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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席夢江

    這個問題特別是在農村普遍存在著。往往有的戶主為了見錢眼開一時心血來潮或想私買宅基地就盲目簽訂售宅基地之證明。其實私自把宅基地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戶主無權變賣宅基地,當然在農村大都無部門來抓這方面的事情。當現在購宅者得知自已做事已違法了的時候,售宅者也就不同了。此事建議各地土地管理部門要切實走進襯莊逐步瞭解,宣傳有關相應政策法律法規知識,充分利用好宅基地為民造福,為進一步深化農村土地體制改革早日致富奔小康而努力!

  • 2 # 努力的老紅

    宅基地不能自由買賣,這是國家的政策。我想剛開始你買宅基地的時候肯定不知道你們的買賣是無效的。那麼現在你買了宅基地,想退回,賣家又不同意,那怎麼辦?我想有三種方法可以解決你現在的困境。

    一,找個中間人來協商這件事情。聽說國家現在有個政策就是把農村合併起來。那麼你可以跟賣給你宅基地的這個人說,如果說一旦國家把農村合起來的話,那麼這塊宅基地不知道可以換多少出樓房,也不知道可以拿多少拆遷款,如果他不退的話,那麼你就把戶口遷回他們村裡,讓他一分錢的賠償得不到,當然這只是一種計策。不過有的地方也正在實施了,象我們這裡現在拆遷農村的村就很多,就是想讓農村人全部都住上樓房,今年被拆遷的農村是7個村。

    二,開始準備把戶口遷到他們村。去你們當地瞭解一下,像這種情況,能不能把戶口遷到他們村裡面,如果可以的話準備好相關材料,準備遷到他們村。

    三,最後一個辦法就是經公經過法庭來調解。讓法庭來判決這件事情,我想肯定也是,法庭同意你把宅基地退還給本人,讓他把錢再還給你。

    宅基地是不能自由買賣的,只能賣給本村的村民。不是本村的村民,或者說非農業戶口的,買農村宅基地都是無效的買賣。

  • 3 # 洞庭清水塘

    中國《土地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宅基地是農村集體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權。宅基地不得非法進行轉讓、買賣。

    作為當事人的你,購買了宅基地後才發現是不合法的,想著退宅基地,也許有兩重想法在裡面。一是怕村裡不認,會收回買的宅基地。二是你自己可能時候覺得買這宅基地不划算,想透過這個理由退掉。

    不管是那種原因,基於宅基地不能買賣的法律規定,你的買賣合同都是無效的。所以,如果你怕村裡會收回你的宅基地,你可以考慮跟村裡協商申請把你的戶口遷回本村,當你作為本村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後,你的購房合同視為有效合同,宅基地可以確權你名下。

    如果你是覺得不值想退掉,也不是不可以。跟出賣方協商不成你可以起訴到法院。法院會視買賣合同無效而強制要求賣方收回宅基地。但是從道義角度來說,買賣都是雙方在你情我願基礎上進行的。自己的選擇應該自己負責後果。所以,對於事後覺得不值而反悔這做法我不讚賞。

  • 4 # 農家大伯聊三農

    一、城鎮戶口和外村戶口到其他村買宅基地都是違法的。宅基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不是私有,本身就不允許買賣,對於買賣雙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三、走法律程式,對方肯定是一戶二宅或多宅才賣宅基地,事情對他極為不利,讓法律做出公證的判決吧。

    四、不知買的宅基地是否有房屋,如果有你應該有房屋的使用權,如果沒有立即建房就可以住人。黨的“二會”召開,對於違規建築有了新規定,不須要強拆的就不要強拆,只需交納相應的資金就行了。

    五、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隨著農村統一規劃建設和鄉村合併政策,遇到拆遷,可以得到一項不小的補償金。以上是我的看法,希望你細心斟酌。

  • 5 # 平民土地哥

    到外村購買宅基地,沒有法律保障,既然已經發生了購買關係,賣家又不同意退,我認為有以下解決辦法,(一)透過法庭調解,法律上可以認定無效的買賣關效,因為賣方無權將集體土地買給你,認定無效即可解除合同;(二)透過政府部門處理,國土部門把事實調查清楚後,可根據《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做出處罰決定:1.解除買賣關係,退回宅基地2.根據違法所得給予一定比例的罰款。

  • 6 # 鄉農筆錄

    買賣宅基地到底合不合法。

    買到村外宅基地,後來才知道不合法,但要退回時賣家不同意,該怎麼辦?

    這是很多人都會犯的錯誤,在以前絕對是不合理的,很多人買宅基地都是打擦邊球。

    但是現在土地在確權之後,新政策下買賣宅基地還合法嗎?

    根據中央一號檔案,將完善農民閒置的宅基地。將這些閒置的土地利用起來,適度活放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將宅基地三權分置。

    這是一項重大的決策,意味著農民的宅基地不再那麼僵化,使用上可以更加靈活。

    國家開了一個口子,用有宅基地的農民可以獲得很大利益。

    例如可以將宅基地出租給休閒農業的人,或者企業,讓他們獲得經營,直接分紅。利用自家的宅基地變現。

    在農村的房子,宅基地可以出售使用權,獲得資金。

    所以之後宅基地是否可以被當作物品一樣租用買賣,也許有更大的活用空間,國家政策也許會放寬,所以買賣宅基地到底合法不合法,新形勢下變動很大,建議你再觀望等待一下。

  • 7 # 愚人多語

    農村宅基地不允許買賣,私自買賣宅基地違法,這是勿用置疑的,農村宅基地有著嚴格的使用範圍,和特定的使用人群。

    農村宅基地,只有本集體組織內成員,才有使用權,本村村民只有免費使用宅基地的權利,沒有私自買賣宅基地的權利,宅基地是村集體組織,免費劃拔給本村村民建房用的,任何個人不能私自轉讓和出賣,按現行農村宅基地政策,已擁有一套宅基地的村民,不得購買、佔用第二套宅基地,集體組織外成員,購買的農村房屋,也只有房屋使用權,而無法獲得宅基地確權。

    去年中央一號檔案說,適度放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這並不意味著農村宅基地,可以隨意買賣,這個適度放寬,主要是指農民自己,可以利用自家宅基地,建房出租或開廠。

    提問中說的問題,純屬非法買賣宅基地行為,即然是非法買賣,賣買雙方均有過錯,可與賣主商議,要求退回購買資金,實在不退,走司法程式,此買賣協議不生效,賣主可能還要接受處罰,愚人建議諮詢相關律師,走法律途徑可挽回經濟損失。

  • 8 # 白雪姐姐

    你以為你宅基地的買賣是毒品買賣呀!是搶來的呀,還是逼著他人賣的呀?難怪都說癌症之人,有的是被嚇死,有的是被致死的,有的是被病死的呢!

    不用說你宅基地的買賣已經多年前的事了,你只知道你買賣房屋是不許可了,可是你要求再退回房屋,你違約買賣,違約事實的存在,你就許可了就不違法了嗎?

    農村宅基地雖然說不允許[買賣],但是並沒有說不可以[出讓]啊!要知[對方]已經以一個[價位]對他的[宅基地]進行了[永久性]的[出讓],你們之間宅基地的[轉換]早已經形成的[事實],[錢財]早已[裝進]了[對方]的[腰包]。

    形成事實的東西,為何還要千方百計的進行反悔呢?無論你是受益的還是受損的,你以為你主動的反悔,國家就該提倡?就該助長你這種不講信用嗎?

    這樣的房屋出讓買賣與犯法有牽連嗎?如果真是犯了法,你反悔有用嗎,你不覺得你幼稚可笑嗎?無知的很!請你記住:你的宅基地當初是你情我願的,是他方主動出讓的,是你用金錢所得的,別在自己嚇自己了好嘛!

  • 9 # 刺楸
    問:買了外村的宅基地,事後才知不符合規定,要求退回遭對方拒絕,如何辦?答:要求以你的名義申請建房,申請不下來就要對方退回,因為你要買的是能修自建房的宅基地,而不是建規修建。

    根據問題描述,可知你當時買的時候並不瞭解相關規定,不然你也不會明知故犯。事後知道不符合相關的規定時,提出退回時卻遭拒,由此可見,這塊宅基地對於以方並不重要,對方只是想賣一筆錢。

    不知你們當時有沒有籤協議,所謂的宅基地,就是能夠合規地修自建房的,現在你買了,而你戶口卻是外村的,那打申請報告修房的話,肯定是得不到批准的,那這就與你買宅基地建房的初衷相背,要求對方退還。

    如果對方不退還,首先可找村委會出面協調解決,如果解決不下來,可以直接訴訟,要求推翻無效的協議。

    總的來說,訴訟費時費力,還費錢,所以最好還是雙方在村委會出面的情況下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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