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安部、國家質監總局於2014年4月29日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6年內免檢”,是指車輛免於上線檢驗,並非完全意義上的不用檢驗,車主仍需每2年到車管所申領檢驗標誌,並按規定貼上。
一、所需材料:
1、《機動車牌證申請表》(6年以內免上線檢驗專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3、機動車行駛證;
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5、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二、辦理流程:
1、填寫申請表格,準備申請材料;
2、提交申請材料;
3、審查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情況;
4、領取檢驗合格標誌和副本已簽章的行駛證。
三、注意事項:
1、符合辦理免檢手續車輛型別
註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之後的非營運轎車(含大型轎車)、非營運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麵包車〔《機動車型別術語和定義》(GA802-2014)〕、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
2、有下列情形的車輛不能享受免檢
第一種,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車輛不享受免檢;
第二種,購車後長期未登記(自車輛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註冊登記手續的)的不享受免檢;
第三種,非營運轎車等車輛在2014年9月1日前已到檢驗有效期但逾期未參檢的車輛不能享受免檢政策,仍需要按原規定到檢驗機構參加檢驗。
根據公安部、國家質監總局於2014年4月29日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6年內免檢”,是指車輛免於上線檢驗,並非完全意義上的不用檢驗,車主仍需每2年到車管所申領檢驗標誌,並按規定貼上。
一、所需材料:
1、《機動車牌證申請表》(6年以內免上線檢驗專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3、機動車行駛證;
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5、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二、辦理流程:
1、填寫申請表格,準備申請材料;
2、提交申請材料;
3、審查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情況;
4、領取檢驗合格標誌和副本已簽章的行駛證。
三、注意事項:
1、符合辦理免檢手續車輛型別
註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之後的非營運轎車(含大型轎車)、非營運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麵包車〔《機動車型別術語和定義》(GA802-2014)〕、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
2、有下列情形的車輛不能享受免檢
第一種,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車輛不享受免檢;
第二種,購車後長期未登記(自車輛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註冊登記手續的)的不享受免檢;
第三種,非營運轎車等車輛在2014年9月1日前已到檢驗有效期但逾期未參檢的車輛不能享受免檢政策,仍需要按原規定到檢驗機構參加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