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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能公開的部資料、個人通訊、報紙及未公開發表的文章不能作為參考引文;儘量引用近年發表的處於前沿研究、水平較高與文章內容聯絡密切的文獻,剔除那些發表時間較久、水平偏低、與文章內容聯絡欠密切的文獻。

    (二)文獻的作者3名以內全部列出,若多於3名則列前3名,後加“等”或“et al”,各姓名間加“,”間隔;

    個人著者,其姓全部著錄,而名可以縮寫為首字母,如用首字母無法識別該人名時,則用全名。若是英文的,則全用大寫字母,名字採用“姓前名後”的形式。二字姓名時之間不用空格。

    出版項中附在出版地之後的姓名、州名、國名等以及作為限定語的機關團體名稱可按國際公認的方法縮寫。

    (三)著錄數字時,須保持文獻原有的形式,但卷期號、頁號、出版年、版次等用阿拉伯數字表示。外文書的版次用序數詞的縮寫形式表示(第1版不著錄,其他版本說明需著錄)。

    (四)無出版地的中文文獻著錄“出版地不祥”,外文文獻著錄“S.l.”;無出版社的中文文獻著錄“出版社不祥”,外文文獻著錄“s.n.”,並置於方括號內。如果透過計算機網路存取的聯機電子文獻無出版地,可以省略。

    (五) 對於中文文獻,應同時附加相應的英文文獻,格式要求:

    ⑴不重複序號。⑵標點符號對應標識。⑶中文名字書寫格式為:姓氏在前,全大寫;名字在後,首字母大寫;雙名連寫,其間加半字線。(4)其它格式按照同類型的英文參考文獻格式要求。

    (六)文獻序號標在引用處,加[]標於右上角,序號以在文中出現先後為序;

    ⒈ 同一處引用多篇文獻時,只須將各篇文獻的序號在方括號內全部列出,各序號間用“,”。如遇連續序號,可標註起訖序號。

    ⒉ 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文獻時,在正文中標註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並在序號的“[ ]”外著錄引文頁碼。

    二、標誌程式碼:

    1.文獻型別的標識程式碼:

    普通圖書 M ;會議錄 C ;彙編 G ;報紙N ;期刊J;學位論文D;報告R ;標準S ;專利P;資料庫DB ;計算機程式 CP ;電子公告 EB

    2.電子文獻載體和標誌程式碼:

    磁帶(magnetic tape )MT ;磁碟(disk)DK;光碟(CD-ROM)CD;聯機網路(online)OL

    三、常用著錄格式:正體:必備專案;斜體:任選專案;小號字型:根據實際情況,若有,則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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