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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想要美美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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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菊豆
自己帶。缺錢問父親要一些就好。
雖然丈夫家條件好,但是孩子有個後媽啊,你還真不害怕嗎?
就算她後媽很好,再好能比上親媽啊。
而且,講真,會影響他們新夫妻的感情。
你前夫照顧了女兒就照顧不了妻子的感受,家庭矛盾重重,很影響孩子。
指望男人帶好一個女兒,這本身就不現實。能做到的男人不多。何況還沒有多少時間陪孩子。
你帶著孩子,而且不要喪失對生活的希望,好男人很多的。
再嫁也是極有可能,你女兒才五歲。想必你還很年輕。不要自斷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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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五仁m燒餅
如果你不改變心態,那就不要把孩子給你前夫撫養,別回頭人家新婚妻子撫養了別人生的小孩,還得經受你這樣的人挑撥離間。什麼叫你生的小孩成全了別人的一家三口,人家又不是不孕不育,用得著你成全嗎?撫養權你要走了,那就是你的責任,孩子父親給你撫養費就行了,你現在想讓孩子過好吃好,然後又惡劣的覺得別人佔你便宜,你付出多少成全多少?你人品惡劣思維自我,這樣別說人家家庭讓你攪和了,你孩子也不會受到繼母善待,要麼就自己好好養孩子,要不就為孩子好放平心態,少當攪屎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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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王子268
孩子自己帶了5年,也就是說孩子現在大於5歲。那麼為什麼孩子接回來自己帶,就沒辦法上班?這點我不理解。就算回孃家,也一樣可以找份工作上班,孩子也差不多上幼兒園的年紀,她上學你上班,下班接回來,沒有衝突的。不清楚你說接孩子回來你就沒法上班的意思。只是是不是繼續留在上海上班的斟酌。錢賺多和少的區別。關於孩子是不是接回來帶,還是遵從內心吧,不要受父母親友的影響。當然如果只能住父母家,並且你回家也沒能力自己獨立租房之類的,父母的意見還是重要的。比較父母不情願多個人住,平時語音傷害還是有影響的。如果兩三年內自己有能力獨立出來住,那就不要被父母想法左右了,畢竟孩子其實也不小,自己帶也算可以,就是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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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見性不留佛1
離了婚,孩子監護權歸你,你在外地上班,孩子由爺爺奶奶帶著……你應該是協議離婚的吧?要是判決離婚,以你這個條件,孩子監護權判給你,那承辦法官也就太糊塗了!孩子如果真的是你從出生一路帶大的,怎麼可能離了婚監護權歸你的前提下,卻把一個4歲的孩子交給爺爺奶奶而不是外公外婆呢?這說明:1、你在撒謊,孩子原本就是爺爺奶奶帶大的;2、你前夫一家人還是挺寬厚的;3、你的心態有問題,既想霸著孩子讓前夫難受,又不想為孩子承擔太多的責任。
結論:怎麼看都是你自己作的,心態不擺正,怎麼做都覺得是自己吃了虧,別人佔了便宜,無論那個方案都不會讓你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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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玫瑰187502842
我怎麼感覺你有點嫌棄你的女兒了?從一開始離婚你決定不找了一個人帶孩子就該明白的,你前夫結婚了兩個人的工資肯定比你一個人的多,你只有努力的去工作掙錢才有更好的日子。你要是為了眼前的利益把孩子給了前夫以後你會後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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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獅子貓她爹
當初孩子有你一方撫養,說明你的條件要比老公一方的條件好。現在老公的條件變好了,甚至超過了你,你從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認為孩子可以由老公來撫養。這種事需要商量一下,畢竟法院當初是把孩子判給你撫養了,你如今反悔了,想變更撫養權,這個你可以把你的理由起訴到法院,有法院根據你提出的意見建議,全面考慮以後,再做出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判決。孩子5歲了,她有自己的判斷能力了,可以讓孩子自己決定去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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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路上LS588
感謝邀請,離婚在現代社會己經成了家常便飯!其原因就是現代人拿婚姻當兒戲!其結果就是幾家歡喜幾家愁!育有兒女的問題更是一大堆!本人想表述的就是:先前犯下的錯不要在執迷不悟的走下去!對過去要有所頓悟才是正道!婚前是浪漫甜美的愛情故事,而婚後是家庭責任的承擔,是油鹽醬醋茶的磨鍊!子女是愛情的結晶,也是家庭責任的延續!即使兩人感情破裂婚姻走到了盡頭,而雙方對子女的責任卻沒有中斷!放下過去,面對現實,心平氣和的把自己的責任完成是兩人不二的選擇,只糾結於過去,爭論過去哪沒有意義的對與錯,只能說你對婚姻是個什麼東東根本就沒弄明白!即使再婚你也不會得到辛福!世上本來就沒有萬惡的人,也沒有大善的主!只有不正確面對現實的蠢人!過去的一切代表不了什麼,過好將來的每一天才是現實!拋開一切擔起責任去和前夫和藹真摯的談兒女的將來才是你應該去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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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言希情感
這個問題可以商量,母親的條件要是沒有父親的好,也可以讓父親養,對孩子的成長和教育方面都有好處,但是孩子得不到母愛了,不管怎麼說,父母離婚最傷害的就是孩子,希望有孩子的家庭進量能不離就不離,因為孩子是無辜的,但是最傷害的還是孩子,唉,祝天下所有離婚家庭的孩子們,都能快樂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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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冠領民商事法律顧問
既然撫養權給了您,您就要撫養孩子! 撫養權不是說讓就讓的!除非進行變更手續! 相信您對孩子也付出了相當多的心血,不會虧待自己的孩子,至於到底要不要去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您可以詢問問一下孩子的意見。畢竟是她以後的生活環境,包括學習、生活等等方面。
中國《婚姻法》撫養權的變更,離婚後子女撫養權的變更,一是雙方協商解決變更,另外一種是雙方無法協議時,透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去年離的婚,女兒目前在奶奶家。他爸和新老婆在上海上班。自己也是在上海上班彼此沒聯絡!想多掙點錢等明年女兒上一年紀把孩子和自己的戶口遷回自己家!不知道自己應該怎麼做。這輩子應該不會結婚了傷太深了。孩子和自己回家就只有在孃家自己也只有回家不上班先帶。在他爸家條件比較好。她們工資比較高可以給她比較的生活。可是我一想到要離開她就覺得生無可戀了就想哭。可能自己太自私了給不了她好的生活就別帶回來。希望大家可以幫幫我給我一些建議。從出身自己一直帶到五歲的女兒最後成全了別人的一家三口我真不甘心!可能自己比較自私吧!這個想法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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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我就自己帶著,因為孩子肯定喜歡媽媽,因為你一直帶到五歲,對你的依賴程度會更高,你自己找份工作,能帶孩子的那種,孩子也不會很受罪。如果把孩子留在前夫家,孩子受到的關愛就會越來越少,因為前夫再婚。說不定還會有虐待。我是這麼認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