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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寒潮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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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機使用者dmy達達達
有這樣一些人,什麼事也做不了,但是什麼事還都想做大引人注目,於是想入非非,倒行逆施,大的碰不了,小的不願碰,於是專門撿軟柿子砸,開始整天釋出不實三無言論,製造ps影片,專門對那些無助弱小的打砸殺虐,於是什麼遛狗不栓繩啊,狗嚇車啊,車撞人啊,人死了啊,該誰賠償啊……一千零一萬夜故事開始,我的答復是:做正事、做實事,做正人君子,不做卑劣小人,只有這樣**才會更美好!人與人相處才會更和諧,不是總在遙指別人“桃花村”嗎?那就向別人學習一下,看看別人是如何對待動物的,別太高估自己了,死了狗屎一堆,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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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台觀寧波
寧波前幾年發生過這麼一件事:有一隻大黃狗從路邊竄出,與一騎電瓶車女子相撞,狗驚而逃跑,該女子跌倒於地昏迷,送醫無救而亡。交警透過監控找到狗主人,此狗主人在馬路邊有一廢品回收站,養狗為了夜裡看場地。狗這次跑出去與電瓶車相撞,狗主人根本不知。可依照法律條文,狗主人應負事故相應的責任,賠錢了。
所以養狗要當心,你的毛孩子平時當寶貝一樣寵愛著,闖禍了你作為監護人,必須負責,賠付應該有的責任金額,具體還看損失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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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笑談狗生
我對法律沒那麼熟悉,具體責任應該怎麼判我也不知道。但是從我的角度思路去看,狗主人還是要負很大責任的。雖說主人不是直接兇手,但也算是幫兇了。不過狗也不能是真正意義上兇手,因為它也沒有殺路人,只是嚇壞路人。如果就這一點來說,狗主人需要給受害者精神損失費。但是事情發展的更嚴重了,受到驚嚇後竟然被車撞死了。這個首先司機要負一些責任,因為人是你撞死的,不要說和你沒關係,只能說你不是故意的,而且是人主動撞上去的,司機的責任要比較小的。不過肯定有責任,如果你大老遠看到有行人,就減速慢行甚至必要時停車,人可能就不會死。考駕照的時候這樣的題做過很多,相信司機是考過駕照的。如果在道路上亂走的人都應該被撞死而司機沒有責任,這也說不過去吧。
所以最終的結果應該是,狗主人、狗、司機都有責任。而狗和狗主人需要負的責任都是有狗主人來承擔,所以如果賠償的話,狗主人賠償60%司機賠償40%。僅僅是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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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戲迷阿德1
這個問題我是這樣認為的,遛狗不牽繩隨意讓狗亂跑已發生了好起傷人事件,把人打死,狗咬人,狗把人嚇了人給車撞死了,這些小事情看起來是無原則的小事情,小事情會變成大事情,無原則的小事情矛盾會轉化變成傷人刑事案件,因而,我們不要小看一件件小事情能量之大對社會會造成不良的影響,遛狗不牽繩把人嚇了人給車撞死了狗主人應負主要責任,狗主人沒有管教好自己的狗亂跑,狗主人肯定會不承認用種種理由推脫這個時候一定要有目擊證人或路上有探頭錄影下來有證據狗主人逃不掉法律制裁,所以說;無原則的小事情我們決不能袖手旁觀對那些有私心狗主人目無法紀有關部門應該出臺相關條例對他們遛狗不牽繩嚴格處罰,只有這樣小事情不會轉化成大事情出人命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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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抱不平是誰
所有有良知的人都應該共同抵制城市小區不文明養狗行為,梁宏達老師對於狗患頻頻傷人的問題評價很中肯,他也表達了狗患傷人的惡性事件就是養狗人士的素質低下造成的,並且說明了這種低素質的養狗人士佔絕大多數。只有提高人的素質才能降低狗患傷人事件的發生。狗患之爭的本質是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就是養狗人的素質問題,狗患的發生就是人為因素造成的,我們所關注的是愛狗人士所養的狗頻頻傷人的惡性事件,吐槽也是希望養狗人提高素質給大眾一個和諧的生活環境,狗傷人的慘劇歸根結底還是人素質低下惹的禍。大多數狗主人對於自己的狗傷了人都是選擇逃避責任的態度,即使逮到現場大多狗主人也都是狂妄至極,動不動就打打殺殺,狗患引發刑事案件的例子也不少。至少你養狗不能影響別人的正常生活,不能給別人帶來潛在的風險。如果對他人的健康安全造成影響,咱們必須抵制養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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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笑串串
若說那個路人的死應該算在狗身上,不知道法律上站不站得住腳。
若說那個路人的死不算在狗身上,路人死了就白死了,明顯又於理不合,於情不容。
又是一個人權對狗權的事例。
以為大家都知道人權應該優於狗權。卻原來,不是這樣的嗎?!
鄰居家都是愛狗人士,現在養著兩條狗狗。
正因為喜歡狗狗,所以一直約束它們。每次出去遛狗,別人也都很喜歡它們。
還有人幫鄰居家狗狗叫屈,說它們那麼乖,為啥每次出門都要拴繩子。
鄰居都解釋說,再乖的狗狗也是狗狗。難免有無法預料的情況發生。而且,它們想跑步的時候我會陪它跑,剛好一起運動了。
有真的愛狗人士,也有憑一時喜歡就養的“愛狗人士”
沒有條件,就不要養。
狗狗也是一條生命,你要有對它生命負責的能力才能養。不能只顧自己喜歡不喜歡。
養的時候一味的縱容,出事了又全推給狗狗。
作為主人,你虧心不虧心啊?
而看到別人因為你的狗受傷,甚至失掉生命,作為人,你又虧心不虧心啊?
就因為你不好好養狗,讓別人付出慘重的代價。真心想問一句,這樣的事發生後,你還能睡著覺嗎?!
不過,即使你睡不著覺,受傷的人也已經受傷了,死了的人也不能活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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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樂趣佳聞
這是一起悲劇,我們為逝者默哀。狗主人、司機、路人三者都有相應責任,請看具體分析。
從我個人的看法來說,這件事情中,遛狗不牽繩是引發悲劇的根源,車撞死人是直接原因。具體來看,因為遛狗沒有牽繩引發路人驚恐,被嚇著了,以致驚慌失錯,進而引發了一起交通悲劇,這個是起因,是根本性。從這方面來說,遛狗者要負很大責任。
再看交通事故這一段,簡間來說,車撞人了,車主要負主要責任。但具體來說,還要看當時的行人有沒有違反交通法規,如果有,行人也是要負責任的。在這個問題中,因路人被嚇了,很可能驚慌之下,會有違規行為。雖說路人是最大的受害者,在交通事故這一段中,如果路人因驚嚇,突然跑到路中間去造成的,那麼路人肯定要負一定責任的。否則對於司機來說也是不公平的。
最後說直接造成悲劇的司機,作為直接的兇手,責任自然少不了。相信考過駕照的朋友都知道,司機要隨時觀察道路情況,遇有行人時要減速慢行,甚至剎車。如果減速慢行了,相信即使撞了也不會有這麼嚴重的。所以這個責任自然是跑不了。
個人看法,狗主人要屬於事故製造方要負50%責任,車主司機系事故直接責任人要負40%責任,路人行為失當負10%責任。
最終的判罰還是遵從警方處理意見。純屬個人見解,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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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粉se裝甲
好像前段時間有個問題是說一條狗,驚了一頭拴在路邊的拉車的驢,驢車颳了停在路邊的汽車,最後怎麼分擔的事故責任?
這個問題和驢車的那個案件有點雷同,又有不同。首先確定一點,路上行駛的車,如果不是違規駕駛的話(車速,車道),車主不是主要責任人,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的分擔一小部分責任,1%的可能性還是有的。
狗負全責,狗主負連帶責任,因為狗屬於無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狗,又無能力負擔賠償,所以由狗主代替狗來承擔。
每一個養狗的人,都是狗的擔保人,所以,在狗無力承擔的時候,狗主承擔責任,就按交通事故認定書劃分責任,確定賠償金額,狗主進行賠償唄,做為狗主還能說啥?
所以說:養狗的人們吧,真的愛你家的狗嗎?愛就好好管教它,別因自己管教無方,或者疏於管理……最後出了事可咋辦?別等造成傷人的事故後,再覺得自己還是挺冤!!!
想對愛狗的人說說話!快管好自己的狗吧!別等你家的狗變得像過街老鼠一樣,人人喊打啊!你看著不心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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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老頭無票15
狗害其實是人害。放狗亂跑,流浪狗都是養狗者造成的,是危害公共安全行為,必須嚴格管理、重罰養狗者。狗只傷人,嚴重的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養狗者的刑事責任。 邯鄲警方“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事拘留狗主人: https://www.365yg.com/a6555342887825965572#mid=15675194490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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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支援城市禁狗。城市小區養狗擾民傷人不衛生還破壞環境和市民的美好心情,同時也會帶來傳染病疫情,更會給我們的和諧社會帶來不安定因素。城市必須禁止養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