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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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取消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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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孫小妮
小時候聽過這樣一個故事!至今想起都覺得害怕!鬆鬆的爸爸媽媽老是吵架,那天又吵架。鬆鬆放學回到家,正常做作業,吃飯,睡覺!就這樣過了三天,爸爸文鬆鬆:“鬆鬆,這幾天你怎麼不問媽媽去哪裡了呀?”鬆鬆看了看了看他爸爸:“媽媽你不是一直背在身上嗎!”原來那天吵完架後爸爸把媽媽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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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宜賓均哥
談到可怕也有好可以,說不可怕,這種可怕對做壞事知貪錢的官員,或者賣假貨,汙染環境等很多,一種人就可能怕,怕做自媒體的人,最怕曝光,只要曝光就完了,所以最怕的是自媒體曝光。
《製造殺人犯》,一個比竇娥還冤的真實故事!
製造殺人犯
這是一部在全美國引發熱烈討論,並引發全球關注的紀錄片。因為這部劇,美國白宮請願網站上有近50萬人自發請願…… 雖說是紀錄片,但劇情一點不輸懸疑大片。2015年《製造殺人犯》第一部播出,之後在全球範圍內掀起軒然大波。 一切只因為:美國司法府人員似乎在合起夥來欺負一個“傻子”。 雖然這麼說不好聽,但我們的主人公確實只有70的智商,遠低於正常人。
“被冤入獄18年”
幼年史蒂芬
故事主人公史蒂芬·艾弗裡,1962年生於美國威斯康辛州,智商70(一般人在90-110),破壞公物,打架鬥毆,二十歲時因虐待動物被指控。
他的人生鉅變發生於1985年,一名女士海邊跑步時被人拖入樹叢性侵。不僅如此,變態還把女士打成了重傷,扔在沙灘等死。 警察聽完受害者描述後,想到了劣跡斑斑的史蒂芬。儘管他有不在場證明,但是警方卻捏造了所謂的嫌犯畫像(不是根據受害者描述所畫,而是照著史蒂芬的照片畫的)。 至少有22個人可以為他提供不在場證明。但是當一群執法者帶著偏見去判定史蒂芬有罪時,真相似乎突然不那麼重要了。
他們甚至捏造出了所謂的嫌犯畫像。後來被證明是照著史蒂芬照片畫的。 最終,視力模糊精神受創的受害者被誘導指認了史蒂芬,史蒂芬被判入獄32年。
他才23歲,剛剛有了一對雙胞胎孩子,美好人生卻戛然而止,等待他的是看不到頭的牢獄之災。 為什麼這些警察要汙衊他呢,其實不單單是因為他有點低能所以欺負他,更是因為他的表妹,他的表妹極其討厭他,而且還在小鎮的酒吧散發他的謠言.
但史蒂芬覺得沒做過就是沒做過,他聽到這些謠言很生氣,於是衝動之下做了改變他一生的事。 有一次,表妹開車經過史蒂芬家,史蒂芬憤怒地把表妹車撞停,拿出一把沒有子彈的槍對著她。 史蒂芬希望透過這種威脅讓表妹不再造謠,可他想不到,此舉徹底激怒了表妹。 而更嚴重的是,表妹的丈夫正是警局的副警長。 表妹汙衊史蒂芬,說他拿了帶子彈的錢指著她,極力誇大史蒂芬威脅她的狀況,讓史蒂芬被判了兩項暴力重罪。 然而狗血的事情發生了,就在他服刑了10年,隔壁縣發生一起跟當1985年類似的性侵婦女案件,兇手Gregory被緝拿歸案。隔壁縣的辦案警官發現Gregory和10年前那場臭名昭著的史蒂芬案件中對兇手的描述驚人的相像,而且作為性侵慣犯的Gregory在1985年案發當天曾失蹤了一天。 其實到了這裡,真兇是誰大家都已經心知肚明瞭,你以為史蒂芬從此沉冤昭雪了嗎?不,你錯了,當年辦案的警察選擇了沉默,於是史蒂芬在牢裡蹲完了18年… 其實在這18年間,史蒂芬不止一次地被告知:“只要你認罪,你就可以馬上得到保釋,不用呆在這監獄了。” 史蒂芬雖然笨了點,但事關終身清白,他表示不會妥協:“如果我做了,我絕不狡辯,但是我是無辜的。” 直到2001年,DNA檢測技術開始應用於案件取證。
在“清白組織”的幫助下,史蒂芬案件被重新審理,實驗室對當時發現的毛髮做了DNA檢測,證明其中有一根毛髮,就是來自Gregory。 就是這項重要證據讓史蒂芬重獲自由,也讓當地警察們的形象跌入了谷底。 服刑期間,妻子也與他關係惡化,最後選擇了離婚。這一年,史蒂芬已經41歲,嚴重發福,鬍子拉碴。 之後史蒂芬狀告當地政府,要求3600萬美元的賠償。沒想到他又被捲入一場強姦殺人案裡.故事到現在才剛剛開始... 2005年11月5日,史蒂芬再次因謀殺罪被逮捕。因為一個叫Teresa的女攝影師失蹤了數天,而眾多證據都指向了史蒂芬。 證據一:Teresa的汽車在史蒂芬打理的汽車回收廠找到 證據二:Teresa被焚燒後的骨頭在史蒂芬房間旁邊被挖了出來 證據三:Teresa的車鑰匙在史蒂芬房間被發現,並且鑰匙上有史蒂芬的DNA 證據四:帶有Teresa 的DNA的彈頭在史蒂芬的車庫被發現 證據五:史蒂芬的血跡在Teresa的車內被發現 證據六:史蒂芬的侄子Brendan指證自己和舅舅一起殺死了Teresa,並把她分屍焚燒 別忘了,這部劇叫“製造殺人犯”。 其實這一切都是因為那個兩個偵探,他們一步步的指引史蒂芬的侄子,那個年僅16歲而智商卻不足70的男孩,只要侄子說的不是他們想聽到的,他們就說“我覺得你在撒謊”,直到逼出他們想到的答案之前,他們一直在給這個男孩洗腦,誘導他承認罪行.... 這個低智商、唯唯諾諾的孩子。他在這樣的逼供陣勢面前毫無招架之力。 是不是覺得這個場景很熟悉? 恰似1985年,警方先認定兇手史蒂芬,再去尋找甚至偽造證據,不擇手段。 沒錯,就是偽造證據,前面那五項證據,很有可能全是偽造的。
事情的真相
1. 鑰匙上竟然沒有死者的DNA,而且第一次搜查並未發現鑰匙,突然有一天鑰匙神奇出現在了案發現場很顯眼的位置。 2. 血跡、屍骨在第一次搜查時也沒有被發現,是在幾天後才被陸續發現的。 3. 死者車內雖然有史蒂芬的血跡,但是沒有任何他的指紋。 4. 1985年史蒂芬案件發生時,抽取的史蒂芬血樣試管盛放盒,封條竟然破損了;盛血的試管,還被紮了一個小孔。 5. 更巧的是,發現鑰匙、血跡這些重要證據的是同一個人——Lenk警官。這個人是誰呢? 他恰巧就是多年前發現重要證據秘而不宣,導致史蒂芬多坐了8年牢的警官。 他還負責保管史蒂芬1985年案件的卷宗和證據,而史蒂芬血樣試管盛放盒的破損,不禁讓人聯想到死者特里薩汽車內血液的來源問題。 有人說案發時,史蒂芬正在要求冤枉自己的有關部門賠償自己3600萬美金,如果成功,整個當地警局肯定會破產,所以警局的作案動機滿格。 最後結果是,史蒂芬不得不接受40萬美金賠償金,只為僱2個優秀的律師為自己辯護。 儘管公訴方提供的證據疑點重重,但是史蒂芬的律師也拿不出實質性證據來證明這些證據就是假的。 於是,法庭上的陪審團得出了自己的判決:謀殺罪成立,終身監禁。 史蒂芬侄子同樣受到指控,在證據只有那段自己被脅迫下說出的證詞的情況下,也被判:謀殺罪成立,刑期為終身監禁。 兩人屢次上訴未果,到今天為止,仍在監獄服刑。美國輿論已經爆炸了。 到這裡,整件案件的來龍去脈、大家都已經瞭解得差不多了,真相究竟是什麼,大家心裡自有羅盤。 而正如本片的主創人所說:“我們拍這部劇的核心訴求,是向大家展示美國司法體系的失敗。” 史蒂芬的這兩個案件在審理中暴露的司法漏洞是顯而易見的:沒錢的Brendan請不起好律師,法庭指派的免費律師迫不及待要置他於死地。 本片播出後,引起媒體和大眾的巨大輿論,關於史蒂芬是不是殺人兇手,也展開了激烈的討論。 但不管怎樣,警方提供的證據證詞等都根本經不起推敲,甚至有一些是明目張膽的偽證。 而事到如今,媒體、網路讓整件事備受關注,美國司法系統就更加不會放過史蒂芬了。 因為如果他們承認自己錯了這麼多年,冤枉了無辜的人,那麼整個美國政府的權威也將崩塌。 所以他們只能嬴,不能輸,就算史蒂芬不是真兇,他也必須背黑鍋。 史蒂芬只有父母和一個遲鈍的大腦,是個毫無疑問的弱勢群體。別說刻意整他了,就是那無休無止的繁雜上訴過程也足以拖到他死。 更何況隨著時間推移,史蒂芬的事會被人們淡忘,他們會去關注新的新聞和人物,誰會真正在乎他的死活? 唉...現實中,冤假錯案也是數不勝數,有些人就因此斷送一生。就比如史蒂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