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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佛玉花緣的情感世界

    對律師是敬畏的,本來覺得,律師是正義的代表,一場官司,讓我對律師隊伍裡的,一些道德缺失者深惡痛絕。

    這個話題,是對失信者的問題回答中隱引身過來,這是說還的起的,還不起,這輩子,其實將永遠是老賴。

    如今欠我錢的人,如果一一起訴,官司準贏,可是沒錢了,贏了官司,要不回錢,不如不打。打官司,會更不划算。曾經,我費盡千辛萬苦,打了一場官司,案底1500萬,動員親戚朋友,找了一千五百萬的房產證,官司贏了。

    最後案子成刑事案了,一分錢沒要回,又搭進去幾十萬,說好的,律師費用,要回錢給其百分之十。結果沒要回來,律師又起訴我,要給他律師費幾萬。

    經過這個事情,才知道,律師隊伍裡的騙子最可惡,利用你不懂法律條款,還趁火打劫,真想與這些律師隊伍裡的敗類小人,同歸於盡!如今多事之秋,活的忍辱負重,正如人們說的,屈死不大官司!

  • 2 # 簫劍367

    律師是人道主義變通法理的職業,如是一個缺德律師,對控辨雙方都有害無益,往往是吃了原告吃被告,律師必須站在被代理方說話,認最大的能力能夠為被代理方爭的法理,獲的法律的合理條理和法理的寬容,,,,比人一個殺人犯如果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那律師就沒有義了,為殺人犯辨論律師應站在殺人犯的救生慾望上為其進行以人為本最大限度獲的寬敕為作律師之本

  • 3 # 源泉哥599

    在律師這個行業,人們總認為律師是正義的使者,也本來是受人尊重和信任的行業,但是在現如今,個別律師因為職業道德的缺失,使有些人對律師行業產生了不良的看法,因為有些律師,原被告通吃,比如民事案件其中的債務關係,本來一場官司能結束的很簡單的案件,他利用巧妙的手法非要拖到下一場,而律師費不少交,本來現在的律師費比較高,就普通的民事案件,其中的經濟糾紛,訴訟費幾千甚至幾萬塊錢,這給當事人及浪費了時間,又浪費了錢財,案子結束了,當事人也醒悟了,在這同時,當事人對律師也有了新的看法,也是有些人對律師行業產生了不信任,這對律師行業是十分不利的,人們吃一虧長一智,經過兩場不利的官司,自然會認識到,律師行業也存在著不道德的職業行為,他們往往利用人們不懂法律條款,對當事人進行,誤導,引誘人們上當,從這裡可以認識到,因為個別律師的職業道德缺失問題,是現在的有些人對律師行業產生了不良的看法。作為律師行業,不應該有這種現象出現,應該尊重法律,維護律師行業的形象,尊重律師的職業道德,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 4 # yxd74

    本人目前的狀態就完全是這種小人"律師"所造成的…典型代表就是那沒奶強姦鴨狗季鴨狗…先不說這倆鴨狗是否具有律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單就它倆的身份和天真無知無恥下賤卑劣小人本性圖謀手段行為方式行為結果也屬於是絕不可以從事律師職業的…

  • 5 # 上海Wang律師

    1.不否認律師隊伍中存在坑蒙拐騙的小人律師,但不能因為部分害群之馬的存在就全面否認律師這一職業;

    2.律師作為法律工作者,代人打官司、替人辯護等只是律師工作中很小的一部分。在公司上市、企業改制、跨國貿易、投資併購領域都離不開律師的參與;

    3.可以說絕大多數律師都是兢兢業業,恪守職責道德,為當事人服務的。如果當事人遇到所謂的小人律師,完全可以透過向司法行政部門舉報、像律師協會投訴、甚至訴訟的方式來維護自身的圈子;

  • 6 # 真武山人5

    現在稱職律師不多,很多律師籤代理合同奈誇其談,什麼事都辦得到,合同簽了錢收了後不用心收集證據分析案情選準切入點,敷衍了事。

  • 7 # 虒衾楊

    在律師這個行業中,有一部份是以前的法律工作者進來的,也有人是

    冒充的,也有是正規學校畢業來的,好人多,壞人還是少,不能全否定,所以地域黑行業黑都是非理性的,照有些人的邏輯思維,人們人也可以黑你,連垃圾都不如!

  • 8 # 指尖視野

    律師隊伍參差不齊,律師行業也比較複雜。因為涉及到專業問題,一般人沒有辦法,只能請律師,但是一些律師因為職業道德和利益等問題,其行為真的讓人無法恭維。不但不講信用,甚至還會做一些對其代理人不利的事情。我個人就有過兩次真切的實際體會。

    第一次請律師做事,陰奉陽違。

    請律師:

    在08年左右的時候,因為所在企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在雙方協商無果的情況下,我決定申請勞動仲裁。礙於自己沒有時間和原單位死纏爛打,我聘用了一位律師。

    這位律師是我大學時期的一個師弟,法學專業,平時和我關係走的比較近,人看上去也不錯。當我將此事告訴他的時候,他一口答應。

    進展:

    但是後續進展並不理想,基本上是我在催著他做,而他要做什麼基本上都是按照我的意思來。原以為可能律師費給少了,於是我主動提出給他增加律師費。但是,效果依然不理想。

    直到後來,我只能親自上陣,到最後仲裁的時候,竟然找不到他的人了。

    結果:

    事後,我諮詢了原單位的一些老同事,結果讓我大出意外。他不但沒有幫我在法律上進行權益維護,而且頻繁與原單位接觸,給自己撈到了一個法務總監的位子。

    我非常惱火,但是最後忍了下來,毅然和他斷絕了聯絡。這是我親身經歷的第一次律師事件。第二次請律師,腳踩兩隻船

    請律師:

    就在今年,我家人因為一起交通事故住進了醫院。交警事故科給出的結論是,對方負全部責任。為了正當維權,我請了一位熟人介紹的律師。

    據朋友說,這位律師有多年從業經驗,專門擅長交通事故類法務糾紛處理。在談定律師費之後,我們簽訂了委託協議。

    過程:

    因為身在外地,不能親自參與,將所有有關資料給了律師之後,我就外出了。

    大概第三個月之後,律師和我說,一審完畢。並將判決書的照片發給了我。按理來說,只要等最後結果就可以了。

    結果:

    兩週以後,律師告訴我,對方放棄上訴,並願意賠償。但是有兩個條件,一個是要和我簽訂私下協議,讓我讓一下步,支付對方兩萬塊錢人情費;一個是,讓我再出一萬塊錢給保險公司,作為對方人員的辛苦費。否則對方會無限拖延下去。

    在我提出疑問之後,律師非常嚴肅的和我說,這就是他的主意。目的是儘快幫我將事情瞭解。

    出於無奈,我只好支付了這些費用。

    到了最後,我實在憋不住,就去找了法院執行庭的庭長,庭長是我大學同學,開始我並沒有找他。當我找到他的時候,他馬上張大了嘴。一方面,他原來不知道這案子的起訴方是我,另一方面,他和我透漏了一個讓我不敢相信的事實:我委託的律師,同時也是被告方的代理人,一個人既是原告方法律代理,又是被告方法律代理,腳踩兩隻船,兩頭通吃。

    兩次不愉快的律師事件,讓我認識到律師這個行業的複雜性,也知道表明光鮮的律師背後到底隱藏著什麼目的,真的需要好好掂量掂量。有人建議我到律師協會投訴,但實際操作是相當困難的。當然,我仍然按相信,絕大部分律師依然是講信用,是主持正義的。

  • 9 # 民事勞動糾紛幫你辦

    現在請律師要請有專業有道德水準,有責任心,誠實守信的律師。在與律師鑑委託合同之前,要看律師是否專業,對案件證據事實蒐集是否合法,分析是否妥當,對案件輸贏有幾成把握。千萬不要把打刑事案孑律師請來打民事官司,把不專業只顧收費,不論案孑輸贏的律師請來幫助你打官司,最後是雞飛蛋打,官司敗訴沒商量,自認倒黴。

  • 10 # 金峰法律

    樹林子大了,什麼鳥沒有啊!

    有些律師代理原告,卻暗地裡支援被告。同一個糾紛的不同程式中,先代理原告支援訴訟,後又公開為被告作證——省高院確認其作證是利用的當事人對律師的信任,作證的證言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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