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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財富公元

    這個存款5萬元以上,先給利息的說法不靠譜!銀行存款的原則之一就是存款有息,但是銀行存款利息是根據銀行和客戶約定的存款期限對應的利率來計息,不是隨隨便便還沒存上,或者剛一存上就把利息給付了。客戶和銀行約定存款5年定期,利息立馬痛快給了,但是客戶沒有存滿,那多給利息怎麼辦?這裡面只能說水太深,還是需要客戶弄明白再說吧。

    第一,問題出現的根本原因:存款競爭

    從第一家村鎮銀行四川儀隴村鎮銀行成立至今,全國已經超過1500家村鎮銀行存在於各地,但是成立時間不過短短13年的歷史,因為村鎮銀行成立的地域限制在縣鄉兩級區域較多,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銀行的發展。在與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地方商業銀行的競爭中,無論資產規模還是網點數量方面,村鎮銀行毫無優勢可言,只能在利率上做文章,但是客戶可信度依然不高,為了在和其它型別的銀行競爭中不掉隊,可能村鎮銀行在個別網點會有類似的提前支付利息的現象,但是不代表所有的村鎮銀行都這樣行事,這其實已經擾亂了金融市場的秩序。

    第二,提前支付利息的標準

    看銀行利率划算不划算,並不是看銀行支付利息的時間提前還是拖後,主要還是看以一個什麼樣的標準給付利息,客戶假如計劃存3年定期存款,銀行按照定期1年的利率支付利息,那肯定不划算,但是銀行按照客戶要求的約定利率提前支付利息,又要面臨著客戶提前支取的風險,這種情況下,銀行提前支付利息都會充分考慮裡面的各種風險因素。

    第三,提前支取的規定

    有提前付息的好事兒,不可能沒有提前支取的預防,客戶存款時誰也不能保證就一定可以實現存滿約定定期期限的諾言,提前支取存款的情況隨時可能發生,為了能夠應對客戶的提前支取存款,銀行假若真的按照約定定期期限支付利息的話,可能會在客戶提前支取時從本金裡面扣除多給付的利息。不過提前支付利息,面臨提前支取存款時有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和糾紛產生。

    個人以為,提前支付利息如果是銀行行為的話,會對村鎮銀行的發展帶來很多不確定風險,銀行不可能長期堅持類似的存款政策,頂多一年半載的,時間長了經不住這樣那樣的風險事件侵襲。提前支付利息更多的應該是銀行員工個人行為,為了完成存款任務,自掏腰包給客戶提前支付利息,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完成任務再說。

  • 2 # 財經札記

    題主,看了您說的這個存款方式,從業多年也沒有遇見過,仔細想想不可能也不現實,更本就是無稽之談!

    為什麼這麼說呢?

    一方面涉及到銀行的做賬問題,提前預付利息,這筆錢從哪裡出?怎麼出?能不能實現?

    無論從銀行賬務處理還是從實際操作層面來說都不可能!

    預付利息?可以說沒有這種會計賬務處理,銀行也沒有這種先例!

    還有一點就是,即使前面的假設成立,銀行方面怎麼保證客戶的存款能按照約定存放到到期日?

    假設我在銀行存款10萬元一年定期,銀行提前預付我2000元左右的利息,那麼我拿到利息後,轉眼到別的支行提取出來,銀行豈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有的人說凍結存單,但是除了存單質押,司法凍結外,沒有特殊情況銀行沒有權利對客戶的存單進行凍結,所以這種說法根本不成立!

  • 3 # 商務新觀察

    這年頭,部分銀行為了“吸金”真是開始拼了!大家也許都聽說過存款送禮送積分的,甚至還有存款返現金的活動。但像這種存款5萬元,就可以提前支取利息的倒是很罕見呢?

    為什麼會這樣呢?只能說這家村鎮銀行為了攬儲需要,是“無所不用其極”。目前國內部分城商行或者信用社等普遍存在著負債端壓力,而村鎮銀行這種小型銀行的攬儲難度那就更大了。接下來,我們一起分析一下這種現象!

    根據《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七條的相關規定,各大商業銀行不得違反規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採用其他不正當競爭手段,來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

    很明顯,在村鎮銀行存入5萬元的情況下,直接可以提前支取利息,這等於是變相優惠。也可以說是一種優惠的複利,儲戶完全可以拿著提前支取的利息進行二次投資獲利。而這是《商業銀行法》所不允許的。

    比如說,將5萬元存入村鎮銀行的三年期定期存款,按照基準利率2.75%上浮50%的話,同期存款利率可達4.125%,則利息就有6187.5元。那麼,如果你能提前支取這部分利息,就可以將這筆錢再次選擇銀行理財產品或者存款,獲得相應的收益。顯而易見,這豈不是多賺了嗎?

    一般來說,銀行的定期存款存本取息,是可以一次性存入較大的金額,然後分次支取利息到期後支取本金的一種定期儲蓄。利息支取可以按照每月、每季度或者每半年等三種方式。

    另外,目前國內已經有不少銀行發行的個人大額存單業務,除了提前支取外還有按月付息型的大額存單產品,這確實是很吸引投資者關注的。甚至經常出現發行當天就“秒殺一空”的局面。

    總之,對於您說的這種情況,確實是幾乎沒有聽說過的,這也確實是一種變相的大幅度優惠方式。但合規性存疑,若是遇到監管層的嚴查之下,可能會面臨著被罰的風險。

  • 4 # 睿思天下

    這是銀行營銷的又一個手段而已。村鎮銀行一般規模較小,去他們那存錢的人數較少,因此,村鎮銀行為了拉存款,就會採取一定的措施和手段來把客戶拉到銀行裡面來。至於是否合適還要看下面幾項。

    1、利息是否足夠高

    在村鎮銀行存款,只要是存5萬以上,就可以先給利息,那麼一定要搞清楚利息是多少?一般情況下,鄉鎮銀行給的利息都會稍微高一點,如果利息能夠給到比下面表裡面給的利息高的話,那麼利息應該是比較合適的了。比如下表中,湖州銀行1年期能夠給到3.3%左右,2年就可以給到4.125%左右,3年期可以給到4.675%。

    2、存款期限是否符合自己需要

    這樣的產品一定要問清楚是需要存幾年的,如果是存3年或者5年一定要根據自己的需要來定,如果自己這筆錢還可能有急用,就不能存這麼長時間的定期存款。否則,如果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話,利息會很低的。因此,對於3年左右的定期存款還是要慎重去存,一定要拿自己不急用的錢去存。

    3、結論

    如果上述兩項都認真考慮過了,存款確實利息很高,而且存款期限也不是很長,自己的錢能夠存夠要求的期限。這時候,如果銀行能夠提前支付利息,那麼感覺還是比較合適的了。

    END

    感謝閱讀!

  • 5 # 三人聚眾

      如果存在這種形式,那麼該產品肯定不是存款,投資需謹慎。

      為什麼說肯定不是存款呢?因為存款的流動性幾乎是所有產品中流動性最強的,即使是定期都可以提前支取(普通存款提前支取以活期計息,大額存單提前支取靠檔計息)。

      而題文既然能提前提供利息,那說明有一定的流動性限制,比如必須存一年或幾年才能支取,那麼必然不是存款,要不便可以進行這樣的操作:先存入拿到支付的利息,然後再提前支取。

      很多產品它叫存款,或者大家認為是存款,但實際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存款。比如智慧存款和結構性存款,它們的本質是銀行表內的保本理財,而不具備有真正存款的性質。

      比如智慧存款,它實際的名稱為各種名稱,而不是某某存款。例如富民寶它的名稱就是富民寶,定活寶它就是定活寶,只是因為它們的底層資產為存款人們將其理解為存款罷了。而它們的產品型別也不是存款,它們會標誌為創新型現金管理類產品等,所以如果你仔細去看相應的產品說明,它們也從來沒有說它們是存款產品。

      微眾銀行的“智慧存款+”掛了存款,結果直接被斃掉,微眾銀行現在不存在該業務,因為它本身就不是存款。

      題文的產品可能它的底層資產為存款,像智慧存款,而實際並非存款,只是人們認為它是存款,抑或工作人員存在誤導行為。因此,投資該類變相的存款需要謹慎,該類產品大多數是銀行的表內理財,雖然一般可提供保本,但是在期限方面一般受限制,或者說存在一定的流動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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