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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忍冬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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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冥王的小書童
我覺得不能給,不是惡意揣測,住著住著,就理所當然,過戶早晚的事情。而且夫妻間吵架也是常有的,為了以後不麻煩還是不要答應吧。可以和老婆溝通好,畢竟未來你兩是要一起打拼,一起賺奶粉錢,一起供小孩子讀書的,這些都需要錢,你老婆想必一定能理解,一套房省了多少年的辛苦奮鬥。如果你答應了,估摸著,以後您需要贍養三個老人,如果老婆弟弟沒出息的話,又是四個,當斷則斷。或者你們先簽個合同,房子是借給弟弟住的,效期幾年內搬出去,不然就走法律程式。房子這事把自己看法跟自己爸爸說,你爸一定會給出好的解決辦法,畢竟多活了那麼十幾年,問父親,聽你爸的準沒錯,你爸會害你嘛。聽父親的,謝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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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ICE冰
謝謝邀請,非常樂意來回答這個問題!你說你家有兩套房,你媳婦弟弟結婚沒房子,要你給他一套!憑什麼!就算你家有十套也沒有義務給他啊!就因為他是你小舅子,你家房也是你爸媽幸苦打拼的!又不是大水刮來的,你小舅子有錢買就買,沒錢買就租,這是他自己的事情!我媽以前就幫我舅舅,害得我老爸給他擦屁股!我老媽就是一個伏地魔,因為我媽家就兩個弟弟,當時我外公外婆喜歡男孩,這兩個舅舅好不容易要來的,所以家裡什麼好事都給我舅舅,就連我媽還是不忘,還把我舅舅接到我們身邊,幫助他們,讓他們在我爸手下做生意。我這兩個舅舅好吃懶做,整天裝模作樣的做事,還打牌賭錢,就因為我爸媽回老家蓋房子,把生意交給他們,結果不光賠了錢,還欠下好多外債,兩個舅舅還拿了貨款跑了,只有我老爸幫他們擦屁股,現在想想不是氣的問題,是我爸太傻,也怪我老媽老幫她弟弟!所以我真心勸你不要幫,你媳婦也是,不知道哪個是她家嗎?孃家的事讓他自己解決,幫這個忙就是無底洞,這樣的親戚攤上就倒黴,我反正現在對親戚沒什麼好感,你好的時候來捧你,你要是不好了最先踩你的就是親戚,所以我現在的態度就是,我不麻煩別人,別人最好也不要來麻煩我!你跟你媳婦說,他弟弟也算是大男人了,就要對他自己的家負責!透過努力房子遲早都會有的!你家房子是你們的,沒有到底來給,現在沒房子結婚的多了,只要兩口子齊心協力,租的房子也是家,只要肯努力房子車子票子都不是問題,如果她弟弟真的有責任心,他絕對能理解,也不會讓姐姐為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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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房故事會
不能給,給房子和給錢都是一個性質的,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第一,你老婆的弟弟自己完全可以依靠自己本領打拼,不能所有的事情都讓你解決。我覺得在婚姻裡,兩個人結婚一方必須解決另一方家裡所有的事,尤其是包辦,幫助和給是兩碼事,必須分清楚。更何況,你老婆弟弟結婚又會牽連更多的人,為了減少後期不必要的麻煩,儘量不要摻和;
第二,暫時不用的那套房子不代表你永遠都不用它,就全國的房價來看,房價只會升不會降,為什麼平白無故的送給別人一套房?這一點必須得清楚;
第三,關於婚姻內雙方的共同財產,兩個人必須得商量好,就這件事來看,房子可以租給你老婆的弟弟,但是不能給;
第四,從依賴性來看,今天你有能力給他們一套房子,那麼後期的索取就會無休無止,如果送了一套房子,還需要一輛車呢?所以,必須在一開始就打消這種準備依賴,或者依賴的心理;
第五,從人與人之間的感情來看,送一套房子,丈母孃家裡一定會非常認可你,但是這最終只是一時的,如果以後他們的要求越來越高你達不到他們的要求,他們仍然會責怪你。
其實,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很微妙的。失去一些東西的同時也會得到一些東西。比如,你失去了一套房子,但是你卻收穫了稱讚;從長遠來看,你也許在某件事上被責備,但是你卻擁有更加廣闊的長期發展。我覺得兩個人的婚姻中,對方都不應該過多插手另一方家庭的事,這裡所強調的是“過多”,也就是說除過日常的事情之外,保持距離。就房子這件事情來說,我覺得已經涉及太多的事情了。第二點的話,我認為每個人在成家立業之後都應該以自己家庭為主,無論做什麼都要自己家庭的角度出發,長期短期都要考慮到。因此,不建議將房子送給你老婆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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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脫梗日誌
看了下大部分回答,首先肯定他們的回答沒毛病,不給是對的。
都在說為什麼不給,我來假設下如果給了會怎麼樣。
這裡拋開每個人的道德誠信和人品問題。如果給了,現在房子是屬於你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所有,或者你父母所有,又或者你父母任何一方單獨所有?
如果是你單獨所有,房子過戶有三種方法,顯然繼承不合適,拋開。要麼就是轉贈或者買賣,轉贈只要你同意只要交齊稅費就可以過戶了。如果是買賣(對啊,你媳婦說的是給哈)沒關係,正常手續是要有的,起碼日後也有個憑證來證明這房子是我"給你"的對吧,如果沒有憑證,再如果你小舅子後面對外說這是我自己買的,那你不得生氣啥的是不是,這才是得不償失。所以多少錢走個流程就看你們關係了。
還有既然都說到這了,還得插一句戶口問題,如果你們所在城市限購,還得看你小舅子有沒有資格。
如果是你父母共同所有或者任何一方單獨所有,你要考慮的是該如何說服你父母把他們辛苦賺錢買的房子送給你媳婦的弟弟!如果老兩口沒意見,那簡單,回到上面的流程過戶就可以了。
如果有什麼疑問,感情問題可以隨時問我。我絕對的毫無保留的幫你出謀劃策儘快的疤這套房子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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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靠山4
家裡有兩套房子,媳婦說她弟弟要結婚,要不要給弟弟一套?
這雖然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但弟弟結婚應該是他自己,和在你父母幫助下的義務和責任。
這種大亊不用你們為他承擔,否則你弟弟的依賴性也太強了,以我之見不能給,如果在經濟條件允許下,給予一些適當支助,還是應該的,或者弟弟一時有困難借用也是可以的。
但也不能說絕對不可以,如果經過你們夫妻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將一套房子,甘心盡願送給弟弟結婚,房產權轉給他名下,夫妻簽約決不反悔,當然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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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楊小米的情感專欄
有句話“嫁人不嫁媽寶男,娶妻不娶扶弟魔”,不清楚題主具體的情況,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這套房子是否是婚前財產?如果是婚前財產,在新《婚姻法》規定:“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財產歸其所有,除非書面約定,不會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夫妻一方在結婚登記日前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屬於個人所有,它不因結婚時間長短而變為共同財產,非所有權人的另一方不得侵犯。
2.如果給了,下次還遇到同樣的問題該如何處理?之前有一條新聞:女子10年替弟還債100萬,老公一氣之下遠走國外。看完報道,女子是家裡的大姐,而弟弟是家裡唯一的男孩,從小嬌生慣養,每次發生問題,甚至說結婚做了父親又離異,都有媽媽和姐姐幫助解決問題。這樣類似的“扶弟魔”事件中,每一次的幫助不僅沒讓弟弟在經歷中沒有得到成長,反而讓“扶弟”成為了一個無底洞。
3.我們有責任對父母負責,但對兄弟姐妹沒有這個義務。主動和另一半溝通,說出自己對這件事的態度與想法。結婚後你們小家庭過好了,是有義務幫助父母改善生活的。對於雙方的兄弟姐妹是可以幫助的,但要是成長性的。如果一個人的條件好了,是可以給另一個人一些機會的幫助,而不是直接給他“房子”。另一方面,婚後,賺的錢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何花出去,對方一定要有知情權。
在婚姻中,與錢有關的任何問題一定要說清楚,同時要敢於說“不”,希望題主能夠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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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不應該給,房子可以是夫妻兩個人的共同財產,但是你沒有義務幫她的親戚,即使是他很親的人。
因為未來有很多種不確定的因素,你們也可能會因為這次以後發生了更大的爭執,你可以借錢給他弟弟買房,或者蓋房子,但是你直接給的話,這房子就變得不清不楚了,是劃到他名下,還是隻是給他暫住而已。
或許你家的條件真的很不錯的,很富裕的話,你可以選擇把房子送給他,要是你家的經濟只是一般,還想要留住房子的話,建議你借錢給他買房子。
假如你經濟只是一般,又不想失去房子的話。建議你參照上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