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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好好的9277467

    沒關係,不交就不交唄。過些時候等物業撤走了,小區沒人管了,就老實了。

    到時候小區垃圾沒人清理,樓道沒人清理。

    小區沒保安,公共設施壞了沒人修

    小區外車輛隨便進出,佔用小區停車位

    如果小區有電梯,壞了的話恭喜你,沒人管的。

    到時候在想引進新物業,漲價!

    是不是很開心⊙▽⊙

  • 2 # 杯清茶69808162

    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大部分是黑社會性質的公司,應該堅決取消!如何是管理,首先是規範管理,應該幹什麼,不應該幹什麼,必須有明確規定。物業公司應該服務於業主,一切為了業主。達不到標準應該進行處罰和整治。如何收費,為了規範收費,國家必須有標準,亂收費必須堅決取消。小區的公益收費必須公開,服務於業主。只有這樣小區才能和諧。城市才能安定,才能安居樂業。

  • 3 # AMERISOM美肅

    這是所有小區業主悲劇的開始!物業收不到應該收取的物業費,成本不變的情況下,收入減少,首先想到的就是裁員,降工資,有專業技能或者技能較高的工作人員就先離場,混日子的可能長久一點。業主的直觀感受就是衛生狀況下降,綠化帶雜草叢生,供應的水電暖故障率提高,公共設施故障率提高,失盜頻率增加……你以為就完了?錯,這只是剛開始。

    服務變差以後,原來繳費的也開始反彈加入拒繳的隊伍,收費更加困難,裁員範圍更大,小區裡頭垃圾成山蒼蠅橫飛,下水道堵塞,電梯停運,不是停水就是停電,狗隨地大小便,經常因為爭車位大吵大鬧,樓上往樓下漏水……是的,還木有完!

    物業收不到一毛錢,兩條路,一條撤場,一條訴訟,訴訟暫且不談。撤場以後,所有的資料滅失,後來無論是誰接管物業,都是漫長的痛苦期,所有的強弱電,管線設施均不知情,需要漫長的適應熟悉過程,期間的服務質量從何談起。再說,明知道這個小區收費難,哪個物業物業公司願意接手?所以撤場之後,多數是無物業服務期。

    物業服務差和收費狀況差一旦進入惡性迴圈,極端的狀況就是物業公司破產撤場,那麼業主呢?業主是不可能獨善其身的,因為居住環境變差,生活質量下降,就會萌生逃離這個小區的念頭,所有業主都有這個念頭的時候,廣告上到處是本小區的出售廣告,房源擴大,就必須壓價才能爭取早日脫手,所以就會自然不自然的在小區內形成一個競價出手的環境,你賣12000一平方,對門11150就賣,著急了11000也賣,那個小區木有幾百套房,當然也不是說價格低就一定能成交,人家一進小區看著山一樣的垃圾堆,跟著你爬到20幾層,成交的機率也不算很大。

    很多人不明白一個道理,好的物業能讓房子升值,破碎的物業與業主關係最後的結果,傷害的是物業從業從業人員的工作,而傷害的是業主的資產!

  • 4 # Hsir

    謝謝邀請。物業管理亂,收費亂,服務差,如何杜絕這種問題,我們要從源頭開始,首先買房的時候有沒有了解過入住以後的物業公司是什麼樣的,物業公司的規模,他們的服務宗旨,以及服務標準等等。然後為什麼現在買房要考慮大品牌的物業企業,就是大型物業企業的制度及標準是非常好的,大眾的口碑是最能體現的,因為買房就是為了以後能夠有個安心的家,能夠享受貼心的服務,而不是回家以後,看到小區的環境髒亂差,家門口樓道到處黑,垃圾滿了也沒人處理,家政服務又不好,態度惡劣,自己工作了一天,本想回到家好好休息,但這些問題讓本來工作就疲倦加上心情更不好,就造成了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矛盾就越來越深,業主因為種種問題不交物業費,物業因為業主不交物業費不處理問題,這些問題都是普遍存在的,當一個物業公司不注重服務的話,那麼必定會失敗,得人心者得天下,這種情況可以根據業委會及業主大會商議,是否更換物業公司,如果大部分業主對物業公司不滿,那麼就可以招標更換大型物業企業,更好的物業企業帶來的效果是完全不一樣的,對小區的管理及服務是很高標準的,比較注重考慮業主的感受,也明白物業與業主之間關係。希望對你有幫助!

  • 5 # 講道理的小老頭

    回答這個問題,應該說物業好辦,業主不好辦。從題主說的看,物業管理亂是必然的,合理的解釋是物業收不到費,(國家和地方政府都有一個大同小異的規定,物業費的第一項支出就是人員工資,如果工資不保,人員跑光了)降低服務質量是必然的,物業管理亂是順理成章的結果?物業怎麼辦,業主都佔不到便宜。有的物業會走法律程式,業主會把所有欠付滯納金及起訴費用一分不差的付上。但大多數物業不會這麼做的。這因為這是把雙刃劍,沒有贏家。物業沒錢運營,就拖。拖到小區破亂不堪了,他們會正式的辦理撤離手續,依程式撤離,這種情況多見於多層建築的小區。如果高層建築群,物業一般會有贏利的,業主不交費,物業會想辦法摧費的,正面宣傳業主是不聽不看的,物業會從門禁卡,車位進行採取措施,並會經常的與社群街道彙報,在社群街道瞭解了小區情況後,態度也會因人、因事而議了與業主與物業產生糾紛後,相關單位對物業收費,在感情上是同情,在過火的態度還是制止的,因為經過三次修改的物管條例中,對物業的工作內容,責任,幾乎沒有修改,物業就是負責小區共同產權的維護那點事,而對業主交費也是條例規定必須的,所以對車輛,電梯管理糾紛不斷。聰明的物業經理會把很多業主故意砸損裝置,歐打工作人員,及物業做工作的過程,製成影像資料,(小區遍佈監控)用事實證明了,物業依合同,依規定開展物業服務,小區的亂象是部分業主不遵守公約,個別業主的有意破壞,物業難於沒有執法權,在向有關部門報告後,執法單位重視不夠拖延的結果。物業無論選擇去留,都是追求的是利潤,特別是現在開發規模越來越大,檔次越來越高,物業費定價越來越高。物業的專案多,甩掉低利潤無利潤的小區,對小區的選擇也是正常的。而買房的業主還會向物業一樣輕易的換房換小區嗎?業主不交停車費,物業費,水電費,暫時沾了小便宜,物業的過份摧費行為,政府可能同情你,律師也可能為你辨護爭理,業主可能會為暫時性的贏待支援,欣喜若狂,但事實證明,你認為的理論與法規是不一致的,你的維權方法可能是違背法規的。當物業選擇撤離後,很快可以驗證,業主的偉大了,自治能不能給小區帶來安寧,社群能不能進駐小區替代物業,公安能不能進小區做安保,環衛公司能不能進小區保潔,電業局能不能進小區對小區維修。消防部門能不能進小區對消防設施進行養護,.........。大家說小區的事,誰會來免費做。物業撤離之時,也是驗驗騙人鬼話是真是假之日。小區物業應不應該存在,物業該不該解散,物業該不該取締,物業是不是黑惡霸,物業是不是業主的公敵,離開物業,小區還是小區,情況是一樣的嗎?有人說業主可以另聘物業,無論誰管,都要掙錢,物美價廉是相對的。

    物業想掙錢,是合法的,但必須依規,依法合理。業主對物業有意見可透過業主大會解決,業主可去社群,街道要求召開業主大會,政府會支援業主的,一句話業主反應訴求必須依法。業主不交費首先就不合法。業主的自主選擇,必然的要享用所產生的後果,也可能.........。還是體會到的人,體會最多,感觸最深。

  • 6 # 有雞有鴨1

    怎麼辦,在村裡住要不要交電水費?好政府開放政策,放貨款讓農民進城買房,買了房又不交水電費和物業費,又想享受,好象進城有房全城都是我家,我想怎樣都可以,搞得全城亂停亂放的車輛無數,喝酒猜碼到天光,真無語!

  • 7 # 講者理正義

    物業純粹多餘的,應堅決徹底取締!正經事沒幹多少,快演變成惡勢力!小區不是物業的,驅逐物業是權利!業主自治最適宜,沒張屠夫照辦席!

    業主是小區主導,物業只是服務了!主次關係要搞清,別喧賓奪主弄倒!業主有權選服務,趕走物業是妙招!引狼入室的解法,只有齊心殺狼好!

    有物業就安全嗎,別再天真可笑啦!見過保安賠錢嗎,沒準蛇鼠是一家!物業行道泥沙雜,歷來名聲都極差!全國現呼聲一片,過街老鼠人都打!

    物業進老舊樓院,更是找門路騙錢!是管理方黑交易,半路冒出惡婆管!幾十年都沒物業,鄰里和睦萬事安!只要物業一混入,邪惡大小案不斷!

    業主應全聯合起,自己的事自治理!辛苦累死一輩子,有套房子都不易!千萬別讓物業入,否則房似物業的!沒完沒了老收錢,住自己房成租的!

  • 8 # 九哥212986741

    怎麼部門管物業公司?物業無法無天,亂收費,亂加價,沒有法律意想,,流氓手段,跟社會帶來歪風,有關部門要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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