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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全科醫生小孫

    作為一名基層衛生機構的醫療人員,看到這樣北大醫院第三醫院醫生張熠發的一篇文章,真的是感觸很深,觸目驚心啊!

    從我自身來講,學醫及工作也有10多年了,不論是學習還是工作中碰到的很多的老師和同事都是兢兢業業,勤勤懇懇的。在大醫院可能有這樣的事情,那就不是我們這種學習的小人物能夠看到,能夠懂得了。

    病人來找我看病,說實話那是人家信任我,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會看的給病人好好看,不會看的知道的但是知道是什麼病,給病人講一下,介紹他去上級醫院哪個科室去就診治療,避免他走彎路。還真沒有說為了掙錢去看病,讓人多花錢,延續病程。

    都說是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真的看到這位醫生的言論,真的是害怕了。知道現在我們國家的惡性腫瘤患者是越來越多,許多大醫院的腫瘤科也是越分越多。原本是以為病情的事情,沒想到還有的是醫生的原因。

    當醫生和醫院把腫瘤病人當成吸金的奶牛,那麼這樣的醫生和醫院就不是救死扶傷,而是唯利是圖,甚至是草菅人命了。

    說實話,雖然說病人都是享有知情同意權的,但是對於腫瘤患者及家屬來說,醫生的話就是良言,他們不知道他說的是不是真的。哪怕醫生說有百分之一的機率,家屬和病人也會拿錢去試一下,誰也不會想到病人做了實驗的小白鼠,還花費了大量的錢。

    為什麼醫生不按照指南來治療呢?中國、美國、歐洲對於疾病的治療都有指南,指南的治療方案都是經過臨床論證的,最有效最成熟的。如果一些醫生不根據指南治病,而根據藥品的回扣,藥商給了利益自己制定方案,真的是良心被狗吃了。

    都說醫者父母心,這樣的醫生是屠夫吧!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亂像呢?為什麼醫院不去監管呢?這樣不合理的收費,醫保部門不查嗎?

    希望看到張熠醫生的發文,醫院的領導們還有相關的部門能夠重視下。不能讓老百姓花冤枉錢,不但看不了病,甚至丟了命啊!醫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不是違法亂紀的地方啊。

  • 2 # 胃腸疝外科張磊醫生

    多年前沒有明確的指南和治療規範,那時候治療是不規範的,近兩年隨著國內CSCO指南的制定,我看到的是周圍腫瘤患者的治療越來越規範了,在規範化治療的同時再考慮個性化治療,每一個腫瘤病人儘量做到MDT討論,特別是病情變化比如轉移復發等情況時。二三線治療靶向治療免疫治療都是要多個科室的MDT團隊制定的。亂治最終會被患者和社會淘汰的!

  • 3 # 李域領

    我今天看了該文的全文,不可否認,張醫生所說的情況在一定的程度上存在,甚至並不是個別情況。但是對文中表達的腫瘤治療都只能按標準治療進行不敢苟同。我原來強調肺結節治療的指南滯後性,其實在腫瘤內科治療領域也是一樣的,寫入指南的治療方案都是有循證學依據,會大機率為患者帶來獲益的治療方案,但是相關的藥物或者治療方案是多年以前的,因為要有對比隨訪的結果,需要一些時間來證明。打個比方,如果兩個方案設計最後的結果,要看五年生存率有沒有區別?在治療以後,至少得隨訪五年,五年後發表文章,被專家採納寫入指南,還要推廣到所有腫瘤治療的同行中去,真正普及開來可能要6、7年的時間。但是現在腫瘤治療的創新藥物也是日新月異,而且推出新藥的時候一般都是與前一代的藥物進行過對比,也有臨床試驗為依據的,所以除了指南,還有專家共識,用第二代或者第三代的藥物替代第一代並不一定是錯誤的!

    除了主觀上確實有一些醫生為經濟利益所驅動,在很大程度上也存在認知或者知識水平的因素。你不可能要求全國所有治療腫瘤的醫生都與北醫三院醫生一樣的水平。而且醫生是需要個終身學習的職業,怎麼學?參加學術會議是重要的方式,學術會議有的時候需要醫藥廠家贊助,可能會多介紹他們的產品,當然一般都講他們好的一面,參與學習的醫生可能就會接受了,比較偏面的知識,這種情況下,如果推薦使用這些藥物,也就不能都歸結於良心泯滅。

    腫瘤非常複雜,治療方案各異,每個個體情況也不能完全一致,個體化的治療並不錯誤!醫生醫院追求利益的情況確實普遍存在,但這是機制體制以及大環境決定的,不可能說從事醫療的人員群體都是壞人,肯定也都是好人多。張醫生所講的情況肯定存在,但個人認為還是有誇大的成分。

    醫療回扣產生的原因複雜,最主要是價格並不是醫生定的,當有不同藥物可選擇的時候,醫生只是有選擇權,如果更貴的藥物確實有更好的療效,不管他有沒有回扣,選擇使用都沒有問題。現在的4+7帶量採購就非常好的解決了這個問題,解決藥價虛高的責任不在醫生,而在相關主管部門,價格管理部門。真正需要譴責的是為了回扣,用那些不必要用的藥物,或者完全無效,不對症的藥物。但是這種情況從整個醫療整體來講,應該是少數,哪個行業沒有害群之馬呢?過於放大醫療行業的不端行為,也有其壞處。

    非常同意張醫生對大眾普及醫學科普知識的建議,實際上談何容易!看病以及選擇不同的治療方案,就在專業的醫生當中,也會有不同的聲音,也有不同的利弊,何況那麼多種類的疾病,讓普通大眾都能瞭解,並能正確選擇幾乎是不可實現的。從醫療機制體制上,提高從業人員的合法待遇,讓醫護人員能夠專注於治病救人,同時擴大藥品帶量採購的面,進一步延伸到耗材以及其他相關領域,擠壓商業賄賂的空間,讓醫生能夠真正用心治病(能有合法的與其付出相匹配的收入,能夠只按病情需要選擇用藥,選擇手術,也不用經常提心吊膽醫療回扣的事情),那才是醫生之福、患者之福、社會之幸呀!醫患關係也自然會和諧。

  • 4 # 一二個百的

    張熠醫生說的是事實,是千真萬確的事實!!!本人有好病例跟張醫生所描述的一模一樣,只因本人文化水平低沒法用文字表達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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