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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人人得救

    這是一個關於死亡的問題,關於死後的世界和現實的世界是什麼樣的關係!中國古代是崇拜二元論的,覺得人活著的時候,想把活的東西也可以帶到另一個世界去,其實事實不是這樣,如果是這樣,那弱者也太悲慘了,不公平!死後人的靈魂其實是會到一個地方,根本不會誰聽誰的!古人也是無知,憑自己的臆想!

  • 2 # 狙擊手760613

    這種在古代的葬俗叫“侍死如侍生”,就是你在陰間的生活要和在陽間活著時,一模一樣。活著時使奴喚婢,穿金戴銀,在陰間也要如此。不過你得是夠等級的“王”,“諸侯”,“士大夫”才行。

  • 3 # 西山秀才

      活人陪葬又稱人殉,是中國古代一項殘忍野蠻的喪葬制度,聽著就讓人毛骨悚然。被殉葬的那些人有自願的,也有是被強迫的,但大部分還是被強迫的。我老家有一句老話說的好,“寧可世上捱,不願土裡埋”,捱的意思就是拖。正常人,有誰願意給人陪葬。

      古代帝王和達官貴人之所以用活人殉葬,是因為他們認為人死後會去另一個世界,他們渴望死後獲得與生前同樣的待遇,死後不僅要求後人用金銀珠寶器皿陪葬,連人也不放過,統統都要帶過去。

      人殉興起及廢除

      人殉出現於原始社會末期,盛行於奴隸制時代,春秋末期和戰國開始式微,漢代至宋代這個時期雖然還有人殉存在,但不論是殉葬人數還是殉葬頻率都迅速下降,並且強制性也大大降低。直到遼金時期,人殉制度死灰復燃,元朝建立後,統治者更是大力鼓勵民間的殉葬行為。到了明朝建立後,朱元璋又延續了元朝的殉葬惡例,

    《明史·后妃傳》中記載,“初,太祖崩,宮人多從死者。建文、永樂時,相繼優恤。若張鳳、李衡、趙福、張璧、汪賓諸家,皆自錦衣所試百戶、散騎帶刀舍人進千百戶,帶俸世襲,人謂之‘太祖朝天女戶’,歷成祖、仁、宣二宗皆然”。

      明朝直到明英宗死時才廢除了自明太祖開始的宮妃殉葬制度,明英宗曾在遺囑中寫到:“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而止。”,但民間仍然存在殉葬制度。在我看來,明英宗一生就這個決定還算英明。清朝入主中原初期,殉葬制度再度恢復了,到了康熙年間才下令禁止人殉制度。民國時期,由於新思想的不斷湧入和民智的開化,人殉現象才全面得到遏制,並最終消失。

      花樣百出的殺人方式

      人殉的方式可以說是五花八門,其殘忍程度簡直是令人髮指。古代讓活人殉葬的方式主要有吊死、毒酒毒死、砍頭、活埋、鐵釘固定、灌注水銀。砍頭和吊死相信大多數人能想象的到,一般太監等男性陪葬多砍頭,而像嬪妃,宮女就被集中在一個屋子,掛滿白綾,讓其自行上吊,不願上吊的由太監強行吊死,而毒死則給殉葬者強灌水銀,據說若人灌入水銀毒死,會屍身不腐,而“活埋”則是將殉葬者手腳捆住,擺成一定姿勢,隨即快速填土。

      人殉數量因人而異

      每次殉多少人,並沒有具體的執行標準,只能說是個大概數。

    《墨子·節葬》曾經這麼記載:天子殺殉,眾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眾者數十,寡者數人。

      這個意思很好理解,意思就是君王殺人殉葬,多則幾百,少則數十;將軍和大人殺人殉葬,多則幾十,少則幾個。

      殉者身份普遍

      被殉葬的人身份不僅僅是奴隸、嬪妃、軍人、貴族也不例外。對於君王來說,只要他願意,人人都可能成為殉葬品,有時候最受寵幸的人或許就是第一人選。

    《史記·秦本紀》有這樣一段記載:秦穆公與群臣飲酒酣,公曰:生共此榮,死共此哀。於是奄息、仲行、緘虎許諾。及公薨,皆從死。

      指的是秦穆公死前就想讓群臣和他一道同赴黃泉,一次與群臣飲酒,趁大家喝得暈頭糊腦時說:“咱們君臣,生時同樂,死後也要同哀呀。奄息、仲行、針虎三個大臣不知是死心塌地地忠於穆公他老人家,還是因酒精作怪,亂說大話,竟當場表態,願隨他共死。這一表態不打緊,穆公死後,他們也就跟隨他進了陵墓。

    總結:

      延續數千年的罪惡制度永遠消失在歷史長河中一去不復返。生活在這個文明社會的我們更應該感恩這個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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