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春曉晨陽

    毫無辦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的父母爺爺奶奶姥爺姥姥七大姑八大姨叔叔大伯他阿舅組團不講理隊伍,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媒體,社會閒雜人等,老師還敢懲誡,就剩一張不管用的嘴了。

  • 2 # 零蛋出殼

    謝邀 當然要有戒尺。首先教師的職責不單單是要有專業知識,上好一節課,你還要有對課堂的把控能力。如果你放任學生搗亂,就會形成一種風氣,你的課堂永遠都是亂哄哄的,永遠上不下去課。教師需要有戒尺,學生需要約束。但是教育局規定不能體罰學生,但是言語教育和適當的懲罰還是有的。

  • 3 # 憶夢月華微課堂

    可是,今天教師面對課堂上搗亂的調皮學生,不敢懲戒。因為《未成年人保護法》和《義務教育法》明文規定:禁止教師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這就禁錮了教師對學生的教育懲戒手段,使大部分教師想管而不敢管,要不教師就會面臨著受處分、甚至丟飯碗的嚴重後果。說實在的,教師手中真的有戒尺,未必就會過度懲戒學生,正常情況下只不過是用來作為震懾頑劣學生的手段罷了。

    今天面對破壞課堂秩序,欺負同學的學生,老師如果不給他點顏色看看,還有枉法沒有?聽之任之,後果不堪設想。近年來學生傷害同窗的案例不斷出現,今天你不允許老師懲罰學生,明天你就會成為民族的罪人,民族就會被懲罰!我們說嚴師出高徒,教不嚴,師之惰。也許教師手中有了讓學生戒掉壞習慣的戒尺,學生才不敢膽大妄為,才會有讓自己改掉壞習慣的決心。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家有家法,校有校規,如果老師手中的戒尺能讓學生知道守規矩,能促進學生的學習和健康成長,我們怎麼不能試試呢?用戒尺拯救的不只是孩子,拯救的是我們的社會,是我們的國泰民安。

  • 4 # 夢中晴雨

    在這個浮躁的社會還真不好說。關鍵老師是不是都心靜如水?若心靜如水,對個別學生的懲戒就會把握好度,如若沒有心靜如水,懲戒往往超出了度,會傷害到這位學生而達不到懲戒的目的,還會給這位老師帶來麻煩,給學生家長帶來意想不到的後果。一個教師首先要看淡世事,沉下心來,忠誠事業,心靜如水,寬嚴有度,面面俱到,個個不厭,一視同仁,對差生有愛。一個有良心的有能力的老師不厭惡一個學生,全班每個孩子都是獨立個性,都是唯一,老師的一課堂是否講得成功於否,管理講授相得益彰,老師眼觀六路,耳聽八方,每個孩子的一舉一動都在老師兩眼之中,有時在黑板寫字,心裡就知道某個同學就有小舉動,耍鬼臉,或搗亂周圍同學,您可突然趁不注意停寫轉身,抓個正著,適當懲戒,教育了差生還警戒了其他學生,這時老師還可吹牛,自己有腦後眼,每一個孩子的舉動,都看得清清楚楚。久而久之,老師的管理能力會提高,口講才能也會提升,一堂課會越來越精彩,您的威望也會越來越高。教學經驗不光是要向老教師學習,還要在教學實踐中摸索積累,在工作學習中了逐步提高。一個好的教師就是人生修行的過程中逐漸成長的,靜下心來研究每個孩子,找出適應每個孩子的教育方法,用愛心啟開每個學生的心智大門。讓孩子被動的學習逐步變成愛學習的自覺行動,讓每個孩子在學習中充滿快樂,感到輕鬆。讓學生自發的尊重老師,讓老師變成他們必不可少的良師益友。我認為一個成天只戒學生的老師起碼經驗不足,能力欠佳,愛心不夠。有信仰有修行對老師來說很重要。樂意接受批評,歡迎探討!謝謝!

  • 5 # 劉春見71

    老師是否該有戒尺,我認為該有牛皮鞭子

    小時候上學,本來學校是全鄉最好的一所小學學校,後來因老師無才無德打罵學生,學生跟老師對打,家長也鬧到鄉里教辦室……

    有一年多時間,老師只拿工資,講完課本走人,學生在學校打鬧逃課,眼看學校要倒閉了,教辦室又調來一學校老校長,人家老校長給教師開會,那個不盡職盡責教書教育學生上課,你直接回自己家玩,想調動工作沒門,就算你有關係我也讓你走不成……

    老校長給全體學生老師開會,小牛皮鞭子掛在校園讓大家看,誰不聽校規就打誰,用老校長的話說,誰給他拼命他願陪……

    老校長騎單車學校周邊到處轉,發現上課時間到了還在學校路上走的,逃課的,打鬧的,趕到你面前,什麼不用說,直接小皮鞭抽你……

    剛開始很多小學生不服,玩習慣了,被打一次都老實了,我都被校長打過幾次,捱打的學生很多,也不見有學生家長告他……

    經過老校長一年的整治,我學校從倒閉邊緣又回到全鄉學校考試比分前二名,很多學生家長給學校送鏡子,送紅旗飄揚在校園,第二年學校成為全鄉中心學校,很多學校校長服氣參觀敬佩學習……

    事實一再證明不是學生不好,不是家長不好,不是老師不好,也不是校長不好,是這個社會風氣變壞了,都睜隻眼閉隻眼……

  • 6 # 江海志

    個人以為,教師手中應該有“戒尺”。近年來,某些學校出現老師不敢管學生、不願管學生的現象。甚至有些老師明哲保身,教學的前提變成了保護好自我。之所以如此,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教師失去了合理的教育懲戒權。別說戒尺打手心,就是嚴厲一些的批評,也被斥之為“語言暴力”、“變相體罰”,而被家長投訴。家長投訴的結果往往是老師賠禮道歉。正因為這樣,某些學校的課堂紀律實在堪憂。我有一個同行朋友就來自這樣的學校。他說,能把課順利得上下去是件很艱難的事。無視糟糕的紀律,繼續上課如鯁在喉,實在難受。可是,停下課來教訓學生。一則學生會跟他頂嘴,吵架,甚至一吵就是一節課。二則一旦衝動,出語不慎,就會被家長投訴。他告訴我,每節課,他都面臨著,管,還是不管的糾結。這種情況已經引起社會的重視。今年兩會,就有人大代表呼籲將教育懲戒權還給教師。這是可喜的現象。但是,個人以為。若真把“戒尺”還給學生,必須有一套制約機制來限制“戒尺”的使用。老師的教育懲罰權必須有監督,有制約。否則又會重蹈歷史的覆轍——體罰侵犯了學生的身心健康。首先,要讓教師明確,“戒尺”是用來教育的,不是用來發洩情緒的。其次,要懲罰有度。懲罰不可危害學生的身心健康。70後、80後中小學階段大都經歷過教師的過度體罰。比如戒尺打手心50次,100次,比如說罰抄書50次,甚至被敲腦袋等等。這樣的過度懲罰不僅起不到教育的作用,危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還會製造師生關係的緊張。再次,懲戒教育之後須要有再教育的過程。我們要讓學生明白,教訓他(她)、懲戒他(她)是因為他(她)真地錯了,錯得很嚴重。如果老師不懲戒他(她),將來走上社會,社會會給他(她)更嚴重的懲罰。老師今天的懲戒就是為了避免他(她)走向社會遭遇更嚴重的懲罰。如此,孩子才會心服口服,也不會怨恨老師。個人覺得“戒尺”也可以是無形的。我從不體罰學生,也不會“語言暴力”。我是用無形的“戒尺”管紀律的。

    每接一個班,我都會有言在先:大家注意了,我是給全班同學上課的。所以你們得遵守紀律,不能干擾同學學習,更不能干擾我上課。正因為我是給全班同學上課的,你干擾我1分鐘的教學,就是干擾全班所有人1分鐘的學習,全班45人,你就干擾了同學們總共45分鐘的學習。我的課必須上完,你干擾了我1分鐘教學,我下課就延長1分鐘;你干擾我5分鐘教學,我下課就延長5分鐘。下課後,誰幹擾了我們,誰逼我們拖堂,我們就對他(她)“怒目而視”,讓他(她)感受到壓力。

    很多不守紀律的孩子,不怕老師,但是怕同學,尤其怕全班同學的冷淡和憤怒。我無形的“戒尺”就是讓被幹擾學習的大多數同學向不守紀律的同學施壓。我從教快17年了,這一招屢試不爽。不少紀律極差的班級上我的課,紀律基本上還是能保證的。總結一下:應該把“戒尺”還給老師;但必須有對“戒尺”的制約;有的時候懲戒不一定須要老師的“戒尺”,來自同伴的“戒尺”往往更有力量。
  • 7 # HeFo哦

    中華民族,老祖宗的祖訓是什麼:鞭鞭底下出好人!孔子手持戒尺教育出三千學生七十二賢人。到今天,老師對破壞課堂秩序、擾亂他人學習的學生無能為力了,這是怎麼了?

  • 8 # 高天仰止老師

    可以參照“妨礙公務罪”制定一條保護教師的刑法罪名——”擾亂教學秩序罪”一方面嚴厲打擊“校鬧”,另一方面嚴厲打擊破壞尊師重教風氣針對教師的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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