些有技術的處級、科級幹部,可以專任專家,比如,處級幹部改聘為首席專家,享受處級待遇。科級幹部改聘部門專家,繼續享受科級待遇。歸根到底是,為了給年輕幹部讓出位子。

  • 4 # 藥山在進化

    一般來說,所謂年齡限制,通常有上限和下限。

    提問者問這個問題,很多回答者往往預設為是上限,要麼說只要沒有到達60歲就可以,然後再強調潛規則是多少歲以下就沒戲了,隨即講個自己身邊的例子巴拉巴拉……

    但實際上,我們要說:縣處級幹部年齡限制是多少,這取決於什麼時代,什麼機構規格以及什麼情況。即需要對這個問題進一步精準定義。

    關於年齡下限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條例有明確要求:“提任縣處級領導職務的,應當具有五年以上工齡和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如果是公務員隊伍的幹部,招錄的一般要求是18週歲以上。那麼,對於縣處級領導幹部的年齡下限,就是18+5=23週歲。理論上,提拔縣處級領導幹部,最低年齡限制是23週歲以上,如果小於這個年齡,往往會廣泛引起質疑。

    關於年齡上限

    有人提出理論上不超過60歲,就可以提拔,這也是有問題。理由有二:

    一是性別有差異。不是科級以下的女幹部,退休年齡為55週歲,也就是說,女幹部,55週歲以後就沒有機會提拔為處級。

    二是領導職務有要求。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條例還規定:除選舉職務,提拔黨政領導幹部要有一年試用期,那麼,如果超過59歲的人,因為任職年限無法滿足試用期要求,是不會被組織部門提拔的。

    說了上限和下限,有人可能會說我在廢話,因為還是不知道縣處級幹部的年齡到底有什麼限制。

    其實當下的時代,年齡的限制更多的取決於你所在單位(部門)的規格。比如中央或省級機關,對於處級職數沒有限制或基本沒有限制,那麼,即便59歲臨近退休,做不了領導職務幹部,也輕鬆可以晉升職級公務員中的四級調研員。

    如果是對於職數緊張、競爭激烈的縣以下機關或者企事業單位,提拔處級幹部戰況激烈,往往為了減少競爭壓力,增加一些年齡限制也是常見的情況。

    對於提問者來說,其實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往往意味著自己可能已經年齡變大,對自己能不能進入年齡槓槓有些疑慮。既然已經錯過了那種“一步快,步步快”的少年得志,不妨心態稍微平和一點兒,視野放寬一點兒,不要被頂戴花翎侷限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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