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章是宰相的職位。關於“同平章事”這個職位,雖然是唐朝300年間不曾中斷的一個職位,但是他的職能卻在不同的皇帝當政期間,實權和事權都有不同。到了唐朝晚期,五代十國時期,“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雖是宰相,但那時樞密使權重,“同平章事”的實權被侵奪,基本上如同虛設。到了宋朝,宰相的職位,除了“同平章事”,還有一個叫“參知政事”,同平章事為首,參知政事為次。像宋朝著名的王安石和范仲淹都曾擔任過“參知政事”的職務。擴充套件資料唐朝建立後,合併州郡縣,設立郡和縣。但是唐朝將天下劃分為23個道,分兵駐守。貞觀十三年全國有358州,1551縣。玄宗天寶元年,改州為郡,改刺史為太守。後複稱州。上州刺史從三品,其下佐官有別駕1人,從四品下,長史1人,從五品上,司馬1人,從五品下,錄事參軍事1人,從七品上,錄事2人,從九品下,此外還有司功、司倉、司戶、司田、司兵、司法、司士等七曹參軍各1人,皆從七品下。又有市令、丞、文學、醫學博土等;中州刺史正四品上、下州刺史正四品下,其下佐官仿上州,但不全置。別駕(中州不置)、長史、司馬稱為“上佐”,唐制規定,凡刺史缺員或為親王兼領時,上佐可代行州事。諸曹參軍分掌各州府的軍政、財政、刑法、農田以及戶糧諸事務,稱為“判司”。未設司馬之州,錄事參軍為刺史之佐,處於綜領督察的地位。州府的判司及縣的簿、尉,雖然職位不高,但一般也是進士及第後的起家之官,若上有官員提攜,下有州縣推薦,幾經遷轉就可能入朝為郎官、御史,甚至可以外派為州刺史,直至藩帥,所以唐代一些高階文職人員大多在基層擔任過這類職務。
平章是宰相的職位。關於“同平章事”這個職位,雖然是唐朝300年間不曾中斷的一個職位,但是他的職能卻在不同的皇帝當政期間,實權和事權都有不同。到了唐朝晚期,五代十國時期,“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雖是宰相,但那時樞密使權重,“同平章事”的實權被侵奪,基本上如同虛設。到了宋朝,宰相的職位,除了“同平章事”,還有一個叫“參知政事”,同平章事為首,參知政事為次。像宋朝著名的王安石和范仲淹都曾擔任過“參知政事”的職務。擴充套件資料唐朝建立後,合併州郡縣,設立郡和縣。但是唐朝將天下劃分為23個道,分兵駐守。貞觀十三年全國有358州,1551縣。玄宗天寶元年,改州為郡,改刺史為太守。後複稱州。上州刺史從三品,其下佐官有別駕1人,從四品下,長史1人,從五品上,司馬1人,從五品下,錄事參軍事1人,從七品上,錄事2人,從九品下,此外還有司功、司倉、司戶、司田、司兵、司法、司士等七曹參軍各1人,皆從七品下。又有市令、丞、文學、醫學博土等;中州刺史正四品上、下州刺史正四品下,其下佐官仿上州,但不全置。別駕(中州不置)、長史、司馬稱為“上佐”,唐制規定,凡刺史缺員或為親王兼領時,上佐可代行州事。諸曹參軍分掌各州府的軍政、財政、刑法、農田以及戶糧諸事務,稱為“判司”。未設司馬之州,錄事參軍為刺史之佐,處於綜領督察的地位。州府的判司及縣的簿、尉,雖然職位不高,但一般也是進士及第後的起家之官,若上有官員提攜,下有州縣推薦,幾經遷轉就可能入朝為郎官、御史,甚至可以外派為州刺史,直至藩帥,所以唐代一些高階文職人員大多在基層擔任過這類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