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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陪娃樂趣多
本問題看似簡單,實則不然,這裡面有很多值得琢磨的地方,咱們就靜下心來,詳細分析一番,你或許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你提出離職,老闆不批,說明你身份相比其他人特殊。我們都知道,一般公司的離職流程,無論它是正規還是不正規,流程中幾乎就沒老闆什麼事情,也就是說,離職流程涉及不到老闆這個層面,大部分由人資和行政以及離職員工部門主管處理即可。
而現在,你的離職老闆不批准,也就是說你能離職與否需要老闆決定,這隻能說明:
或者你在公司中級別高,職位高,能力超強,獨當一面。或者公司很小,人數不多,大事小事老闆都要參與。但不管那種情況,一個事實是你和老闆相對熟悉,老闆知道公司有你這一號人物。
你提出離職,老闆不批准,說先給一個月假,說明老闆不想讓你走,但老闆也沒明確挽留你。員工辭職,公司一般就兩種明確的態度,一個放你走,一個挽留你。
老闆不批准,說明老闆不想讓你走,既然不想讓你走,就應該挽留你才對,但事實上老闆也並沒有明確表明要挽留你。
我們先分析一下老闆為何不想讓你走。原因一:下意識不想讓你走。
老闆沒想到你會離職,感覺有點措手不及,下意識的不批准你的離職。
或許老闆平時對你不錯,或許你平時表現穩定,沒有離職跡象,所以老闆對你離職有點發蒙。
原因二:正常思維不想讓你走。
你在公司的表現不錯,工作也認真負責,正常情況,正常思維,老闆不批准你離職。
如果你對於公司是可有可無,那麼老闆無論是下意識還是正常邏輯,都會放你走。留你,至少說明你工作還不錯。
我們再分析一下為什麼老闆沒有明確的挽留你?什麼叫明確挽留呢?很簡單,老闆說:我不批准你離職,我要你留下,你一定要留下。這就是態度鮮明並堅定的挽留。
而現在,老闆說:我不批准你離職,先給你放一個月假。不批准你離職,沒問題,正如上面談的,不想讓你走。但先給你一個月假,很明顯這沒有按照正常套路出牌。
老闆這種態度是模稜兩可的,這或許就是老闆的高明之處,一箭三雕:
把皮球踢給你,讓你再花時間對你的離職行為進行思考一番;同時也給公司一定的緩衝時間,來應對你離職的相關事情;當然還表明了公司對你離職的態度。疑問一:為何老闆不問你離職的原因。無論離職流程正規還是不正規,無論公司小還是大,一般只要有員工離職,那麼相關的領導肯定要詢問離職人員的離職原因。
這個很好理解,因為離職原因有公司方面的原因,也有員工個人方面的原因。公司要根據離職人員自己所說的離職原因,分析判斷公司是否存在某方面的問題,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當然,也會根據離職人員的離職原因,確定是否要對離職人員進行挽留,以及是否能夠挽留成功。
關於具體的離職原因其實沒必要在這裡多說,這裡只想重點說一點,那就是很多離職人員都不會和公司說真正的離職原因。不過員工個人的離職原因,就像馬雲所說的,就兩個,一個是錢沒給夠,一個是受委屈了。我們迴歸本問題,為什麼老闆沒有問你離職原因呢?這不應該呀,我們可以猜測一下。沒反應過來,忘記問了。對你的離職,老闆感到很詫異,所以說當你和老闆談離職的時候,老闆還沒意識到,還沒反應過來。
不想問,不關心你離職原因。老闆根本不關心你是因為什麼原因離職,或許在老闆眼裡,任何原因的離職他都能處理好。
不想問,知道你離職原因。老闆早已經知道你的離職原因,所以沒必要再當面向你求證。
正常邏輯下,第二種原因的機率比較大。這個和老闆的身份和老闆的角色有很大的關係,老闆沒時間,老闆也不想聽,無論你說的是真話還是假話。疑問二:為何老闆要給你放假。這裡主要是對上面提到的一箭三雕中的第二條進行詳細的或者延伸的解讀與分析。
給你放一個月假,其實項莊舞劍,意在沛公。看似讓你休息,讓你重新思考,實則最大得利方是公司這一方。
公司的緩兵之計。讓你休息和充分思考、理性思考,目的其實很簡單,先穩住你,讓你變冷靜,希望你收回離職請求,因為很多事情隨著時間的沖刷會變得很淡,甚至會消除,你的離職意向也是如此。找你的替代人選。你走可以,但公司想方設法先拖住你,拖你一個月,然後公司在這一個月當中,會找到合適替換你的人選,一個月後,你該怎麼走就怎麼走。
驗證一下你是否重要。給你一個月假,如果這一個月中,沒有你,工作依然照舊,沒有你,並不會對團隊有什麼影響,這就說明你其實不重要,可有可無。如果一個月中,嚴重影響了工作,說明你很重要。疑問三:在老闆眼中,你到底重要不重要。老闆衡量一個員工是否重要的標準其實很簡單,就是看工作。
離開你沒有你,工作就會出問題,如果這個問題對公司影響比較大,那你就很重要。如果這問題對公司影響較小,那你就相對重要。如果這問題對公司無影響,那你就不重要。
我們返回本問題:
如果老闆認為你不重要,那直接批准你辭職即可,沒必要給你放假,多此一舉。如果老闆認為你重要,那就應該挽留你,而不是給你放假一個月。關於放假,疑問二詳細有過分析,想想就知道了,老闆給你一個月假,如果你休假,這一個月中,你不在崗,你沒做工作,說明你工作不重要,對公司沒有影響。
反過來,如果公司離不了你,或者說你工作至關重要的話,老闆肯定不能給你放假,你一休假,那就會影響公司,影響整個團隊。
不批准你離職,說明你重要。給你放假,說明你不重要。是不是有點自相矛盾呢?這又進一步說明老闆對你還是不熟悉,這是不是又推翻了我們最開始的分析呢?處處充滿矛盾,或者處處不合理,真真假假。真相就是老闆其實並不真正熟悉瞭解你,他或許認為你重要,但他還是有點不確定重要程度,因此需要時間來驗證,需要時間來衡量某些利弊。你提出辭職,老闆不批准,給你一個月假,你該不該休息?你有此疑問,說明你離職的決心並不大,也就是說,你還是有很大可能留下的。而你這點被老闆看透了,所以老闆並沒有直接和你去談條件,而是透過給你放假,避免了公司在某些成本上的付出。
假如你拒絕休息。這沒問題,你本就打算離職,如果離職決心大,就走離職流程。同時,你拒絕休息,還可以逼迫老闆馬上和你談挽留你的條件,或許條件滿意,你可以考慮留下。
假如你休息。這就不好說了,至少這一個月你不能離職,那一個月之後呢,你或許被公司找的人替換掉,你浪費了一個月時間。你或許安穩下來繼續工作,但你並沒有在這次辭職中獲得任何利益。你或許繼續辭職,只不過晚了一個月。
最後建議,你還是辭職吧。老闆沒有當場極力挽留你,老闆沒有問你離職的原因,老闆沒有聽你的訴求,老闆沒有和你談挽留你的條件,而只是給你放一個月假,至少表明老闆誠意不足,所以既然提出辭職,還是堅定點,該走則走吧。
回覆列表
1、書面遞交辭職申請,3天后留書面離職信或工作交接表;勞動者離職提前30日申請,30日到期後,就可以離職了!
2、遞交材料後,帶錄音筆和公司人事部門交涉,如公司不予結算工資及押金,馬上到勞動局監察支隊投訴;
3、如監察支隊不能給出滿意答覆,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但不如先監察,一般監察也能解決問題),費用很低的;
4、如果仲裁不理會,直接到法院起訴好了,贏的機率很大。
5、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離職提前30日申請,30日到期後,就可以離職了,單位不得阻攔。如果單位再不同意,或者以扣工資等,可以申請當地的勞動仲裁。
《勞動法》是偏向於保護勞動者,只要沒有違法、違規的,單位無理由扣工資、壓錢,仲裁會要求企業按正常辭職程式,即所有工資和押金都會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