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簡稱 民國,是孫中山於1905年8月20日,在日本東京成立同盟會時正式和公開提出來的。
1904年秋,孫中山在美國發表的英文著作《中國問題的真解決》當中旗幟鮮明地率先提出:
中國未來新生的共和國當以“中華民國”為國號;只有“把過時的滿清君主政體改變為‘中華民國’”,才能真正解決中國問題。
.
——這是“中華民國”一詞的最早出現。
1905年8月,孫中山將此前所擬“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的誓詞作為同盟會宗旨寫進《中國同盟會總章》,成為中國第一個革命政黨的政治綱領。就在此時,他最終為將來新生的共和國確定了“中華民國”的國號。
1912年元旦,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的創立,孫中山明確表示:
“民國者,民之國也。為民而設,由民而治者也。”
表明中華民國政府之設立,完全是為了代表各族人民,中華民國的主權應該屬於全體國民。孫中山在1916年作過全面闡述:
“何以不曰中華共和國,而必曰中華民國?此民字之意義,為僕研究十餘年之結果而得之者。歐美之共和國,建立遠在吾國之前,二十世紀之國民,當含有創制之精神,不當自謂能效法於十八九世紀成法而引為自足。……國民者,民國之天子也。”
“民國”與“共和國”的本質是一致的。孫中山心目中的共和國與歐美並不完全相同,他認為應該創造性地學習西方,要避免歐美諸國的弊端,而在國號之中以“民”字直接表示民權,比“共和”之意義更為積極和鮮明。
中華民國簡稱 民國,是孫中山於1905年8月20日,在日本東京成立同盟會時正式和公開提出來的。
1904年秋,孫中山在美國發表的英文著作《中國問題的真解決》當中旗幟鮮明地率先提出:
中國未來新生的共和國當以“中華民國”為國號;只有“把過時的滿清君主政體改變為‘中華民國’”,才能真正解決中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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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中華民國”一詞的最早出現。
1905年8月,孫中山將此前所擬“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的誓詞作為同盟會宗旨寫進《中國同盟會總章》,成為中國第一個革命政黨的政治綱領。就在此時,他最終為將來新生的共和國確定了“中華民國”的國號。
1912年元旦,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的創立,孫中山明確表示:
“民國者,民之國也。為民而設,由民而治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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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明中華民國政府之設立,完全是為了代表各族人民,中華民國的主權應該屬於全體國民。孫中山在1916年作過全面闡述:
“何以不曰中華共和國,而必曰中華民國?此民字之意義,為僕研究十餘年之結果而得之者。歐美之共和國,建立遠在吾國之前,二十世紀之國民,當含有創制之精神,不當自謂能效法於十八九世紀成法而引為自足。……國民者,民國之天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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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與“共和國”的本質是一致的。孫中山心目中的共和國與歐美並不完全相同,他認為應該創造性地學習西方,要避免歐美諸國的弊端,而在國號之中以“民”字直接表示民權,比“共和”之意義更為積極和鮮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