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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皮乾的很2021

    謝謝邀請。清朝4000文摺合白銀四兩。摺合現價要看以什麼為基準。以糧食為基準,當時的糧食均價為每倉石1.5兩,一石156斤,一兩銀子可以買約105斤(雜糧,非大米價),以玉米折價,現價一元,四兩銀子買420斤,折現價420元。如果以房子折價,那時候北京的房價四間瓦房約60兩,以60平米計算,一兩約一平,摺合現在北京房價,一兩白銀摺合8萬。所以不同時期的貨幣價值衡量沒有科學指導意義,不同年代的社會需求是不一樣的。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按現銀價值都是鉅貪了。

  • 2 # 李論

    曾國藩每月房租是四千文錢,要想知道這四千文錢在當今時代的購買力,我們與現在的幾種商品的價格比較一下,綜合計算一下就知道了。

    既然是租房,我們就按房價考量一下。曾國藩作為晚清重臣,房子的檔次應該不會太低,放在當下,怎麼也得是別墅級別。我在某房產APP上查了一下,北京高檔點的別墅月租金在30000元人民幣最右。

    我們再看看其他物價。當年光緒皇帝查賬,發現御膳房一個雞蛋要30兩銀子,而市場上實際只要要三枚銅錢。一個雞蛋約有50g,也就是說10個雞蛋大約是一斤。三十枚銅錢可以買一斤雞蛋,這四千銅錢就是133.333斤雞蛋。根據《中國雞蛋網》統計,北京近期雞蛋價格約為8.60元/kg,也就是4.3元一斤。133.333斤約合人民幣573.34元人民幣。

    我們在以黃金價格比較,在十八世紀末,黃金與白銀的兌換大約是1:10,白銀與銅錢大概是1:1000,也就是一兩黃金大約等於10000銅錢,4000銅錢相當於0.4兩黃金,按照實物黃金357元人民幣/g的價格,4000銅錢約合7140元人民幣。

  • 3 # 點點飛紅雨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需要先大概瞭解一下清朝的貨幣制度。清朝鑄幣的材料以銀、銅為主。銀的計量單位為兩,銅的計量單位則包括:文、串、卯,一串=1000文,一卯=12280串。按照今天的貨幣制度來理解,銀子和銅錢在貨幣流通中分別承擔了主幣、輔幣的作用。大額交易用銀子,小額交易一般用銅錢。至於銀子和銅錢的換算,在順治帝時曾規定1兩銀子=1000文。但是在後來的流透過程中,該比率也會發生波動。比如到了道光中後期,尤其是鴉片戰爭期間,由於白銀的大量流出,一兩白銀大概可以兌換1千五百左右的銅錢。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當時的物價水平。在嘉慶道光年間,物價水平還是比較低的。豬肉,五六十文一斤,也就是五六十個大錢。鴨蛋,兩個大錢一個,黃瓜每斤二文,大蔥五文每斤。也就是說,放在當時的物價水平,曾國藩一個月的房租大概可以買70多斤豬肉。

    那麼放在今天來看呢?清代的一兩白銀大概可以買一百斤大米,這些大米在今天的物價水平來看至少得兩百元人民幣。所以清代的一兩白銀的購買力大致相當於現在的兩百元人民幣(當然這是概數哈,不太嚴謹)。我們知道曾國藩在道光十八年中進士,道光二十年至京城為官,(除了第一次進京趕考,我理解的第二次入京,就是首次入京為官了)。那麼曾國藩四千文的房租大概是2.6兩白銀,就相當於現在的人民幣500多人民幣。

    最後想說的是,別看只是2兩多銀子,我們要知道清代實行的是“薄俸制”。剛開始做七品京官的曾國藩,年俸才四十五兩,按照規定例支雙俸,不過一年也才只有九十兩的工資,所以租房對他來說仍然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可見,住房問題自古至今都一直是個難題哈!

  • 4 # 一如既往的奮鬥者

    題主所說的應該是《曾國藩家書》中記載的道光二十年二月初九日(即公元1840年3月12日)《與父母親書中》所說的一段往事吧。

    具體如下:“至京在長郡會館卸車。二月初一日,移寓南橫街千佛庵。屋四間,每月賃錢四千文,與梅、陳二人居址甚近。”

    那麼我們先來看看1840年的大背景和當時的市場購買力。

    首先說一下第一次鴉片戰爭,發生於道光二十年(1840)五月二十九日,所以曾國藩寫這封家書的時候,那段屈辱的歷史正在悄悄的醞釀,大清早已沒有萬國來朝的霸氣,領土1300多萬、擁有3億多人口、90多萬常備軍的大清帝國被區區1萬多英軍打的丟盔棄甲,實在是提起來就讓華人唏噓。

    因為南美白銀的大量流入造成銀價波動,道光初年,一兩白銀換錢一吊,也就是一千文;到了道光二十年鴉片戰爭的時候, 一兩白銀就可以換到制錢一千六七百文了。所以這個兌換比例也是動態的。我們這裡按鴉片戰爭時候的兌換比例,因為大清的沒落可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而是一個持續的過程。

    現代白銀價格和古代的白銀價格又沒有參考意義,所以我們就按購買力來大略對比一下。

    看一下道光年間的上海地區米價波動的情況,找資料很辛苦,手頭上沒有北京地區的詳細資料,僅僅作為參考。

    道光年(1823),春二月大雨,水至夏五月方止。秋七月大雨,九月亦如之。民 大飢,城鄉勸捐發賑數萬。米價騰貴,每石六千文。

    道光十五年(1835)、道光十六年(1836),連歲大稔,米石二千文。

    道光二十四年(1844),歲稔,石米二千七百文。

    道光二十七年(1847),歲稔,石米二千七百文。

    道光二十九年(1849),春二月淫雨連綿,至五月,高田皆水大,饑民食糠秕, 石米五千六百文。

    道光三十年(1850),仍飢,米石六千文。

    主要參考資料:光緒《松江府 續志》、同治《上海縣誌》、光緒《青浦縣誌》、乾隆《金山縣誌》、光緒《金山縣誌》 、《朱涇志》、《重輯楓涇小志》、《重輯張堰志》、《珠裡小志》、《紫堤村小志》、 《紫堤村志》、《蒲溪小志》、《盤龍鎮志》、《金澤小志》、《法華鄉志》、《龍華志 》、《南翔鎮志》、《真如志》、《月浦裡志》及王奏廷續修的《王氏家譜》等。歷史資料摘抄自《清代江南物價與居民生活:對上海地區的考察》一文,感興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查閱。

    由此可見,1823--1850年間,正常年份米價為二千七百文每石,遇到災年能飆升2-3倍,石六千文左右,在豐收之年大概二千文每石。有些文章說道光年間的大米約為每石八九千文,估計是極端的地區大災之年,這個是特例不在考慮之列,這裡我們選取正常年份的石米二千七百文作為對比。

    清朝時期一石相當於現在的156.45斤,所以每月四千文錢大概相當於230斤左右的優質大米。

    然後我們再來看看當時的官員俸祿,以七品芝麻官(知縣)為例:年俸45兩 ;祿米:45石 ;養廉銀:1200兩。對於知縣來說這點房租不過是毛毛雨啊。

    有幾位學者曾推算過清代江南人的年生活費支出,大致是:1、每年每戶(以一家五 口計)日常生活所需口糧為15-18石(以常年米價1石值銀1兩為準,約需銀15-18兩);2 、副食(包括油鹽葷菜蔬之類),全年每戶支出約銀7兩;3、全年每家用布支出約銀3兩 ;4、燃料每年支出約銀3兩。如此,全年生活費支出為銀30兩左右(注:參見王家範《明 清江南消費風氣與消費結構描述——明清江南消費經濟探測之一》,載《華東師範大學學 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8年第2期;方行:《清代江南農民的消費》,載《中國經濟 史研究》1996年第3期。)。

    這是江南富裕之地的生活成本,貧窮地區的可能幾兩銀子就夠一家五口生活一年,這樣來看,曾國藩租的房子可不便宜啊,兩個月房租都夠一個窮人五口之家生活一年的,妥妥的土豪範。

    如果說這四千文值現在多少錢,簡單對比想象一下,可別換算成大米,大米現在可是真的不值錢了,本來想用大米做比較的,後來想想還是買丫鬟比較直觀,來我們看看。

    有文記載:道光二十二年,徽州錢邦貴情願將親生女領兒賣與朱奶奶名下為婢,透過引牙“賣得價九七大錢弍萬文整。

    一個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只賣了兩萬文,約曾土豪五個月的房租啊,我的天啊,這麼一算那時候女人是如此的低賤,大概值13兩銀子,也就是不到1200斤優質大米。現在娶個媳婦都幾萬幾十萬斤的大米,還天天得像寶貝似的捧著,真的是沒有可比性呀!

    時代在進步,這個問題大家也就當一樂呵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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