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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好看美劇

    答案1: 當然不是啦!董永和七仙女是一對,天上公主愛上人間窮書生,雖然經歷磨難,但是團圓結局。牛郎和織女是一對,天上神仙愛上人間放牛郎,經歷了很多磨難,最終還是被王母娘娘用銀河分開,每年只有7月7 能相會,是個悽美的悲劇,也是中國7月7情人節的由來。答案2:不是,這兩個故事有些相像,難怪往往會被誤解為同一個故事了。董永和牛郎都是窮人,七仙女和織女都是天仙。但是董永和七仙女的結局比較好,而牛郎和織女被王母分開,只能7月7日鵲橋相會,成為中國乞巧節的來源。與此相似的天仙和凡人相戀的故事還有寶蓮燈裡的沉香的父母,這些故事的梗概有些相似,但具體內容各有不同。這與中國神話世界裡對愛情的阻撓有關。答案3:不對,七仙女的老公是董永,董永是孤兒,為了埋葬父母賣身在員外家做工,七仙女是織女的姨媽,織女是王母娘娘的外孫女,勞工是牛郎,牛郎有哥哥嫂嫂,分家時候分了一頭牛。答案4:董永與天女的形象正是牛郎與織女原型的變異 牛郎織女”神話與漢代婚姻 神話是人類所創造的文化形式之一,它不僅與儀式、巫術有著密切的聯絡,而且也與古代制度、自然物象、地理地貌、歷史事件、人性特點、生活習俗等人類的文化現象和文化制度存在著聯絡。 與愛情、婚姻有關的典型神話在漢代為牛郎織女故事。“牛郎”、“織女”最早見於《詩經·小雅·大東》:“維天有漢,監亦有光。彼織女,終日七襄。雖則七襄,不成報章。彼牽牛,不以服箱。”可見在先秦時期已出現了牛郎、織女,但他們只是毫不相干的兩顆星而已。至漢代,始將牽牛、織女相連,並賦予人世間男女的特徵。西漢昆明池中立牽牛、織女石像,並以髮式、服飾、表情和身形姿態以示男女之別,便是絕好的證明。(湯池:《西漢石雕牽牛織女辨》,《文物》,1979年第2期)可以說,這是漢代牛女傳說中牛郎織女形象情愛化的開始。至古詩《迢迢牽牛星》,以牽牛、織女為主人公,描繪二人兩情相悅、相戀到不能長相廝守的愛情,牽牛、織女傳說才真正以兩情相戀的坎坷經歷展示了令人蕩氣迴腸的藝術魅力。《古詩十九首》乃東漢文人所作,但這些文人創作的五言詩來源於民間,也是不爭的事實。這說明,流傳於漢代民間的牛郎織女傳說,其婚戀情節已經成為傳說的主要內容。 牛女神話傳說流行於漢代並不是偶然的,它有著深厚的社會文化土壤。 與西周春秋時期相比,兩漢時期,愛情與婚姻已不僅僅是當事者的個人行為,而是要在社會與家族整體利益的基礎上才能成立和實現的。漢代的愛情與婚姻,更多地融入家族和社會的因素,受其制約,戀愛和婚姻的當事者猶如網中之魚,已經喪失了情感的獨立和行為的自由。東漢著名的長篇敘事詩《孔雀東南飛》所表現的便是這樣的愛情悲劇。劉蘭芝被“休”,不是因為焦仲卿“二三其德”,而是因為焦母的蠻橫霸道;而劉蘭芝的“再婚”,也不取決於當事者的意願,卻是劉兄的好惡。作為婚姻的當事者,焦劉只有在“死”這一點上尚有一點自主權。顯而易見,焦劉婚姻悲劇,是家庭的傳統力量和社會的習慣法則造成的。而在漢代被世俗化了的牛女傳說中,牛郎、織女可望而不可即的婚姻悲劇,同樣是兩漢時期社會現實的反映。“河漢清且淺,相去復幾許?”河漢既清又淺更不寬闊,卻成為牛郎織女不可逾越的障礙。顯而易見,阻隔牛郎、織女相結合的,不是河漢,而造成牛郎織女婚姻悲劇的,也不是當事者本人。 兩漢時期嫁娶奢靡之風盛行。漢昭帝時召開的鹽鐵會議上,曾把這件事作為嚴重的社會問題提出來(見《鹽鐵論》之《國病》《散不足》等篇);東漢時“奢縱無度”,嫁娶“尤為奢侈”(《後漢書·章帝紀》),當時各級統治者和富豪之家是婚事奢靡的帶頭人。例如漢制規定“聘皇后黃金兩萬斤,為錢二萬萬” (《漢書·王莽傳》),僅僅聘金一項就相當於中家2萬戶的財產,其奢靡程度實在令人吃驚!再如西漢蜀地鉅商卓王孫給其女卓文君的隨嫁物品是“僮百人,錢百萬,及嫁時衣被財物”(《漢書·司馬相如傳》),價值約在三百萬錢以上,相當於中家300戶的家產。成親之際,難免還要大擺宴席,其奢靡程度同樣驚人。《潛夫論·浮侈篇》雲:“一饗之所費,破終身之本業。”故而有的郡國不得不下令“禁民嫁娶不得舉酒食相賀召”(《漢書·宣帝紀》)。經濟因素的影響也波及到某些下層官員。東漢時議曹史展允因收入有限,至五十歲時依然“匹配未定”,後在其上司和同僚幫助下,方勉強湊足聘金。 兩漢時選擇配偶的標準很多,或以門第、或以容貌、或以才德、或以卜相。其中門第觀念在當事人的擇偶意識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人們在為自己或子女選擇配偶時,門當戶對觀念彷彿是一道無形的屏障。把不同等級的人劃分在不同的選擇範圍內。西漢中期人朱買臣“家貧”,“常艾薪樵,賣以給食”,其妻族家境也頗貧寒,無力支助。後買臣妻離婚再嫁,與後夫共“治道”為生,說明後夫的社會地位也不高。相反,經濟地位差距較大的家庭之間,一般是難締結婚姻的。《漢書·陳平傳》記載陳平因家境貧寒向富人求婚屢遭拒絕的個案,在當時具有普遍意義。 漢代嫁娶奢靡的社會風俗和擇偶的種種要求在牛郎織女故事中都有所反映。《歲時廣記》卷二六引《荊楚歲時記》載:“嘗見道書雲:牽牛娶織女,取天帝二萬錢下禮,久而不還,被驅在營室。”《太平御覽》卷三十一也有相同的記載。在這一傳說中,牛郎娶織女,實際是娶天帝之女,於門戶並不相配,於是,二者都要付出沉重的代價。牛郎織女由相悅到相戀卻不能長相廝守的愛情悲劇,已超出當事者的個人行為。構成牛郎織女悲劇的原因,表現為一種社會的傳統力量、固有觀念、文化習俗和道德規範。因此文學意義上的這種愛情悲劇,便成為兩漢時期世俗生活的真實寫照。 綜上所述,牛郎織女神話在漢代的世俗演化,使這一神話傳說從人物形象到故事情節再到情感內涵,都體現為一種向漢代民間世俗生活的演變,而世俗生活化才是牛女神化世俗化演變的最終結果,從而使牛郎織女傳說更貼近漢代普通人的生活現實,牛郎織女形象更成為漢代普通人寄託情感、消解痛苦的物件,從而使這一傳說故事從真正意義上歸屬人民。不難看出,這正是牛女傳說在漢代廣泛流傳、備受關注的根本原因。 反映漢代愛情婚姻的神話除了牛女傳說外,還有董永與仙女的傳說。《法苑珠林》卷六十二引劉向《孝子傳》載有董永與天女的傳說:“董永者,少偏怙,與父居,乃肆力田畝,鹿車載父自隨。父終,自賣與富公以供喪事。道逢一女,呼與語云:‘願為君妻。’遂俱至富公。富公曰:‘女為誰?’答曰:‘永妻,欲助償債。’公曰:‘汝織三百匹,遣汝。’一旬乃畢。出門謂永曰:‘我天女也,天令我助子償人債耳。’語畢,忽然不知所在。”曹植《靈芝篇》又以詩的形式詠歎這一傳說:“董永遭家貧,父老財無遺。舉假以供養,傭作致甘肥。責家填門至,不知何用歸。天靈感至德,神女為秉機。”在這一傳說中,董永與天女的形象正是牛郎與織女原型的變異。 與牛郎織女傳說相比,董永與天女的傳說在情節及人物形象等方面的變異和發展,意義是巨大的。天女下嫁董永,來到人世之間,是為了幫助董永擺脫困苦的生活,它說明在人們的想像中,天上的世界與現實的人間是不同的。天上充滿著仁慈的神靈,地上則遍佈著狡詐的惡人。天上體現著平等和正義,地上則到處是不平和邪惡。苦難的人們入地無門,卻求天有路,於是便幻想借助天的幫助,求助天的照應。顯然,如果說牛女神話中牛郎、織女單純的婚戀情節,還是漢人浪漫的神話精神的體現的話,那麼董永傳說則無疑是漢人由浪漫的神話意識向樸素的現實情感的轉變,由對神界的幻想向對現實的關照的轉變。換句話說,董永傳說正是漢人對人生苦難藉助神話形式而進行的深刻反思的結果。 神的產生依賴於人的“自意識”的形成。在實踐活動中,人的思維和意識得到發展,形成了以“自由”的思想和意識去感知世界的願望,從而創造了神,並透過神來體現他們認識、把握和影響世界的理想和願望。故而,後人可以透過神話瞭解到過去人的生活,再現他們的所知、所想和所願。把神話和社會現實結合起來,有利於我們更好的去進行研究。答案5:董永配的七仙女是王母的女兒,牛郎配的織女是王母的外孫女,那個那個,有可能董永是織女的老爹。哦哦哦,那麼,董永可能是牛郎的岳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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