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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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舒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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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蒲守莊
我的認為,目前智慧財產權,是指科技,創造發明,有含崇高價值與經濟利益而定,叫智慧財產權,屬於某個的權利,作為唱歌,語句仿照,裝拌,莫仿改變,我個人認為不算侵權,因文化取樂,必有異變,才有異新,異新才有人之感,異感是一種興奮的大腦人,在說中國文化文字語言,它可靈活多用,靈活組句,就可異新的興奮感人,我認為不是侵權,侵權是指高科,獨特的發明,獨特的創造,換來的經濟利益屬於創造者,或個人,團體,國家等等,必要時也有保密不可洩漏,這是我的看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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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今生是魚
這個問題要從兩方面來回答:
在這裡我想告訴那些有不勞而獲的想法的人:尊重別人的勞動成果的同時,也是尊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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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請叫我大橙
我查了一下關於這塊的法律內容,《著作權法》記錄,以印刷出版、錄音發行、公開演奏演唱、公開放送錄音、廣播、編配和音像混成的方式使用音樂作品,都應徵得音樂著作權人的許可。
但在免責條款中有兩項:
1.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2.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複製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這個問題的確很多,無論是誰在改編過程中只要不按原唱版的曲譜套用新編歌詞就不涉及到侵權。如果是套用原唱版本的曲譜音樂套上自己新編歌詞地原聲唱出新編歌詞,我認為是侵權行為。你有創意歌詞的能力必須要有創意曲譜的能力,否則你就別搞你的那一套新改編歌曲來在網路上爭流量,要唱必須保持原聲不變地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