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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火炎焱燚焱炎火9920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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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民間那些事兒
案件評析
法院判決並無不當,在初步診斷後醫生對病情變化進行必要密切觀察,醫院根據病情的發展、症狀的表現和變化來修正自己的診斷,屬於正常診療過程,沒有明顯失誤。但患者確實因此次診療過程產生醫療費和精神負擔,1萬元金額的精神賠償在司法判例中也已經不低了。
誤診醫院有過錯責任才承擔法律賠償責任受限於醫院的等級及所處的地域間發展水平,醫療水平和條件差參不齊,這都是客觀限制診斷水平的,同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陳述病情,病情是否穩定,疑難雜症等等,都會導致診治偏差。而這些情況不是醫院主觀故意或者失誤造成的,是不可控的因素。
哪些情況醫院不賠償①醫療意外。主要是隻醫生盡到了全部義務,遇到不可抗力情況。
②難以避免的併發症
④疾病的自然轉歸。如長期的高血壓引起動脈硬化,動脈硬化促使血壓升高,醫師診斷後,患者情緒激動突發腦出血出現偏癱,對此後果醫師可以免責。
醫院誤診的具體賠償是怎樣的?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陪護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等。具體賠償標準參照各地公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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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放射科楊大夫
一位老者,因為腰痛,來拍骨盆X線片,多數老人來拍這個部位的片子,無非是要看有無骨刺,有無股骨頭壞死,有無骶髂關節的退變等等。放射科大夫在寫報告的時候,也會重點觀察這些部位。但這位老者,很顯然有更嚴重的問題。
從片子看,有很多高低密度混雜的區域。根據經驗,我認為這個老人很可能是骨轉移瘤!注意,很可能,並不代表絕對是,雖然我內心認為這個老人八成是前列腺癌來的骨轉移,但仍然要說明一點:
影像學是靠影像表現,放射科大夫經驗來診斷的,並非病理,也並非最終的診斷。報告上寫了骨轉移可能大後,我建議老人進一步檢查,後來住院,做核磁,做穿刺,證實是前列腺癌的骨轉移。
這個案例的影像學表現比較嚴重。
其實更多的是似是而非的表現。
比如上圖,到底有沒有病變?
對於這種放射科大夫懷疑的地方,假如病人是您,您會怎麼希望?
希望放射科大夫不要發現,不要告訴你?當鴕鳥?還是讓大夫發現了任何蛛絲馬跡都要跟你一起搞個清楚?
第二個故事,我曾經寫過一篇科普文。當大夫提醒的時候,依然做鴕鳥,後果自然不堪設想。
面對疾病,醫生和病人是一條戰壕的戰友,都想把疾病搞清楚。我們發現的蛛絲馬跡,都值得深究下去,深究的結果,有的證實了我們的懷疑,有的推翻了最初的診斷,這些都是正常的。所以,假如一開始懷疑是惡性,後來經過檢查推翻了最初的想法,作為患者本人,此刻的心情,難道是要起訴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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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重情深
醫院應當賠償!
首先,醫院對待患者就應當認真負責,實事求是地檢查病情,並且做出正確的診斷結論。如果醫院醫生不負責任,敷衍了事,那麼不僅損害了患者的利益,也損害了醫院的聲譽。
因醫生的誤診誤判給患者造成損害的,醫院應當賠償。
其次,患者都是有求才到醫院檢查或者治療的,因此患者對於醫院都是非常信任並且非常依賴的。有時候患者甚至於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全寄託在醫院醫生身上了,可見醫院在患者心目中的地位是多麼的重要啊。
醫生的一句話或者做的某一件小事,就可能會影響患者的情緒,更有可能涉及到患者的性命。所以,醫院責任重大,一些玩笑開不得。
最後,患者一旦被醫院宣佈為絕症,這等於宣告了患者的死刑,對於患者的打擊是非常大的。有些患者可能一蹶不振,本來是好好的,嚇也可能會被嚇死的。
如果患者被醫院誤診為絕症,後來又發現是誤診,那麼這對於患者來說,精神上肯定會受到很大的傷害的。
對於這樣的情況,作為醫院一方,就應當賠償患者一定的精神撫慰金,以安撫患者被驚嚇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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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陳二蛋蛋蛋蛋
看了幾個回答,發現只有醫生才會認真看提問,幾個律師連問題都沒有看清楚,就開始義憤填膺的回答,為什麼呢?因為他們希望你們找他打官司。然而提問裡的情況是不可能贏的。
因為這並不是誤診!誤診才需要賠償!
過程是這樣的:
王先生去做CT,放射科醫生看片子覺得像惡性的,所以~發報告說考慮是癌,但是並沒有說這就是癌。因為沒有做穿刺,沒有病理結果,醫生不可拍板告訴你:你這是癌!
所以醫生要求王先生住院,做進一步的檢查,明確這個到底是什麼鬼東西,如果是好的,皆大歡喜,如果是不好的就趕快進行下一步治療。
並且,打官司用的關鍵證據:病歷本,上面診斷一定寫的是以下幾種可能:1.某某腫塊性質待查,首先考慮某某癌2.某某癌可能3.某某癌?
現在寫病歷極其嚴謹,就是因為有人會無理醫鬧,診斷都沒給王先生寫明確,又怎麼存在誤診可能呢?通俗點說,我只是說你可能是癌,又沒說你一定是癌,完全不存在誤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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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影大夫
所有影像學資料都是參考性診斷
所有的影像學資料都是參考性的診斷,包括超聲、CT、MR、PET-CT等。比如CT的報告很多都帶有"考慮"字眼,是傾向性的診斷,並不能作為確診的標準。
要判斷一個人是好人還是壞人,單靠看他長的怎麼樣,並不都準確。有些壞人,卻長的很面善。有些好人,長得凶神惡煞的,讓人誤以為他是壞人。
同樣的,影像學就是看病灶的形態說話,同一個病可以表現為不同的影像表現。同一個影像表現可以為不同的病。比如肺癌,常規典型的肺癌,長的形態不規整,有毛刺,分葉等等,一般情況下不會錯。但是有些狡猾的肺癌,也可以長的很光整,想良性腫瘤一樣。有些光光的,圓圓的腫瘤,確是肺癌。並不是所有的疾病都是按著教科書長的,影像科醫生對疾病的診斷要有全面的知識、豐富的經驗和部分直覺。
所以,在臨床上,影像科醫生會根據自己的判斷,寫考慮肺癌可能,那麼有80%的可能性是肺癌,但是並不是確診。當拿到這樣報告時,只是說自己得肺癌的可能性很大,但是最後是不是肺癌,還得做病理。
病理才是最終確診的金標準何為病理?病理就是真真切切的看到這是什麼。比如CT考慮了肺癌,那就穿一針進去取點組織出來化驗(活檢),如果看到了癌細胞,那麼就是肺癌。如果看到了真菌,那就是良性的真菌感染。如果看到結核桿菌,那就是結核球。這才是病理,才是一個疾病的最終診斷。之前的所有影像學都是考慮,只是給臨床的診治指明瞭一個方向。
有些良性和惡性的腫瘤在影像上可以長的一樣,讓影像科醫生誤以為是惡性腫瘤,下了轉移到診斷。患者拿到這樣的報告,確實心理會有巨大的壓力,但是要知道,這不是最終的診斷,這不是你的死亡判決書,最後還是得做病理,取組織出來看是不是真的癌,或者是什麼癌。這是醫生對一個疾病的診斷過程,所以不涉及到誤診,醫院更不需要賠償。
如果這都能算誤診的話,影像科醫生就不會出報告了,以後看到的所有片子,都只能告訴你那裡有個東西,傾向於什麼東西卻不告訴你。這樣對於影像科醫生來說,工作變得簡單,又不用動腦筋了。但是卻不方便患者,不方便醫生的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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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曙光90527
算了,己經很幸運了,醫院的診斷只有病理切片才是金標準,前面所有的診斷只能算不確定,建議繼續檢查,以手術切下檢測為主,告也得不到司法支援!
2月22日報道,2018年6月,溧陽的王先生參加單位組織的體檢,結果如晴天霹靂:經過CT檢查,考慮MT(轉移性腫瘤)可能,建議住院治療。5天后,王先生便住院治療,20天后出院。住院手術治療期間,醫院對其肝臟腫塊檢查的結論是:海綿體良性腫瘤。
平白無故受到驚嚇,王先生覺得冤枉,於是委託律師向一審法院起訴,要求醫院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但醫院認為,他們的診療過程沒有過錯,對於腫瘤的判斷,只有病理學診斷才能真正明確腫瘤的性質,且只有在術中進行病理學病檢才能確診。
回覆列表
如果是誤診的話這會對個人身心,生活學習家庭造成重大影響,影響堪比醫療事故。應該建立一些機制,每個人畢竟心理承受能力不一樣。文中說的意思大概是疑似觀察確診的,我覺得這個就沒必要賠付了吧,不是說所有病看一下就能給你準確答案的,是你自己覺得要出大事吧,這方面醫院是很專業的,畢竟要掙你錢呢,人家說話注意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