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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在湖南張家界,一名深圳女遊客在當地一家旅行社購買原價為228元的門票,然而導遊卻收取了338元。 導遊解釋338元包含門票,保險以及電梯費,可女遊客不依不饒,辱罵導遊:“窮山惡水出刁民”,要導遊學狗叫道歉。 後經導遊朋友圈傳播散發引發公憤,怒氣填胸者們來到女遊客所住酒店打砸,希望得到"道歉"。 看看新聞Knews記者電話聯絡張家界旅遊局團委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公安機關已介入處理,該遊客已離開張家界。 張家界旅遊局團委辦公室歐先生:“是有這個事情,公安機關已經介入處理了,目前遊客已經離開張家界了,因為這個事情當時我不在現場,到後面會有新聞發言人做出合理的解釋,張家界市市委宣傳部這邊,應該到時候在網上會有對整個事情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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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手機使用者51182190347

    讓導遊學狗叫,門票價格你們可以在景區鬧,張家界風景區管委會應該吸取教訓,導遊人員只不過是,旅行社的苦錢機器,他們也是沒辦法的,多少旅行社欠導遊人員的錢,罵導遊打導遊這是不對的,

  • 2 # 姬鵬

    有媒體報道,在湖南張家界,一名深圳女遊客,在當地一家旅行社購買原價為228元的門票,然而導遊卻收取338元。隨後導遊作出相關的解釋,可女遊客不依不饒,並辱罵導遊:“窮山惡水出刁民”,要導遊“學狗叫道歉”。後經導遊朋友圈傳播散發後,引發一些人的“公憤”,一些“怒氣填胸者們”(導遊的朋友或當地人)來到女遊客所住酒店打砸,希望得到“道歉”。

    就事論事,過程並不複雜,翻來覆去圍繞“道歉”在展開。只可惜,在“索取道歉”由頭很足的情況下,無論是“遊客方”還是“導遊方”,“對應的吃相”都顯得有些難看。雖然,後續的報道中顯示,公安機關介入處理,當事遊客已經離開張家界,但事情本身所反映出的“道歉”模式,不免讓人感到遺憾。

    從某種意義上而言,無論是遊客的“飛揚跋扈”,還是導遊“前後的發難”,都反映出當下眾多群體,在處理具體矛盾時的“不講道理”。坦白講,導遊如果“亂收費”,可以透過正規渠道投訴,目前來講,這個沒什麼門檻,打個電話的事情。但是,作為遊客而言,讓“導遊學狗叫”,顯然就有點“整人”的意思。

    與此同時,對於“怒氣填胸者們”的憤怒,也反映出“反向整人”的邏輯。總之,雙方的意圖很明確,只要抓住對方的把柄,就要把對方“搞殘”、“整廢”。而這正是,當下社會中,眾多不堪中,較為盛行的邏輯。

    於此,從群體間的互動、交易、制衡等方面,我們有必要搞清楚其中的潛在邏輯和對應行為。以此釐清類似超越底線的“互整邏輯”。從某種層面上講,就是大家都不講道理的情況下,我們到底該遵循怎樣的遊戲規則,才能得以自救或他(她)救。

    其一:遊客如若受騙,其中的維權,道歉,整人有什麼區別?

    遊客受騙的事情,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兒,絕大多數情況下屬於模糊消費。基於多數遊客對“旅遊地”的陌生感,一些“無良導遊”就會藉機耍心思,誘導遊客或矇蔽遊客,進行模糊性消費。這種情況下,很多遊客為避免麻煩,也只好吃啞巴虧。

    這種情況下,也導致很多“無良導遊”會持續作惡。當然,對於類似行為的打擊,最好的方式是透過相關機構“維權”,一方面可以迴避衝突,一方面可以得到對應的整治。至於,“道歉”來講,如若覺得可以獲得“道歉”,最好是在彼此尊重人格的情況下,否則還不如略去。

    因為,稍微處理不當,就會迅速演變成一場“整人秀”。說到底,在“女子讓導遊學狗叫事件”中,遊客早已超出“維權的限度和範疇”,從根本上講就是“變相整人”。這種情境下,但凡處理失控,就會導致事情的“二次惡化”,形成雙方對峙和仇恨的局面。

    其二:犯錯者的“懲處邊際”,也是有限度的。

    任何群體之中,都會有職業道德殘缺的個體,犯錯懲處雖然沒毛病,但是卻隱藏著一定的邊際。就如“女子讓導遊學狗叫事件”中的導遊,就算他(她)真的有欺騙遊客,也應該屬於職業範疇內的事情,應該以職業規則對其懲處,而非利用遊客的私人尊則進行懲處。

    事實上,就算私下懲處,也應該有一定的邊際。遊客索取道歉的要求,是可以的,也是合理的。但是,具體的道歉方式:“學狗叫”,顯然有悖個體在人群中基本的“公共人格”存在,所以才會引發後續的“酒店打砸事件”。

    當然,“酒店打砸事件”的反應,事實上也是一種超限的行為。無論如何,雙方索要道歉的過程,都沒有體現出“道歉的接納性”,而是將“對峙的攻擊性”體現的一覽無餘。到最後,只能是自作自受,活該吃相難看。

    其三:“變相整人”的邏輯裡,玩的就是發洩和控制。

    從遊客方、導遊方前後的對峙過程來看,他(她)們彼此的“道歉”索取,都早已超出道歉的範疇,而演變成一場發洩和控制的遊戲。就事論事,“人學狗叫”真的不如“狗叫”好聽,“酒店打砸”也難以解決被侮辱的事實。但是,我們會發現,在具體的衝突中,佔上風的一方,有意在實現局面中的“發洩和控制”,以此獲得某種存在感。

    事實上,我們很清楚“338元”和“228元”意味著什麼,對於遊客來講僅是“110元”的差錯,但就索取道歉的過程中,卻顯現出“錢不是事兒”,“整人才好玩兒”的雞賊邏輯。不過,當第一場對峙(讓導遊學狗叫)結束後,第二場對峙“酒店打砸”便順勢上演,但上風者卻成為遊客方。

    不得不承認,“整人”如果不成,很可能會被“反撲”。而抽離具體的個體時,我們會發現,所有的“整人邏輯”,都來自於對人性本身的不尊重和模糊認知。從某種意義上講,“無良導遊”和“酒店打砸者”,在作惡驅動上,幾乎無差別,都算是一種惡的符號。

    說到底,最理想的止損,就是利用規則去實現彼此的平衡,而非是以狗的邏輯,實現人的尊嚴。所以,我們常講,水平不夠,一切都可以視為垃圾。想必,在“女子讓導遊學狗叫事件”中,這句話更具現實意義。

  • 3 # 吳言心旅

    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溼鞋”,經常旅遊的人,多多少少都會碰到被忽悠、被坑騙的經歷,當不幸遇到了,該怎麼辦呢?

    首先,我們要記住我們外出旅遊的初衷。

    我們花錢花時間外出旅遊,不外乎想看看別處的美景,調節一下緊張的生活,留下一段美好的記憶,有一個愉快的心情。

    當我們帶著這樣美好的初衷,而碰到有揹我們初衷的事情發生的,往往會很惱火,這是可以理解的,言言從十多年前開始揹包旅遊以來,碰到這樣那樣被坑、不愉快的事情的確太多了。

    那麼,碰到這類事情後,是以牙還牙、以惡制惡呢,還是忍氣吞聲、默默忍受呢?

    都不是!

    如果忍氣吞聲、默默忍受,一定會助長違規作惡的導遊和旅行社的囂張氣勢,更加為所欲為,禍害更多無辜遊客。

    如果以牙還牙、以惡制惡,則有可能造成自己人身或財物的不安全,造成不可彌補的更大損失。要知道,我們是遊客,是在一個人生地不熟的環境裡,千萬不要因小失大。

    像這個深圳女遊客,為了發洩一時心中的怒氣,辱罵導遊:“窮山惡水出刁民”,要導遊學狗叫道歉,這樣的行為,可能當時心裡得到了發洩後的快感,但後果呢?卻是引起下一步事態的惡化,造成更嚴重的後果,也殃及無辜的酒店。

    那麼,當旅途中遭遇了被忽悠、被坑騙的時候,正確的做法是什麼呢?言言以多年的親身體驗建議您:

    第一、千萬千萬不要當面起衝突,為了安全,也為了整個旅途的心情;

    第二、儲存好相關證據,比如說收據、合同、照片、錄音等等一切可以證明的物品;

    第三、旅途結束後再進行投訴。投訴的物件可以由小到大,比如導遊的不當行為,可以向旅行社投訴;旅行社的違規行為,可以向當地旅遊局投訴;如果當地旅遊局不管,可以向高一級的旅遊局繼續投訴;

    第四、如果實體投訴無效,可以透過網路、媒體等途徑,進一步擴散;

    第五、當然,有時投訴會石沉大海、渺無音訊,這個時候就只好忍氣吞聲了。但下次出遊,一定要事先做好功課,以免再次受騙上當。

    總之,無論何時何地,最關鍵是要考慮安全第一,心情第二。

    但願我們的每一次旅行都是期盼而去,開心而回。

  • 4 # 狙擊短線

    以前去過鳳凰,和家人。在巷子裡面有個廟,就進去看看,誰知道工作人員就一個人一個人的拉著說拜了一個要繼續拜裡面的,家裡長輩被拉著進去了一個屋子,在裡面拜了以後,出來說要給錢才讓出。我是不拜佛的,當時就要打工作人員,家人攔著的。這些工作人員確實是欠揍。坑蒙拐騙,都是為了騙幾塊錢。導遊該打,如果不坑人,那麼別人也不會逼你學叫。自己導致的結果,惡人還變成了有理的了。天朝的人真的是很牛逼。

  • 5 # 小熊218058682

    做人理應得饒人處且饒人,退一步海闊天空。事情清楚就行,可以投訴,可以曝光等,但是侮辱人格就大錯特錯了,太囂張回報你是更難看的結局!

  • 6 # 東方228

    門票貴了就事論事,不能侮辱人格,100多元的事情,引起打砸事件就過分了,導遊好好的跟遊客解釋一下,多要錢協商解決,不行經過當地的旅遊部門,引起騷亂就上升到刑事案件了,現在的人說話太刻薄,不注重方式方法,教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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