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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薩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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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亦有所思
打幾個比方!
古體詩是麵條,簡單,粗細隨便。
近體詩是湯園。有餡,圓潤分明。
古體詩是樹枝做的籬笆,有一種古樸自然的味道。
近體詩是磚頭砌的牆院,整齊,規範,結實分明。
古體詩是少兒任意渾灑的塗鴉,簡單的創意裡是紛飛的想向,
近體詩是成人精雕細琢的畫作。細密的色調裡是學識的積累。
古體詩是初戀的情懷,純粹,熱情,而固執。
近體詩是結婚的花橋。成熟,理性,而深情。
古體詩是散裝的捲菸,隨隨便便,輕輕鬆鬆。
近體詩是盒裝的香菸。包裝精美,陳列有序。
古體詩是毫無拘束的“我要和你在一起!”
近體詩是歷盡悲歡的“我們結婚好不好?”
古體詩是粗服,是寬大的門襟,只此一身,行走在廳堂和廚房。
近體詩是朝服,是端正的衣冠,步履精準,站立於庭院和重樓。
古體詩是鄉間的女子,不事雕琢,渾然天成,整整好好的天然女子。
近體詩是小家的碧玉,珠釵玉佩,香鬢雲鬟,清清楚楚的知性佳人。
他們最大的區別就是
古體詩充滿了無拘無束的自由,
近體詩充滿了有章有法的韻味。
古體詩是近體詩的雛形,近體詩只不把是把古體詩在音律樂感上的精華一一提煉了出來,發現一種音樂上的規律,然後把這種規律變成一種規則。從而真正達到“詩歌是一種音樂”的目的。
實際上,古體詩更為難寫,因為至少要寫出樂府和古詩十九首的地步才可以,那種質樸,那種簡單,那種坦然,沒有數十年的功夫根本達不到。
做到思無邪?難於上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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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豫州劉志遠
一:四言詩沒有近體詩,《詩經》中的詩歌以四言詩為主,都是古體詩。漢、魏、晉、六朝詩人的四言詩都是古詩體,偉人毛澤東的《祭黃帝陵文》四言詩也是古詩體。四言詩運用賦、比、興手法,重章疊文,反覆吟頌。
二:近體詩是指唐初形成的律詩和絕句。嚴格上說是成熟於唐初的律詩和絕句,約形成於齊、梁,成熟發展與唐代。細分為七律、五律、七絕、五絕、排律。講究格律、粘對聯韻。
三:楚辭體裁的詩歌、具有楚辭風韻的楚風都是古體詩。包括唐代詩人作的具有楚辭風格的七言、五言詩也是古體詩。如杜甫的《寄韓諫議注》。
唐代詩人作的具有齊、梁之風,建安之體的七言、五言詩,也是古詩體。如綦毋潛的《春泛若耶溪》等等。
四:古風。
古風有兩個概念:
①《詩經》中有十五國風,《詩經》中《國風》、《周南》、《召南》等歌頌十五國風的古詩,後人引申為“風”。這是原始古風。實為帶有地方色彩的民間歌謠,也就是西周時期十五個不同地方的樂歌。“風”即“土風”。“風者,民俗歌謠之詩也”。“風,教也,風以動之,教以化之”。多為四言詩,蒼質古樸,王化之基。
②唐代以後詩人作的“歌”、“行”、“吟”三類古體詩稱為古風。如李白的《長歌行》、《短歌行》。岑參的《白雪歌送武判官歸》。杜甫的《茅屋為秋風所破歌》等等。
五:古體詩格律自由、不拘對仗、平仄,押韻較寬,篇幅長短不限,有四言、五言、七言和雜言體。後世所用五言、七言為多,與“近體詩”相對。
六:古絕句。
古絕句屬古體詩範疇。一般分為五言、七言,因小見大,以少總多,講求聲韻而非聲律、講求對偶而非粘對。
七:今人作近體詩言必格律,大肆渲染格律,而忽視詩的本質,作詩講究神韻清秀、氣象宏闊、詩意高遠、詩境高潔,哪有詩人意境出神入化、臻於絕妙而不善格律呢?意境比格律難太多了,即合律又不破壞意境之美才為妙詩,通篇合律而無意境實為草芥,何足為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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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原卉詩詞
古體詩和近體有著天壤之別,可以說是截然不同的兩種體裁。
先說古體詩。人們習慣把唐以前的漢魏六朝詩歌稱作古詩。古體分“五古”,“七古",還有三.五.七言雜用的“雜言詩"。古詩沒有嚴整的格律,不講平仄,句式自由,用韻可平可仄,也可平仄通押,既可一韻到底,也可間隔換韻。古詩是配樂的歌辭。
再說近體詩。近體詩亦稱律詩,包括律詩,排律,絕句三種類型。律詩具有三大格律:一:每句平仄相間,同聯兩句平仄相對,聯與聯之間平仄相粘。二:中間兩聯必須對仗。三:一韻到底的平聲韻。排律是律詩延長,格律要求與律詩相同。絕句是律詩的截半,除不要求對仗外,其他格律同律詩。
當然,律詩也存在變通。如允許孤平拗救,允許平仄變格,允許寬對.借對.流水對。但這些變通都有嚴格的允許範圍,不可濫用。且律詩入聲獨立,不允許混合使用,這也可視為律詩的一大格律。
自由與嚴格是古體詩和近體詩根本特點。古詩也罷,律詩也罷,都是文學的一種體裁,善為我用才是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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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滴血紅梅
1.字數不同
古體詩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和雜言體,不講對仗,字數較多;而近體詩只有五言,七言兩種形式,對仗工整,字數較少。
2.句數不同
古體詩的句數一般較多,基本上都在一百句到兩百句;而近體詩的句數相對較少,多在絕句四句,律詩八句,排律八句以上。
3.格律不同
古體詩除需用韻之外,基本不受格律限制;而近體詩除需用韻之外,受到格律限制。
4.用韻不同
古體詩整首詩可以用一個平聲韻或仄聲韻,而近體詩一首詩限用一個韻,除第一句可以用韻或不用韻之外,其餘句子都是雙數句用韻。
回覆列表
從時間的先後順序以及體裁的發展過程來看,古體詩與近體詩的區別有時非常明顯,有時卻也不好區分。
一般情況下,會從最簡單的下列幾個方面進行區分。
一、字、句規則上的區分。
近體詩(格律詩)每句由五個字或者七個字構成,而古體詩則沒有這個限制。一般情況下近體詩由四句或八句組成,超過八句的也是取“偶數句”,沒有“奇數句”。
二、平仄規則上的區分。
近體詩每一句的平仄結構安排比較規律,其規律自成一套規則,違反規則的便不可稱為“近體”。這套準則流傳至今又分為好幾種細則,比如韻腳規則、相粘規則、相對規則等等。
三、韻部使用規則上的區別。
首先,由於古體詩所屬的時期沒有“官韻”(官方韻典)的概念,所以其經歷的各個時期也沒有指定用韻,也就不存在押什麼韻部的事情,只是按不同地域不同時期的發音習慣押韻,或者不押韻。
其次,古體詩押韻時允許中途換韻,韻腳由平聲換成另一平聲,或者換成仄聲均可,從第幾句開始換韻也沒有規定。
以上是通常意義上的區分。但遍觀中國古代詩歌的各個時期,這些只能稱作是形式上的區分。並且詩人也沒有“近體詩人”和“古體詩人”上的區分。自古體詩從《樂府》中脫成之日起,歷朝歷代的詩人都有所涉及,直至今日也未曾斷絕。只是今人大多以為“古詩即格律詩”的認知偏差造成了一種古體詩早已消失的錯覺。
如果深入瞭解一下,很多古體詩也是存在形式上的對仗和粘連的,特別是在古體向“格律詩”過渡期間產生的多種“詩體”,已經注重“四聲八病”(句律)概念的運用了。比如南北朝時期的“永明體”和“山水詩”,如果單從句子的修辭結構方面考慮不從格律規則方面考校,很容易被人將其與“格律詩”(近體詩)等同。
簡言之,在古時沒有按格律規則限制進行創作的詩就是古體詩。反之,按格律規則行詩的便是近體詩。複雜一點說,熟悉格律規則之後,兩者之間的區分還是非常直觀的。
至於兩者之間孰優孰劣誰難誰易的問題則不存在。從形式上來說它們沒有可比性;如從內容上來看,二者所處的歷史環境和人文環境更是不同。更主要的還是取決於作者,作者的天賦和後天知識結構及文化素養決定了詩的好壞。就像更古一些的《詩經》、《楚辭》、《樂府》一樣,沒有格律乃至聲律方面的規定,但它們的高古韻味卻是後來者難以追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