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於又懶又笨的員工,領導更不喜歡另一種型別。曾經看過一本關於領導力的書,其中一個情節很是有趣,大致是這樣寫的:作為領導,慎入一個用人誤區,先來看看,你首先應該淘汰的員工是哪種型別?
A:又勤快又聰明的員工
B:又懶又笨
C:笨,但很勤快的員工
D:聰明,但很懶的員工
書中的正確答案很違反常理,不是B,居然是C。理由卻很有說服力:又懶又笨的員工故不可取,但因其缺乏破壞力和行動力,故並不可怕。最可怕的是C型,因其笨,故常做錯事,因其勤快,則不停地做錯事,領導追在後面糾正滅火,累都累死。
記得當年看到這個說法時,我笑了很久。因其打破了華人的常規思路“沒能力,總要有個好態度。”,卻又不得不承認,寫得很有些道理。但在實際工作中,我作為領導,還是一直蠻善待“有好態度”下屬的,畢竟,這才是人之常情吧。直到,發生了這樣一件事:
小H是新員工,又勤快又聰明的那種,於是深得同事和中層領導的好評。而我和他接觸並不多,但一段時間下來,透過我和他的幾次接觸,總感覺他聰明得有些過度了。這種感覺累計得多了,就有些隱隱的不安,但相對於大家的好評,我也對自己的感覺有些疑惑。“也許是我想多了,人無完人嘛”我這樣寬慰自己。
一天,H向我彙報工作,大意是:他收到政府部門的電子提示,我們代理的某客戶出現了一些未正常按期辦理的問題。他已經和客戶聯絡過了,客戶要求我們代為處理。他請示我的原因是,這個服務是否需要額外收費?口氣中帶著些許掩飾不住的興奮(他應該是對自己及時發現問題,並主動溝通了客戶有一種成就感吧)。
但我的關注點卻不在收費上,而是立刻反問:“這個未正常辦理的業務在咱們的代理合同裡嗎?如果在,是咱們的責任造成的嗎?為什麼沒有在發現問題的第一時間告訴我,而是直接聯絡了客戶?”
顯然,對於我的一連串問題,H有些措手不及,他應該是希望得到我表揚的吧。於是,我耐下心來和他解釋:“如果這個問題是咱們的代理範圍,那麼這個失誤我們就要先想好如何解決,如何不讓客戶受到損失,根本不是向客戶收費的問題,而是最好能夠儘快悄悄彌補,這樣也就不會讓咱們的聲譽受到損失。就算要通知客戶,也是先想好解決辦法,由我決定如何告知客戶。”
被我一頓語重心長(教訓),H大受打擊,查了合同後告知我“不是咱們的代理範圍,不是咱們的失誤。”
“那還好些,我理解你的委屈和積極工作的心態,但我必須要說,以後再發生這樣的情況,記住:第一時間查合同,合同範圍內的業務,和你直接領導請示;合同範圍之外的,需要告知我情況,聽我處理。”我對H再三叮囑。
H開始不能接受了,然後解釋和反擊,那一天我和他溝通了不短時間,他的委屈和觀點大概是:
既然沒在合同裡,我的處理就不算有問題;
就算在合同裡,是我前任犯的錯誤,與我無關,該受到指責的不是我;客戶都沒有不滿(言外之意我應該表揚他);
我通知了我的直屬領導,她也同意我這樣做的;
這樣的事,我自己本來就可以解決的,單位要求的處理方式讓我覺得做事束手束腳。
最後,他提出辭職,我沒有挽留。次日,他寫了一封感謝領導栽培的辭呈,言語很真誠,我回了一封長郵件,郵件的最後兩段我這樣寫到:
“有主見是好事,但要有範圍。只有當你自己可以承擔風險和後果的時候,才是自己可以做主的時候。自己隨便做主,讓別人承擔風險不是有能力的表現,只能叫做不負責任。真正聰明的人都不是讓人看起來很聰明,而是大智若愚,不浮不躁。
寫了這麼多和你解釋我的想法,只是不希望一個年輕人對工作的熱情受到打擊,不指望你能理解我現在的想法,如果10年後你還記得這封郵件,我希望你能懂我的苦心就好。當你每天要處理上百條業務微信的時候,你才會明白肯花時間給你寫這封郵件的老闆並不多。”
這件事已經過去不少日子了,今天寫出來是想說:作為領導,其實最怕不可控的下屬。聰明也好,笨也罷,如果在他(她)能力不足時,時刻擔心他(她)會做出超出工作範圍、程式的不可預知事件,領導真是會提心吊膽的睡不好覺。而這種不可控的人,如果是經驗不足造成的尚可改造,如果是性格所致,就是致命傷了。
職場不易,一向如此,H這樣的人,如果自己創業,該是有主見的型別,挺好。但作為初級員工,卻是領導不能容忍的那種,不在其位,不謀其政,該是這個道理吧。最近,留言職場問題的年輕人比較多,寫這篇文章,希望每個職場上努力的人,都能找對方向,事半功倍。
相對於又懶又笨的員工,領導更不喜歡另一種型別。曾經看過一本關於領導力的書,其中一個情節很是有趣,大致是這樣寫的:作為領導,慎入一個用人誤區,先來看看,你首先應該淘汰的員工是哪種型別?
A:又勤快又聰明的員工
B:又懶又笨
C:笨,但很勤快的員工
D:聰明,但很懶的員工
書中的正確答案很違反常理,不是B,居然是C。理由卻很有說服力:又懶又笨的員工故不可取,但因其缺乏破壞力和行動力,故並不可怕。最可怕的是C型,因其笨,故常做錯事,因其勤快,則不停地做錯事,領導追在後面糾正滅火,累都累死。
記得當年看到這個說法時,我笑了很久。因其打破了華人的常規思路“沒能力,總要有個好態度。”,卻又不得不承認,寫得很有些道理。但在實際工作中,我作為領導,還是一直蠻善待“有好態度”下屬的,畢竟,這才是人之常情吧。直到,發生了這樣一件事:
小H是新員工,又勤快又聰明的那種,於是深得同事和中層領導的好評。而我和他接觸並不多,但一段時間下來,透過我和他的幾次接觸,總感覺他聰明得有些過度了。這種感覺累計得多了,就有些隱隱的不安,但相對於大家的好評,我也對自己的感覺有些疑惑。“也許是我想多了,人無完人嘛”我這樣寬慰自己。
一天,H向我彙報工作,大意是:他收到政府部門的電子提示,我們代理的某客戶出現了一些未正常按期辦理的問題。他已經和客戶聯絡過了,客戶要求我們代為處理。他請示我的原因是,這個服務是否需要額外收費?口氣中帶著些許掩飾不住的興奮(他應該是對自己及時發現問題,並主動溝通了客戶有一種成就感吧)。
但我的關注點卻不在收費上,而是立刻反問:“這個未正常辦理的業務在咱們的代理合同裡嗎?如果在,是咱們的責任造成的嗎?為什麼沒有在發現問題的第一時間告訴我,而是直接聯絡了客戶?”
顯然,對於我的一連串問題,H有些措手不及,他應該是希望得到我表揚的吧。於是,我耐下心來和他解釋:“如果這個問題是咱們的代理範圍,那麼這個失誤我們就要先想好如何解決,如何不讓客戶受到損失,根本不是向客戶收費的問題,而是最好能夠儘快悄悄彌補,這樣也就不會讓咱們的聲譽受到損失。就算要通知客戶,也是先想好解決辦法,由我決定如何告知客戶。”
被我一頓語重心長(教訓),H大受打擊,查了合同後告知我“不是咱們的代理範圍,不是咱們的失誤。”
“那還好些,我理解你的委屈和積極工作的心態,但我必須要說,以後再發生這樣的情況,記住:第一時間查合同,合同範圍內的業務,和你直接領導請示;合同範圍之外的,需要告知我情況,聽我處理。”我對H再三叮囑。
H開始不能接受了,然後解釋和反擊,那一天我和他溝通了不短時間,他的委屈和觀點大概是:
既然沒在合同裡,我的處理就不算有問題;
就算在合同裡,是我前任犯的錯誤,與我無關,該受到指責的不是我;客戶都沒有不滿(言外之意我應該表揚他);
我通知了我的直屬領導,她也同意我這樣做的;
這樣的事,我自己本來就可以解決的,單位要求的處理方式讓我覺得做事束手束腳。
最後,他提出辭職,我沒有挽留。次日,他寫了一封感謝領導栽培的辭呈,言語很真誠,我回了一封長郵件,郵件的最後兩段我這樣寫到:
“有主見是好事,但要有範圍。只有當你自己可以承擔風險和後果的時候,才是自己可以做主的時候。自己隨便做主,讓別人承擔風險不是有能力的表現,只能叫做不負責任。真正聰明的人都不是讓人看起來很聰明,而是大智若愚,不浮不躁。
寫了這麼多和你解釋我的想法,只是不希望一個年輕人對工作的熱情受到打擊,不指望你能理解我現在的想法,如果10年後你還記得這封郵件,我希望你能懂我的苦心就好。當你每天要處理上百條業務微信的時候,你才會明白肯花時間給你寫這封郵件的老闆並不多。”
這件事已經過去不少日子了,今天寫出來是想說:作為領導,其實最怕不可控的下屬。聰明也好,笨也罷,如果在他(她)能力不足時,時刻擔心他(她)會做出超出工作範圍、程式的不可預知事件,領導真是會提心吊膽的睡不好覺。而這種不可控的人,如果是經驗不足造成的尚可改造,如果是性格所致,就是致命傷了。
職場不易,一向如此,H這樣的人,如果自己創業,該是有主見的型別,挺好。但作為初級員工,卻是領導不能容忍的那種,不在其位,不謀其政,該是這個道理吧。最近,留言職場問題的年輕人比較多,寫這篇文章,希望每個職場上努力的人,都能找對方向,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