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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武丁仗劍決雲霓

    謝東風一起千帆動友邀!

    嚴格的說,古代法家學派的法治與現代民主社會的法治有很大的不同,前者是以君權為基礎,後者是以人權為基礎。所以,商鞅變法後的秦國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法治國家,他自己遭受車裂之刑雖令人扼腕嘆息,但也算是作繭自縛吧。

  • 2 # 青雲有語

    要全面依法治國,終結極端公退私進,極端低劣粗鄙的武俠治國是第一步。上打老虎,下掃黑除惡,消滅法外私權是第二步。加強中央集權,重建國家公權是第三步。建立公權為人民服務的機制,這是第四步。消滅私權,並不是說,平白無故的拿走別人的財產。恰恰相反,公權保護的是人民的財產,不被私權掠奪和詐騙。消滅私權是說,要消滅法律規定之外的法外秩序和法外貪腐勢力,和法外黑惡勢力。我們這個民族的先賢們,幾千年以來都在研究怎麼管理國家。在這方面,我們是最偉大的,最智慧的。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管仲寥寥數言,便說的十分透徹了。而我們現在的學者教授們,卻搞無洋不興挾洋自重那一套,跟蠻夷們學習怎麼管理國家,怎麼搞法制。如同是扔掉自己的珠玉,跪在地上用舌頭去舔洋人吐在地上的痰。愚蠢透頂,丟人現眼。《管子·法禁》:“法制不議,則民不相私。刑殺毋赦,則民不偷於為善。爵祿毋假。則下不亂其上。三者藏於官則為法,施於國則成俗,其餘不彊而治矣。”這段話是說什麼呢? 儒家的禮教,講的是克己復禮。法家的法教,講的是克己奉公。如何才能讓天下人都能克己奉公呢? 法制不議,是說法律的尊嚴和最高權威不容質疑,人們只有在相信國家公權能切實宰制他們的時候,他們才會遵守法律,不做違背法律損公肥私的事。如果法律就跟開玩笑一樣,甚至都忘記了自己的國家還有一部憲法,誰還會拿法律當回事呢,有機會損公肥私的話,誰不去肥一下自己,都會覺得自己傻。可見,加強中央集權,加強國家公權,是依法治國的基礎和保障。刑殺毋赦,則民不偷於為善。如果有人觸發了法律,那就應該按照法律來懲罰他。如果有法不依,隨便赦免罪犯,那麼人們就會存在僥倖心理,認為自己損公肥私,觸犯法律,可以僥倖獲得免罪的機會,他們就會進行冒險。怎麼才能讓人們不去以身試法,進行僥倖冒險呢? 關鍵在於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這裡的善是說,守法為善,違法為惡。爵祿毋假,則下不亂其上。在法教中,講的是循名責實,賞罰分明。政府官員不再享有封土,而只是拿工資。既然只是拿工資,那麼就需要乾的好的,多提拔多發工資。乾的差的,多淘汰多降薪。這需要三方面的保障,第一要保障人事權的中央集權,第二要保障財權的中央集權。提拔任用官員,和給官員們發工資提供待遇的財權,如果不在中央手裡,他們就不會效忠中央。如果官員能從其他途徑尋租權力獲得俸祿,而又能僥倖逃避懲罰,他們必然會損公肥私。第三方面,需要有一套非常合理高效的考核評優機制,讓賢能之人受到更高的級別,和更高的待遇。讓無能之人和姦惡之人,受到淘汰和待遇降級。這樣的話,臣下才會更加效忠君王,更能夠克己奉公。三者藏於官則為法,施於國則成俗,其餘不彊而治矣。管仲認為,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在於法、刑、爵祿三者。法、刑、爵祿在中央,則法制可成。用中央集權的公權,把法制推行到全國,則成法教。以法教教化百姓,人人奉公守法,則天下不用強制的暴力高壓管理,就可以自然而然的長治久安。

  • 3 # 一杯香茗一歌聲

    謝謝邀答。商鞅變法後,秦國至始皇統一天下一直都是奉行商君法治國的,從某種程度上、某個角度來看,秦相對來說還算是法治國家的。但作為封建王朝,歷史的侷限性使其不可避免以王權來統治國家的,從這個角度來看,嚴格來說也不算是法治國家。畢竟歷史的事應該以歷史的眼光看問題。

  • 4 # 質躍

    商鞅變法後秦國實行的法治是王權社會的依法治國治吏,當時是相當先進了。當然與現代文明社會的法治國家的法制那是完全兩碼事,當時秦國法家的法治與現代普遍的各國的公民社會的憲法精神那是存在根本上區別的。一個是人治下的法治一個是制度下的法治。

    法家的法治是建立在君權神授為帝王一人服務的刑名之學系統思想體系。是一種權變術,講法、術、勢。法只是其中一部分,關鍵是還要有勢,策略權變之術,駕馭忠奸,後來儒、法一結合,完美的打造了帝王社會的完整的一系統治國策略,法治德治相結合,表儒裡法。與現代先進的民主法治精神是相悖的。商鞅的法家法治是維護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法的王法法治,而現代法治精神是維護公民權利的法制。

  • 5 # zaw笨笨zrw

    真的法治國家,首先是人民最大!選舉,授權,監督,管理,,,,科學,創新,共享,自由,它不會有歷朝歷代,也不會有貪汙腐敗,再歷朝歷代!

    如果秦國是法治國家,現在應仍然我們是秦國!!!

  • 6 # 楊朱學派

    國家分為三類:一是法治。二是人治。三是治人。

    法治代表了文明與先進。與民主、憲政共生並存。

    治人最邪惡、反人類。是人整人、人治人、人吃人。

    人治介於法治和治人之間。

    商鞅變法後的秦國,就是人整人、人治人、人吃人的社會:

    一、尚奸。

    尚奸。即選拔重用奸惡之人。《商君書》有曰:以善民治奸民,國削至亂;以奸民治善民,國治至強。

    二、惡政。

    尚奸必出惡政,商鞅之惡政包括馭民六術:弱民、貧民、疲民、辱民、愚民、虐民。

    1、弱民。 《商君書》有曰:民強國弱,民弱國強。治國之道,首在弱民。 禁止人民擁有兵器的秦朝,成為最短命的王朝。

    2、貧民。 讓人民在貧困線上掙扎,使人民‘’家無積粟‘’。商鞅認為,‘’家有餘食,則逸於歲‘’。

    3、疲民。 商鞅要求,百姓在耕地時,眼睛不能亂看,耳朵不能亂聽,嘴巴不能亂說。 這不禁讓人想起驢拉磨時,主人為了讓驢專心拉磨,會把驢的眼鏡蒙上。法家比驢的主人想的更加周全,不但要蒙上眼睛,還要塞上耳朵,堵住嘴巴。 在法家眼裡,人不如驢。

    4、愚民。 愚民就是實行文化專制,讓百姓愚昧無知。商鞅謂之:民愚則易治。 韓非謂之: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行。 其目的是讓人民成為沒有思想,沒有靈魂的行屍走肉,任由君主驅使。

    5、辱民。 考古出土的秦簡中,老百姓家養的牛瘦了幾斤,就是犯罪。就要受刑——人不如牛。法家為何如此辱民?商鞅回答:民辱,則尊官。

    6、虐民——斯德哥爾摩綜合徵。 在電影《電鋸驚魂》中,豎鋸劫持了一男一女。給二人頭上戴上了特製的機關。要二人要割肉稱重,在規定時間內,誰割的肉多。誰就可以活下來,而對方會被頭戴的機關穿腦而死。一開始男子割自己肚皮上的肉。眼看時間快到了,女的奮力砍下自己的胳膊,扔進天平裡。女的終於保住了性命。而男子則被機關穿腦而死。女子被救後,則說“我要感謝豎鋸,是他救了我。” 砍掉自己胳膊,而活下來的女子,都把斯德哥爾摩綜合徵展現的淋漓盡致。

    《商君書.說民》謂之:任奸,則民親其制。 《商君書.去強》謂之:重罰輕賞,則上愛民。斯德哥爾摩綜合徵應改名商鞅綜合徵。

    最後,再說商鞅之死。他被誣陷謀反。五馬分屍,夷滅三族。他為何不申辯自己無罪呢?

    一、法家主張,寧枉勿縱。 商鞅謂之:刑用於將過,則大奸不生。韓非子謂之:禁奸於未萌。 不是禁奸於萌芽,而是未萌。依據商鞅思想,你沒謀反,就把你以謀反之罪處死。才能做到大奸不生。秦惠王及大臣便以商鞅之法,在商鞅謀反未萌之時,儘早將商鞅處決。

    二、儒家主張五刑:砍頭、割鼻子、挖膝蓋骨、刺字、割雞雞。商鞅主張五馬分屍、烹煮、扒皮、抽筋等等。秦國是依據商鞅之法,將商鞅五馬分屍。

    三、儒家主張不罪無辜。孔子修訂的《尚書》有云:父子兄弟,罪不相及。法家主張,夷族連坐。秦國是以商鞅之法,將商鞅夷滅三族。 總之,商鞅死於商鞅之法。可謂死得其所,名實固當。

    假如,秦國用儒家思想治國。孔子曰:大辟,疑,赦。五刑,疑,赦。依據儒家疑罪從無,利於被告的無罪推定論論,商鞅將被判無罪。

    即使你得罪儒家,最多把你罷黜官職,削職為民,回家種田去吧!又怎會被五馬分屍,夷滅三族! 商鞅之死,多行不義必自斃也!

    秦國依據法家思想,把國家變成了一個煉獄,建立了一個人整人、人治人、人吃人的社會。法家是民主、法治、憲政的頭號死敵,法家思想不滅,中華民族不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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