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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肥宅觀天下

    這個是算正當防衛的。

    即便是強姦未遂,只要證明是有意圖強姦即可。

    比如李四約張三去酒店,或者單獨約張三去某個地方,以及撕扯等。

    如果真的有性行為了,女方只要一口咬定是違背意願的,李四就算是強姦了。

    在強姦行為中,反殺都不算是防衛過當。

  • 2 # 南方本色

    絕對不會,應該這樣做,張三被強姦快結束的時候,確認身體裡含有李四的精子,這時候悲憤交加,才能拿出一把剪刀無意插進李四的身體裡,李四死了,別急著毀壞現場,打120急救電話,再電話,接著打報社電話,順便拍個抖音留下證據,這樣就沒人敢讓你唄黑鍋了。

  • 3 # 金山道成

    如果李四是成年男性,張三是女性,李四違背張三的意志,強行要與張三發生關係(強姦),尤其是暴力脅迫,這時張三砍死李四,應該屬正當防衛。

  • 4 # 閒人說事140311869

    在強姦行為即將發生之際或者正在發生之中,女方為了反抗而反殺,算是正當防衛。如果是性行為發生過後,女方因不滿意男方的補償而發生的爭論或爭吵,在爭論或爭吵中持刀砍殺對方的不算正當防衛。

  • 5 # 諸葛牧童

    只要構成強姦罪的主客觀要件,就構成強姦罪或者強姦未遂。如果受害人為了避免受到性侵犯,將李某砍死,根據李某犯罪情節,法院會按照正當防衛或者防衛過當來判決。

  • 6 # 闖西蜀

    按常理這必須是正當防衛!

    但是如果你遇到了葫蘆僧,那結局就很難說了,很可能會判你一個防衛過當,過失殺人。這樣的案例比比皆是,如果不是藉助網際網路的壓力,正當防衛者被判入獄的不在少數。

    舉個栗子,駕駛員路上開車遇到攔路搶劫者,不敢停車,有劫匪爬上了車威脅他,駕駛員左右搖擺車身將劫匪摔下了車致劫匪死亡,結果駕駛員被判有罪,上哪說理去?自己的生命財產受到了威脅還不能還手?

  • 7 # 西南小鐵錘

    應該算是防衛過當,張三將會面臨相當長時間的勞獄之災。

    如題主上述所問,李四雖然有強姦張三意向,可並沒有成功,只能算是強姦未遂。雖然我也不贊同,可現實就是這樣,法院也不可能聽你講理!

    而強姦未遂,如果雙方對薄公堂,其實也就是個猥瑣罪,正常也就是拘留十五天,罰點款了事。而題主問的是李四已經死了,所謂死無對證,張三就是說破天,她都逃不過故意殺人的嫌疑,畢竟死無對證嘛。

    面對強姦,張三雖有自衛的權力,可這自衛也有在進行的過程中,不過發生前還是發生後,張三都沒有傷害他人的權力。

    也許回答會引起很多人的不滿,可規定就是這樣,並不是你認為你是對的就可以肆無忌憚。

    所謂的恁罰,權力是屬於有關部門。除了在李四辦事的過程中,張三可以盡最大的力度反抗,意向外的情況下可以把李四打死,但絕對不能是故意的。如果李四已經完事了,則張三不能再去傷害李四,那怕推他一下,打他一巴掌也不行。

  • 8 # 九五至尊1827

    你的問題有點籠統,防衛分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正當防衛的要件是犯罪行為正在進行,防衛不能超必要限度,假使李四實施犯罪的方式只是言語挑逗,間或動手動腳,張三抓起斧頭將其砍死,我認為屬防衛過當,當然還有李四有犯罪中止的情況,若在此兩種情況下,張三肯定要負法律責任,既使構成防衛過當,也存在減輕刑事處罰的條件,這兩年對防衛過當界定的比較客觀,法官肯定會依最高法最高檢及公安部去年發的司法解釋定罪量刑。假如李四採用暴力手段,又在實強姦過程中,張三將其砍死,定正當防衛符合法律要求,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當然這只是我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 9 # 多多改善

    毋庸置疑可以說正當防衛,弱女子又怎能對負強壯男子呢,更何況當今法制社會豈不是自尋死路,若不去強姦張三,那有這樣的事呢。

  • 10 # 老樂134

    這張三最起碼是防衛過當,因為張三即使能充分地證明,李四確鑿要強姦張三,但不能證明李四要取張三性命,而張三卻要了李四的命,這就是防衛不對等,就是防衛過度,李四的防衛邊界是把張三制服,扭送公安機關,或者在反抗中,把李四弄得不能動彈。不要噴我,司法實踐就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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