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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中國全科醫學

    無論從心內科還是婦產科角度來看,妊娠都是必須特別重視的。因為有高血壓的女性懷孕後,容易患上妊娠高血壓綜合徵,將會嚴重影響母體健康,是孕產婦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與此同時,也可能因血壓異常升高而導致母體發生心腦血管事件或者肝腎功能衰竭。備孕期的高血壓女性不注意控制血壓同樣也會因發生胎盤剝離、流產、早產,甚至死胎的風險而威脅到胎兒的生命或健康。因此《中國高血壓防治指南2010》把妊娠高血壓列為特殊人群的降壓治療重點。

    本來就有高血壓的女性在準備懷孕之前,應該首先判斷自己的身體情況是否適宜備孕,如果本身屬於高危且有靶器官損害者,一般不主張懷孕。如果血壓1~2級水平,危險分層屬於低至中危,平時透過生活方式干預和(或)藥物干預血壓可以控制平穩者,在排除了婦產科疾病的前提下可以準備進入備孕期。

    在妊娠早期,為了避免藥物對胎兒的不良影響,應該暫時停用包括降壓藥在內的不必要藥物,一般是在孕早期第1次做產檢的時候停用。此後,每2~4周產檢1次,持續到懷孕20~32周。隨著此後母體體內激素水平的變化,胎兒體積的增大,孕婦體內血容量負荷的增加,可使原有的高血壓病情加重,不但可能增加心、腦、腎損害的機率,而且還容易使妊娠高血壓發展為先兆子癇和子癇。在此階段應該加強孕婦的血壓管理,應該重新使用降壓藥物,使血壓能夠控制在150/100mmHg(1mmHg=0.133kPa)以下,避免使用可能造成胎兒畸形的降壓藥,如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CEI)、血管緊張素受體拮抗劑(ABR)類藥物,可以用相對安全的藥物如甲基多巴、氫氯噻嗪(血容量不足者不能用)、拉貝洛爾、美託洛爾、硝苯地平、特拉唑嗪等,其中甲基多巴被列為妊娠高血壓的首選藥物,許多研究證明其對妊娠3個月後的孕婦及胎兒是安全的,並能增加腎血流,尤其適用於腎功能不良的妊娠患者。拉貝洛爾系α1受體競爭性阻滯劑,並具有非選擇性β受體阻滯作用,無內在擬交感活性。其靜脈用藥已逐漸取代甲基多巴成為妊娠高血壓重症的首選藥物。有研究證實在妊娠早期(3個月內)使用鈣拮抗劑可能增加胎兒畸形風險,也有人認為鈣拮抗劑抑制宮縮,分娩時不宜使用。同時鈣拮抗劑降壓作用過強,尤其短效鈣拮抗劑如硝苯地平,在與硫酸鎂合用時,可產生協同的降壓及心臟抑制,可能對孕婦及胎兒產生不良影響。利尿劑中的袢利尿劑(呋塞米)對胚胎有致毒性,應避免使用。選擇用藥原則是:對腎臟和胎盤-胎兒單位影響小,平穩降壓,首選口服降壓藥,次選靜脈降壓藥緊急降壓到目標血壓範圍,注意降壓幅度不能太大,以平均動脈壓(MAP)降低10%~25%為宜,24~48h達到穩定為妥。同時應該加強生活方式管理,例如注意休息和營養,每天臥床10h以上,下肢水腫者宜抬高下肢,以增進血液迴圈,改善腎臟供血。

    一旦出現先兆子癇時,更應該積極降壓,包括用硫酸鎂靜脈注射。孕婦如果無產前徵兆,應在24~48h內根據其胎齡、骨盆、宮頸條件及胎兒成熟程度,選擇包括剖腹產在內的適當分娩方式,這樣可以確保母嬰安全。隨著胎兒的人工分娩,血壓會自行下降,必要時採取終止妊娠也是一種有效可行的治療方式。特別要提出注意的是,由於目前政府出臺了容許甚至鼓勵二胎的政策,一些大齡婦女(年齡>35歲且有過一次妊娠的女性)如果同時伴有高血壓,必須慎重考慮是否備孕,因為女性的血壓波動與年齡有關,年齡越大者波動性越大,對於母體傷害也大,分娩期發生妊娠高血壓綜合徵的可能性加大。此外,如果這些“大齡媽媽”過去曾經做過人工流產,特別是做過幾次的,其子宮內膜必定不可避免地會受到較大的傷害,發生流產、胎兒先天性畸形的風險也就更大。

    內容依據:如何為備孕高血壓女性選擇最佳的降壓策略(中華高血壓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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