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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佘一鳴老師

    怎麼讓自己講歷史故事講的精彩,我覺得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第一,必須要有史實依據,一個歷史事件,必須要有出處,中華文明上下幾千年,如果一件事沒有在史書上留下記錄,我們後來的人肯定是不知道的,如果你講一個歷史故事,沒有出處,那就是胡編亂造,一定不嚴謹。

    第二,得有細節,如果你的故事只是乾巴巴的話語,讀起來乏味,要想讓你的故事受人喜歡,你的故事中必須要有細節,比如戰爭類的,就應該有戰爭的細節,不用太詳細,但也多少得有一點,這樣能夠豐富你的內容,還能提起讀者的興趣,讓他一口氣讀完。

    為什麼人們願意看小說,就因就小說裡面有細節描寫,如果你寫過小說,寫起歷史故事來就會得心應手。

    第三,得用白話,這裡說的用白話並不是說通篇都用白話,就像網路小說式的,故事中肯定要有引用的典籍中原話,但如果你通篇都是引用的典籍中的文言文,試問又有幾人看得懂,又有幾人願意這麼累的去一字一句的理解?

    所以,如何讓自己的歷史故事更精彩,以我的經驗,必須要有出處,你不一定把出自尋裡寫進故事裡,但至少不是自己杜撰的;得有細節描寫,還不能大量的引用文言文,得儘量用白話,因為你的故事是講給別人聽的,不是寫歷史論文 ,所以一定要通俗易懂。

  • 2 # 邳州小葉楊

    我的一點感悟

    許多人都有寫一部書的衝動,因為每個人的經歷都是一個豐滿的故事。我也有這種衝動,只不過是付出了一些實踐。寫書不是好活,累,卻可以在累的過程中享受一種孤獨的快樂,這就足夠了。每個人心目中都有一塊孤獨的淨地,在這塊荒涼的土地上,卻可以充滿一種真情,正是這種人間最樸實的感情才讓我覺得這是一片值得留戀的地方。這個地方或許是夢境中的桃花源,我卻把這塊稱之為聖地的地方叫作故鄉。兒時的記憶是豐厚的,雖然只是一些無意中的注意,或是一知半解,卻讓人記在心中甚至心的底層幾十年,甚至一生。人這一輩子無非是七八十年,有的人生命稍長一些,也不過百歲,有的人則更為短暫,像我的記憶中家鄉很多老人到五十九歲的時候就死去了,有的還活不到這個歲數。記憶中,五十歲的人便是一個活脫脫的老朽,冬天一到,他們身穿老黑布棉襖,腰繫一條黑布條,系黑圍巾的人算是比較富足的了,迎著日光,滿眼黑屎,佝僂的身軀背對著一塊黑土牆,肩搭一杆冒油的老菸袋,盛菸葉的黑包像彈夾似的,在胸前一晃一晃地,像隨時都要離開這個世界似的。這個時候,他們往往要拾些柴來,點著,伸出粗糙的手,烤一把,臉在煙火的映襯中便愈發難看了。也有的老者,甚至一些年輕的漢子,二三十歲的樣子,趁著日頭暖洋洋的,便脫掉棉襖,從襖或襯衣的內層取出一些蝨子來,置於大拇指蓋上,用另一拇指堵住,唯恐可愛的蝨子跑掉似的,然後猛一用力,真的可以聽到“嘎巴”一聲呢。

    這些記憶慘痛地縈繞在每個人的腦海中,特別是六、七十年代出生的那些農村人,一些離開家鄉到外地謀生的夥計更有這樣的深刻的記憶。我算是離開家鄉時間比較長的了。如果從一九八六年離家去縣城讀師範學校算起,也有三十二年了。這期間,因工作關係,經歷了一個又一個地方(以鄉鎮為主),雖說不上是特別遙遠的地方,每個地方也僅待上數載,卻唯獨對家鄉人這些特有的烙記印象深刻,每每見到兒時的夥伴或家鄉的來人,提起這些往事或家鄉人固有的特徵的時候,總像是發生在眼前的樣子,不知不覺中方知自己的年紀也已經不小了。

    此前的一些年寫過幾本書,在不同的出版社出版,卻總有一些朋友閱讀後感到味道還不是特別充分,還不足以完完全全地反映那個活潑的年代,就更加刺激我再寫一部書的神經。我號稱“咣噹派”鄉土小說的主創者(其實是自封的罷了,沒人把它當回事),卻對什麼是“咣噹”不甚了了,如果非要解釋的話,大概與家鄉人的性格密不可分,有十說萬,從不說一,一顆高高在上的心,一個吃苦受累的命,“咣噹”一下,從天空中掉下來,摔在地上,疼痛難受,卻不當一回事,繼續前行,初心不忘,迎著寒風或烈日,躬身於土地之上,貓腰於莊稼叢中,刨一把,吃一把,吃完再刨,不餓死,便又是牛皮吹上天,飄飄忽忽,似乎把人帶入一個富足的世界,享天福去了。

    寫書是個苦差事,有許多人說,窮人才寫書,寫書基本意味著這人是個窮人。我想說一句反駁的話,可終究說不出口,因為我也知道作家和窮人的確是該畫“≈”的。然而,不管怎麼說,我是寫過書的人,我要用我的書記載老一輩或同輩們在那個年代曾留下的一層一層的薄薄的腳印。是啊,故鄉的水塘,故鄉的小河,故鄉的田野,都在兒時的深刻記憶裡,難以釋懷。還有故鄉的老井、麥場、洋槐樹、喜鵲窩,不一而足,無一不撞擊著混沌的腦袋,彷彿又把我帶了過去。還有燕子、布穀鳥、野雞、白鵝、老驢,這些都在心裡常翻騰起一些灰白色的浪花來。

    如果說人還沒有忘本的話,本書裡的一些東西完全可以重拾你曾經的精神世界,讓你再嘆一聲:人生苦短。上個世紀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是不平凡的,這話不是我說的,很多人在說,我不是始作俑者。有人說那個時代雖然短暫,卻是個社會轉折期,後來我也這麼認為。我是個人云亦云的傢伙,在很多場合都有過類似的表現,對故鄉來說,我寧願做一個這樣的人云亦云者。因而,我在《尋常人家》中虛構了一個莊子——後行(其實我的老家也叫後行,這是一種巧合)。作為一個小小的莊子,沒有什麼代表性,只是尋常的莊子而已。在那個變革的年代,後行也在變化著,儘管不大,不很劇烈,或是人家咋著咱咋著,卻看得出莊戶人的思想也在跟著發生一些實質性的改變。與其說,後行的每個人特別是成年人在追求家族的壯大,倒不如說他們在想方設法地去實現過上幸福生活的權利。這個“權利”涵蓋很多內容,然首先是繁衍的權利。在後行這個有名的光棍莊,像“五保戶”,像“絕戶頭”,像“斷子絕孫”,這些都不是好的稱謂,人人都想和它們劃清界限。因而,這些人首先想到的是要把屬於自己的姓氏傳承下去,後繼有人,而不能讓自己成了孤家寡人,以至於將來的族譜上出現大片空白,或到此為止,就不好向祖宗交待了。但這很難,至少在那個時候,比登天還難,歸根結底,還是因為貧窮。是的,貧窮讓每一個男人都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如作品的男主人公趙連福,因為貧窮被剝奪了追求愛的權利。他和女主人公徐寶珍自由戀愛,但被好事者知曉,便出現了接二連三的痛苦遭遇,被人毒打只是肉體上的痛,精神上受到的傷害卻是終生難以彌補的。作品的另一個主人公趙駱駝在追求幸福的過程中,不惜用殷勤、眼淚、金錢甚至下跪的方式,卻無從實現自己的願望。所有這些,都折射出貧窮產生愚昧,愚昧產生災難,災難讓人逃離。好在趙連福們在不斷地改變著自己、調整著自己的心態和行為,在走了一段段的彎路以後,終將在時代發展的浪潮中,把命運牢牢把握在自己的手中,實現了自我救贖。

    不久以前,我很幸運地去了老家一趟。很久沒在那裡好好地吃一頓飯了。那次,沒什麼更好的菜餚,蘿蔔、白菜、花生米、炒雞蛋、鹽豆子、醃鹹菜,都是家鄉的一些家常菜,最難得的是坐在窗下,眼睛居然可以看到窗外小路上的行人和一些楊樹、銀杏樹,洋槐樹早沒有了,不成材,長得慢,只能在記憶中去搜尋它的樣子了。此情此景,總讓我感到兒時殘存的東西又有些相似,像是捲土重來的樣子,心中甚是愉快,想賦詩一首,可惜酒喝得多了,難以成句,便把毛澤東的《沁園春雪》背誦一遍,卻不是在那個窗下,而隻身到北邊不遠處的水塘去了。這個曾經非常美好的水塘卻是如此荒涼,沒有多少水,由於剛下完雪,冰凍又厚又亮,和以前一樣,可以在上面滑冰,我卻再沒這個興致了。因為水塘比我小的時候“小”了許多,更因為滿灘的蘆葦竟沒人看上眼,任憑它們在怒吼的北風中凋零地扭動著單薄的身軀。

    後行(作品中的後行)的一切都是尋常的,包括人,沒有多少可圈可點的成就,後行的每家每戶也是尋常的,故從家鄉後行回來以後,便把書名定為《尋常人家》。或許有人會說,“尋常”就是“不尋常”。我卻不敢苟同。謹以此書向過世的、老去的卻對故鄉作出過貢獻的人們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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