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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香茗史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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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菜根漫譚
哭廟案”起因於蘇州吳縣縣令任維初。清順治十七年,任維初一面以嚴刑催交賦稅,一面盜賣官米,中飽私囊。老百姓不堪重負,怨聲載道。 以金聖嘆為首的幾個秀才,同情老百姓的遭遇,就寫了“揭帖”一一《哭廟文》到文廟中的先聖牌位前痛哭流涕,發洩怨恨,並藉機控訴狗縣官的惡行。當時,金聖嘆也將矛頭指向了包庇縣官的巡撫朱國治。 朱國治得知這一訊息後,極為震怒,當場逮捕了倪用賓等五名秀才,後來又逮捕了十一名犯人中。金聖嘆是又過了幾天之後才被逮捕的。 朱國治將《哭廟文》的起草人金聖嘆當作首犯,說他犯了“搖動人心倡亂,殊於國法”的大罪。最後,把金聖嘆等十八人判處死罪,並在南京三山街殺害。
據史書記載,金聖嘆在臨刑前,毫無畏懼,泰然自若。還向監斬官索要白酒,並酣然暢飲,他一邊唱酒還一邊高喊:“割頭,痛事也;飲酒,快事也;割頭而先飲酒,痛快痛快!”
金聖嘆這些秀才們,看起來不過是一群文弱的知識分子,似乎手無縛雞之力。但是,文弱的知識分子脊樑卻是硬的,暴力只能消滅他們的肉體,卻無法摧毀他們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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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季我努學社
1661年的江南,入清已十多年。然而,這裡依然無法海清河晏,安居樂業。是年,素有“上有天堂,下有蘇杭”之稱的蘇州發生“哭廟案”,一時腥風血雨,主要涉事人被處以極刑,包括大才子金聖嘆。那麼,哭廟案是怎麼回事呢?
1659年,朱國治出任江南巡撫,1661年,任維初被朱國治任命為吳縣知縣。當時,蘇州地區發生災荒,莊稼歉收,人民困窘。但朱國治到任後,為完成清廷下派的任務,採取強硬手段逼迫農民繳納賦稅。其治下的吳縣,任維初亦是如此。為收繳賦稅,任維初對民眾施用酷刑,還導致一人死亡,民眾無不驚恐。但是,任維初卻監守自盜,將糧倉中的糧食高價轉賣給百姓,從中謀取私利,這引起了民憤。
(順治帝)
3月4日,吳縣百名秀才齊聚文廟哭廟,並發表《哭廟文》控訴任維初的罪狀。隨後,秀才們集體去府衙請求朱國治罷免任維初,沿途也吸引了大批民眾聚集在府衙門前。當時,順治帝剛剛駕崩,府衙上設有順治帝靈位以供祭奠,各級大員都在。朱國治見狀,一方面驅散民眾,並逮捕了十一人;另一方面,拘留任維初並開堂審問。但隨著案情的進一步審理,朱國治與任維初的相互勾結的真相也慢慢浮出水面。面臨這種局面,朱國治決定歪曲事實,開罪秀才們。朱國治認為,秀才們哭廟抗糧,震動皇帝的靈位;又揚言攻打地方官,是藐視朝廷;且寫匿名說帖,觸犯朝廷法令。將這起案件上報清廷,作為“通海”大案之一,由朝廷派來的官員會審。
(蘇州文廟)
1659年,鄭成功攻入長江,震動江南,此後,反清力量依然頻頻擾動江南,清廷在江南的統治並不穩固。因此,才有“通海”大案,即與反清的海上武裝有聯絡。將哭廟案與“通海”聯絡在一起,增加了其嚴重程度。後來,朱國治又將新抓捕的金聖嘆等11人也解送到江寧。金聖嘆是著名的文學批評家,其評點《離騷》、《莊子》、《史記》、和《水滸傳》等書,為人所稱道。金聖嘆被捕後,就成了此案的主犯。最終,哭廟案的參與者18人被清廷以“抗糧謀反”罪處以極刑,4人因證據不足被無罪釋放。哭廟案的主要參與人被殺,但吳縣知縣任維初卻安然無恙。後來,朱國治在雲南擔任巡撫,在吳三桂起兵時被殺。任維初在朱國治的繼任者手上被斬,也沒落到一個好下場。
(金聖嘆畫像)
哭廟案中被處以極刑的十八人名單如下:金聖嘆、徐玠、沈琅、唐堯治、束獻琪、薛爾張、丁觀生、周江、顧偉業、朱時若、張韓、朱章培、葉琪、姚剛、丁子偉、王仲儒、馮郅和倪用賓。
參考文獻:
1、周志斌:《論清初蘇州的“哭廟案”》
2、小成:《金聖嘆與哭廟案》
3、劉彩萍:《清初江南賦稅問題探析—以“哭廟案”和“奏銷案”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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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春花秋實5872
清順治十八年,順治駕崩。蘇州吳縣縣令因催交賦稅,打死一人。秀才們利用當地風俗到廟哭訴,金聖嘆寫揭貼揭露官府膽大包天,欺世滅祖,偷賣公糧。巡撫朱國治包庇部下,以驚動先帝之靈,倡亂抗稅之名逮捕了金聖嘆等十八人,最後在南京把這十八人執行了死刑。
這就是當時的江南三大案(哭廟案、通海案、江南奏銷案)中的哭廟案。
以下是金聖嘆的書法作品,從中我們也可領略到其人的為人處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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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吃飯不刷碗1
所謂“哭廟”,實際上是讀書人對官員不滿,到文廟舉行集會抗議的一種方式,這種行為在明朝時是一種慣例。從這件事中也能夠側面的看出明時讀書人起碼不是縮頭縮腦的奴才,而是熱心輿論監督、干預地方行政的熱血之人。而這次的“哭廟案”,原本是因為地方上賦稅嚴苛,讀書人為了減負而發起的。
最終清政府擬“罪大惡極、不可逭者”的三條罪名將多人逮捕,其中十八人被砍頭,包括金聖嘆。金聖嘆死前給家人的絕筆信中這樣寫到:“殺頭至痛也,籍沒至慘也,而聖嘆以無意得之,不亦異乎?”事後曾有人這樣說,可能清政府不瞭解習俗,才釀此慘案。但事實上,從金聖嘆的“以無意得之,不亦異乎?”感嘆中也能感受到,原本一件很平常的事,失去方才覺得可貴!由此可見清朝初期的高壓統治極其殘暴。
回覆列表
哭廟案是發生於順治十八年的“抗糧哭廟”事件,以及之後清政府對參與者的鎮壓。至於作家金聖嘆為何因此案而死,目前主要有兩種說法,一為主動參與,二為被動牽連。
哭廟案“哭廟”是古代時期蘇州一帶流傳已久的習俗,每當官府有不法之事或者不當之舉,十字門便聚集在文廟,向祖師爺孔子哭訴,以此來進行審告。而由於“哭廟”往往人多勢眾,所以官府不敢小視,申訴通常能夠取得不錯的效果。
“哭廟案”則發生在清朝順治十七年,蘇州吳縣新任縣令任維初,一方面以嚴刑催促百姓繳納賦稅,更為此當場杖斃一人;另一面又大舉盜賣官米,中飽私囊。縣令的這種做法導致百姓苦不堪言,當地幾個秀才因為同情農民的遭遇,於是寫了“揭帖”跑去準備按照習俗進行“哭廟”。
清順治十八年,順治駕崩,哀詔於二月一日下達吳縣,府衙設靈舉哀痛哭三日。正是這件事的發生,所以秀才們這次“哭廟”沒有去文廟,而是跑到了縣衙的靈場去哭了。秀才們一面控告縣令任維初,更是將矛頭指向了包庇部下的巡撫朱國治。《哭廟文》寫道:“順治十八年二月初四,江南生員為吳充任維初,膽大包天,欺世滅祖,公然破千百年來之規矩,置聖朝仁政於不顧,潛赴常平乏,夥同部曹吳之行,鼠窩狗盜,偷賣公糧。罪行髮指,民情沸騰。讀書之人,食國家之廩氣,當以四維八德為儀範。不料竟出衣冠禽獸,如任維初之輩,生員愧色,宗師無光,遂往文廟以哭之……”。
這令朱國治大為惱怒,當場下令逮捕了倪用賓等五名秀才,後來又陸續抓捕了其他多人,先後被捕的主犯多達十一名,有倪用賓、沈玥、顧偉業、張韓、來獻琪、丁觀生、朱時若、朱章培、周江、徐介、葉琪等人,但此時其中並沒有金聖嘆。
四月二十七日,金聖嘆和丁子偉二人才被逮捕。那麼金聖嘆到底是怎麼被捲進去的呢?
金聖嘆為何被捲入(金聖嘆畫像)
金聖嘆是如何捲入“哭廟案”的,史料有兩種說法:一是眾秀才被抓次日,金聖嘆起草揭貼,並在家中開印,發動民眾“哭廟”,故被定為“首犯”。二是當局抓了十一位秀才後,猶未甘心,更嚴刑逼供,大舉牽連。直到把平素喜好發動議論,詩集有不滿情緒的名人金聖嘆也打入法網,這才滿意收手。
金聖嘆更是高呼先帝,於是被掌二十巴掌。朱國治將哭廟文的起草人金聖嘆作為首犯拘捕,冠以“搖動人心倡亂,殊於國法”之罪,最後倪用賓、沈琅、顧偉業、張韓、束獻琪、丁觀生、朱時若、朱章培、周江、徐玠、葉琪、薛爾張、姚剛、丁子偉、金聖嘆、王仲儒、唐堯治、馮郅等十八人被判死罪,七月十三日立秋,在南京三山街執刑。
據《辛丑紀聞》記載:“至辰刻,獄卒於獄中取出罪人,反接,背插招旌,口塞慄木,挾走如飛。親人觀者稍近,則披甲者槍柄刀背亂打。俄爾炮聲一震,一百二十一人皆斃死。披甲者亂馳,群官皆散。法場之上,惟血腥觸鼻,身首異處而已。”《哭廟紀略》記載,沈大章由其叔收屍,倪用賓、薛爾張、周江三人由顧予鹹收葬;其餘十四人則由親人收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