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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聚氺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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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輝哥流浪記
沒有條例說有病可以辦理低保的規定。
低保指的是: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
如果需要申請低保的,可以參考辦理程式如下(安徽省壽縣人民政府為例):
一)城鄉低保辦理條件 。
持有縣常住城市(農村)戶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縣城市(農村)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符合規定條件的,均可以申請城市(農村)低保待遇,以戶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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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波不興3291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坦率地說:剛看到題主提出的問題時,我根本沒有準備回答。很隨意地看了一下幾個答主的回答,感覺還是簡單回答一下好,或許可以起到以正視聽的作用。
一、申請低保的幾個根本條件按照政策規定,申請低保,必須符合三個根本條件:1、有當地戶口。也就是說,申請人的戶口在當地。反過來說,沒有當地戶口的人,不能在當地申請低保。2、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確定的低保標準。透過發放低保金的方式,才能讓全家人維持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否則,根本就過不下去。人均收入低,這是最關鍵的標準。3、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政府規定的認定標準,即:家庭不能有高價值的財產。這三個條件,最關鍵的還是人均收入標準,其次才是家庭財產狀況標準。低保問題,涉及到的內容會非常多,要展開說,會非常複雜,就此打住。
二、什麼病能辦低保?因在民政部門工作,低保又是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加上常在“悟空問答”寫點小帖子,回答一些問題,見過從各個角度涉及到低保制度的提問非常多,這是最典型的提問。與此類似的還有“什麼殘疾能辦低保”之類的提問。可惜的是,這些提問都是錯誤的。
不論是因家人身患重大疾病,不能勞動,即因病致貧;還是家人因重度殘疾無勞動能力,即因殘致貧;還是因同時供養幾個大學生,支出巨大,即因學致貧;甚至是全家無大病或重病,但都身體不好,病病歪歪的,無主要勞動力致貧;或者上有老、中無人、下有小,乾脆無勞動力致貧,都會最終反映到無法獲得收入上,導致家庭無收入或收入很低,基本生活無法維持。也就是說:造成一個家庭困難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但最終結果都是收入低下,生活貧困。疾病只是其中的一種致貧原因而已。
從理論上講:病有大病有小病,有重病有輕病,有急性病有慢性病。從根本上說:只有那些經過實際治療、治療費用較大或巨大、經過了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的報銷之後,需要自負的費用還比較大,明顯地拉低了全家人均收入的疾病,才可以考慮提出申請,被納入低保。也就是說:不論患什麼病,都不能與納入低保直接掛鉤。例如,胰腺癌,非常兇險的一種疾病,發現時己到晚期,己毫無治療價值,也沒有實際治療,當然也就沒有實際支出,自然不能納入低保。即便是己實際治療的重大疾病,如果經過兩次報銷,自負費用數額不大,核算家庭收入之後,人均收入還在低保標準以上,也不能納入低保。更確切地說:只有因治療費用造成的自負費用,導致人均收入明顯地低於低保標準,就可以納入低保。或者可以說:什麼病不重要,自負費用對人均收入的影響程度才是關鍵。
現實生活中,因治療費用比較大、可以考慮申請低保的疾病,一般是:1、重大疾病。有些地方稱為重特大疾病。包括各類癌症、器官移植等疾病。總體上治療費用費用極高,治療效果有限,病情兇險,很多情況下最終結果是人財兩空,結局悲慘。要說明的是:各省、市、自治區都有明確的重大疾病目錄,包括的病種有所區別,注意查詢即可。2、特殊疾病或慢性疾病。雖然叫法不同,但實際意思差不多,也都有明確的病種目錄。此類疾病,一般不需要住院治療,但需長期吃藥,以控制病情。可天長日久了,加上有些藥品價格比較高,一般家庭也承受不了。最典型的,如糖尿病用藥,癌症後續治療的靶向藥。特別強調一下:這些疾病應辦理特殊疾病/慢性病門診手續,門診取藥時可直接報銷50%,可明顯減輕用藥負擔。
其實,應該還有一類,即一家人都沒大疾,但身體都不好,病病歪歪的,是醫院的常客,時間長了,經濟上也會受不了。
應該強調的是:1、對於具體的病人來說,申請低保,自然要進行入戶調查,核算家庭收入情況。因此,請一定儲存好各種治療費用結算和報銷憑證,那些都是基本依據,千萬別馬虎弄丟了。畢竟,口說無憑啊。2、請大家一定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一旦有病,有個起碼的保障。常言說: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誰又能預測未來啊!前兩天,有一網友私信我,諮詢納入低保相關事宜,自述其身體比較好的父親,從查出肝癌到去世只有區區兩個月,可還是留下了大筆債務,一問才知道,他們家根本就沒有參保,一分錢都不能報,叫人慾哭無淚,徒喚奈何?3、目前政策,允許重大疾病患者以單人戶方式納入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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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申領條件並不是以疾病為稽核標準的。
低保申領條件是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扶養人的居民。申請低保的靠的主要理由是困難,不是病,如果富有,不管得了什麼疾病都沒有低保。不過因病往往致使貧窮,故申請低保時需要病歷等材料來證明是有病致使貧窮了,沒有吃飯錢,特來申請低保保命。
凡是中國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直白的解釋則是:“低保”等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簡稱“城市低保”)加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簡稱“農村低保”)。
意思就是說,只要自己達到申請低保的條件都可以申請低保。
擴充套件資料:
農村低保制度建設
中國對農村低保制度的探索,實際上還早於城市。只不過受傳統農村集體福利思維定式的束縛和農村稅費改革的影響,此項制度建設一直進展緩慢。在城市低保制度取得重大突破後,民政部開始重新部署農村低保制度的建設工作。
其中一項重要舉措是,在全面摸清農村特困戶底數的基礎上,決定在未開展農村低保制度的地區建立農村特困戶救助制度,由此在中國廣大的農村地區形成了農村低保制度和農村特困戶救助度“雙軌並行”的局面。也正是因為這一創新性的制度安排,為順利實現“全民低保”目標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黨的十六大以來,尤其是確立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兩大戰略目標後,地方政府的積極性普遍被調動起來,農村低保制度的建設步伐明顯加快。2004年以前,全面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僅有北京、天津、上海3個直轄市和浙江、廣東2省,且維持了較長時間。
2004年以後,發展態勢有了明顯變化。當年,福建、遼寧、江蘇3省出臺了相關檔案,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縣(市、區)達到了1206個;2005年,新增了吉林、四川、河北、陝西、海南5省,建立此項制度的縣(市、區)總數增加至1534個;
2006年前11個月,又有內蒙古、黑龍江、山西、河南、江西、甘肅、湖南、山東、重慶9省(自治區、直轄市)加入了“已建”行列,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縣(市、區)數則達到了1791個。
目前,全國已有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出臺了全面建立和實施農村低保制度的政策檔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人數達1262餘萬人,月人均保障標準70餘元,1至9月份人均補助差額41元,1至10月份農村低保支出達到28.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