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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甘肅消防工程師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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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安全工程師申請初始註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註冊申請表(2)申請人資格證書(影印件)(3)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檔案(影印件)(4)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影印件)。
(一)申請人向聘用單位提出申請,聘用單位同意後,將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報送部門、省級註冊機構;中央企業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經安全監管總局認可,可以將本企業申請人的申請材料直接報送安全監管總局;申請人和聘用單位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部門、省級註冊機構在收到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後,應當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部門、省級註冊機構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將初步核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安全監管總局;
(三)安全監管總局自收到部門、省級註冊機構以及中央企業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報送的材料之日起20日內完成複審並作出書面決定。准予註冊的,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頒發執業證和執業印章,並在公眾媒體上予以公告;不予註冊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根據國家註冊管理中心通知,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系統於2019年11月進行了升級。升級後,無需寄送紙質材料(補證、補標籤和申請登出除外)。
初始註冊:取得注安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首次申請註冊。
2019年3月1日前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應當在2024年3月1日前申請初始註冊;
2019年3月1日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應當在取得資格證書後5年內申請初始註冊,否則將視為逾期初始註冊。
延續註冊:註冊有效期到期前擬繼續註冊到原聘用單位,可在期滿前3個月內(最長期滿前1年內)申請延續註冊。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註冊管理中心通知,為提高註冊工作效率,加強註冊管理,註冊安全工程師(以下簡稱注安師)註冊系統於2019年11月25日進行了升級。升級後,注安師註冊申請需登陸網址(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Contact.aspx,注:請使用IE11以上或谷歌核心瀏覽器登入本系統,否則頁面可能顯示不正常),按要求拍照或掃描後網路上傳申請材料(務必保證上傳材料圖片清晰),無需寄送紙質材料(補證、補標籤和申請登出除外)。註冊證製作採用電子照片,進入系統後請先下載“照片處理工具”,並用該工具處理、稽核個人證件照片後上傳。
一、註冊種類
注安師註冊由申請人提出申請,包括初始註冊、延續註冊、變更註冊和重新註冊。
初始註冊:取得注安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首次申請註冊。
2019年3月1日前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應當在2024年3月1日前申請初始註冊,2019年3月1日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應當在取得資格證書後5年內申請初始註冊,否則將視為逾期初始註冊。
延續註冊:註冊有效期到期前擬繼續註冊到原聘用單位,可在期滿前3個月內(最長期滿前1年內)申請延續註冊。
變更註冊:註冊有效期內,擬變更聘用單位或註冊類別,可申請變更註冊;聘用單位名稱更名也可申請變更註冊。
重新註冊:註冊有效期已經過期的,可申請重新註冊。
二、註冊流程
1.選擇合適的初審機構;
2.填寫個人基本資訊,上傳稽核後的個人證件照;
3.選擇註冊類別(如可選);
4.填寫聘用單位資訊;
5.填寫繼續教育(如需要);
6.填寫工作經歷;
7.列印申請表(共兩頁),本人簽字,單位填寫並蓋章;
8.申請表前後兩頁連同有關材料拍照或掃描後上傳;
三、初審機構的選擇
申請註冊時,可根據聘用單位的具體情況,參照以下順序依次判斷選擇哪一類初審機構。
1.屬於應急管理部直屬事業單位的,可選擇應急管理部;
2.屬於其他部委管理的,如交通安全和建築安全類,請選擇相應的住建部、交通運輸部;
3.屬於中央企業集團的,如列表中有,可相應選擇,如中國石油化工集團下的企業;
4.上述情況外,一般應選擇相應的省級初審機構。其中,煤礦安全類請選擇該省煤監初審機構(如果該省有)。
四、註冊申請需上傳的材料
1.初始註冊
①初始註冊申請表 (下載後直接列印共2頁、本人簽字、單位填寫並蓋章,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無效;公章要清晰,且申請表上的單位名稱須與公章上的一致) ;
②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檔案(可不完整上傳,可只上傳能夠體現聘用人員姓名、崗位或所從事工作、聘用期限、聘用單位名稱,簽訂日期以及雙方簽字蓋章頁);
2.延續註冊
①延續註冊申請表(有關要求參見初始註冊);
②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檔案(有關要求參見初始註冊);
④同時應滿足繼續教育要求。
3.變更註冊
①變更註冊申請表(有關要求參見初始註冊);
②變更聘用單位的,提供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檔案(有關要求參見初始註冊)或單位更名材料;
④註冊有效期滿前一年內的變更註冊,需要同時自動辦理延續註冊的,應滿足繼續教育要求。
4.重新註冊
①重新註冊申請表(有關要求參見初始註冊);
②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檔案(有關要求參見初始註冊);
五、註冊證補辦
註冊證(標籤)汙損或遺失且在註冊有效期內,可向註冊初審機構提交以下書面材料申請補辦,補辦註冊證的應確保在註冊系統中已上傳個人證件照。
1.中級注安師註冊證(標籤)補辦申請表(下載);
2.身份證影印件(可影印在申請表背面);
3.汙損的註冊證或標籤。
六、註冊證登出
註冊證在有效期內,擬中止在現聘用單位的註冊,可向註冊初審機構提交以下書面材料申請登出。
1.中級注安師註冊證登出申請表(下載) ;
2.身份證影印件(可影印在申請表背面);
3.註冊證(原件)。
七、其他事項辦理
1.關於身份證件號變更等其他事項,請註明需辦理的事項和聯絡電話,連同身份證影印件及有關相應證明等材料,發郵件至[email protected]或傳真至010-64897067。
2.註冊受理資料採用的是集中受理,在注安師上傳資料後三個月內初審機構將對資料進行一次稽核。
3.單位以檔案形式的聘用證明書,應使用紅色筆在本人一欄中採用下劃線的形式標出。
4.由於不是現場稽核材料,注安師將材料在系統中提交後,應適時關注初審機構對材料稽核結果。如發現初審未透過,請檢視原因並修正重新上傳資料,如有疑問請及時與初審機構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