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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凡花有缺

    應該沒有。

    雖然鞭鐧錘這類兵器殺傷力強,但是也有明顯的弱點,貴,使用要求高。

    制式兵器類似的應該是棍,條件好的包個金屬頭,於是成了殳,後來發現都硬化了不如再加個尖,於是成了槍槊戟之類的兵器,由於這些兵器意味的追求長,鈍器的特點就不用了。

    現在的冶金製造技術下,類似的兵器可以考慮變成制式兵器,比如鑄鐵的自來水管,每個士兵髮根斜切頭的水管,只要80公分就夠了,便宜又有效。可惜現在是熱兵器時代了,用不到。

  • 2 # 駝背鳥

    早期一般使用的武器以劍矛戈為主,後期可能隨著護甲的出現大大降低了常規利器對士兵的傷害,慢慢演變出鐧鞭錘等重型鈍器武器,因為其重量大,打擊力度穿透力強,即使穿戴護甲也能使士兵遭受內傷失去戰鬥力,但是也正是因為其重量大制約士兵的機動性靈活性,此類武器還有一個弊端就是造價高昂,在古代冶金技術並不是很發達,金屬屬於稀缺物質,隨隨便便一個武器也需要幾十斤的金屬,生產力根本就沒有辦法滿足需求,所以正規軍隊是不可能大批次的裝配,也是因為其軍隊中的稀有性,導致民間傳說中加工渲染大量出現,以彰顯主人公的差異性和獨特色彩!但是實際運用中是不可能有這樣大規模的武器配備的!

  • 3 # 愛看碟的貓

    鞭和鐧區別主要在兩方面,一是外形上鞭比鐧稍長稍重,頂端有個小頭用以加重,鐧不僅稍短稍輕且一般為四稜。二是鞭是單鞭(因為較長,雙持施展不開),而鐧是必須成對使用的。在古籍記載中,鐧本是鞭的一種,但後來因用途上逐漸分化(鞭更適合作為長兵在馬上作戰,威力較強;鐧更適合步戰,攻守兼備,也可在馬戰時當做暗器使用。很多善用鞭的武人也同樣擅長使用鐧,會手執單鞭,腰佩雙鐧),約在唐時期鐧自立門戶成為單獨的一類兵器

  • 4 # 王司徒軍武百科

    有啊,當然裝備了,否則也不會出現在宋代的《武經總要》上,更不會有秦叔寶和尉遲恭三鞭換兩鐧的故事流傳下來。

    “鐧”與“鞭”其實是比較同類的武器,都屬於長條狀的鈍器武器,在民間小說、傳說中,它們被形容得威力無窮,前有姜子牙的打神鞭,後有秦叔寶的撒手鐧,現代還有徐老怪編的狄仁傑“亢龍鐧”,可謂是一等一的神兵兇器。

    當然,真實的歷史與小說、傳說肯定不一樣,不少東西都被添油加醋的修改了,史書從未記載太公望有什麼打神鞭,秦瓊和胡敬德也沒有什麼文史記載他們用鞭和鐧,這無疑讓鐧、鞭的軍事應用蒙上了一層歷史迷霧。

    上圖是福建省博物館的宋朝李綱鐧,這是目前發現的最早的古代鐧實物,重約3.6公斤,長96.5釐米,身條長度74.1釐米,四面內凹,符合《武經總要》的描述,上窄下寬,篆有銘文“靖康元年李綱制”金字。

    按《武經總要》的記載:鐵鞭、鐵簡,兩色。鞭其形,大小長短,隨人力所勝用之。人有作四稜者,謂之鐵簡,言方稜似簡形,皆鞭類也。

    翻譯成現代文就是:鐵鞭、鐵鐧這兩種武器其實都是鞭類,但各有特色。鞭的型制因人而異,人們按照自己的需求使用不同大小長短的鞭;鐧則擁有四稜,人們覺得這個方方的形狀像用來記載東西的竹簡,所以稱之為鐵鐧。

    但就威力來說,這兩種東西其實都談不上什麼威力,因為他們本質上其實是略輕型的打擊兵器,或者換個話說,叫“輕型鈍器”。甭管演義、小說吹噓的多厲害,實際流傳下來的鐵鐧、鐵鞭重量並不誇張,這比較符合它們的歷史定位,這就是種長兵以外的副武器。

    在破甲和對付硬物方面,鞭、鐧的作用相當可圈可點,但它們從來都不是戰場的主流,人們始終更青睞刀劍長矛的組合,我們可以將鞭、鐧視為某些時期精銳武士和戰將配備的近戰武器。

    其實小說也說的沒錯,尉遲恭、秦瓊這類都是上馬長兵,下馬揮鞭和槊,這被他們當成了步戰的武器。畢竟古人比今人見識的冷兵器交戰要多,鞭、鐧的用途並沒有太多謬誤,它們的這種副武器的確就是讓騎士用來下馬近戰的,而且必須是戰場上使用。

    鈍器類武器的興起大抵只有一個因素——戰場防禦力的增加。當鎧甲技術日趨完備後,想殺死一個被保護到牙齒的精銳武士相當難,武器的鋒利失去了意義。

    上圖.清代破甲錐

    為了應對這種情況,中國古代兵器迅速發生了改變,戈、戟這類靠鉤、割的兵器被淘汰,長矛、長槍的頂端也變得尖細,劍也被淘汰,換為更適合大力斬殺的刀,為了更有效應對甲冑的防護,鈍器也愈發的得到重視,鞭、鐧這類早有原型的武器,便在戰場的影響下應運而生了。

    鞭類的原型並不難尋,按照一些說法,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有成型的鞭了,古代記載的“鞭”大多都是硬鞭,與拿來抽人的軟鞭功能一樣,但顯然是兩種不同的東西。

    某些考古資料認為硬鞭的誕生是相當古老的事情,因為它本質上就是根棒槌,人們用長桿狀的長鞭放牧,而短棍狀的短鞭則拿來防身、狩獵或打仗、行刑。畢竟棍子是相當好加工的武器,而一根手感夠好的棍棒在早期可能相當趁手。我們不用去思考祖先怎樣不相親不送禮一棒帶回山洞的光榮往事,只消回憶下過去菜場攤販怎樣拿秤桿搶地盤的情形,即可明白“鞭”大抵是怎麼回事兒。

    發展到一定歷史時期以後,為了解決掉身著重甲的敵人,騎士們攜帶的一些既不過分佔用馬力,亦能充分發揮火力,還能補足馬槊的東西便出現了,這就是做打擊鈍器使用的鞭與槊。

    在不便使用長兵的時候,具備相當分量與強度的鞭、鐧無疑相當有效,它們可以無視鎧甲快速讓人喪失戰鬥力,能在甲冑群中起到比刀劍更有效的攻擊作用。

    這與歐洲中世紀的發展相當雷同,他們也在日益強化的鎧甲面前,選擇了鈍器類武器和重型武器,要麼細劍破甲,要麼大錘子悶人,連劍法也發展出拿劍柄當錘子擊打盔甲的打法,對付著厚甲的敵人相當有效,在真人試驗中,幾下子就讓人暈頭轉向。

    當然,鞭、鐧這類武器消耗金屬量相當大,所以不用指望它們能裝備到所有計程車兵,顯然成本上它們並不符合戰陣的要求,只能是部分戰將和精銳的訂製型武器,更不能全面的取代刀的作用,說到底,它們是破甲時代劍這類副武器的功能替代品,甚至就是異化的大劍,取消了無用的鋒刃,純靠鈍擊來攻擊敵人。

    從李綱鐧這件文物中我們也可以看出,所謂的“鐧”更接近破甲大劍,帶楞的重脊可以鈍擊敵人,上窄的頂部同樣能夠捅殺敵人。不用質疑頂部的穿透性,三稜刺刀的平頭一樣倆窟窿沒商量,大鐧這種東西捅臉上還能活?

    不過,在對付無甲的敵人時,鞭、鐧就不那麼好用了,畢竟重量過大,揮舞起來需要相當小心的控制重心,揮速也不會很快,這就給了敵人很多進攻的破綻和躲閃的機會。專用性太強,泛用性不如刀劍廣,這也許就是它們始終沒有流行開來的原因。

    某些對鐧的描述相當有趣,比如“撒手鐧”,或者叫“殺手鐧”,這些鐧被它們的主人扔出去制敵,而且它們比飛行道具還狠,往往一棒就把追兵給砸死了,端的是兇殘莫名。不過,這種小說化的情節也恰恰說明戰陣之中是不大可能玩這一出的。

    就後世的用法來看,鞭、鐧一般被當做武術鍛鍊用的器具,用來進行刀法、劍法的力量訓練,這點與日本劍道中的素振棒差不多,幾乎是殊途同歸,就是個體育用品。而古典時代過去以後,中國的戰場也再沒見過這類鈍器的普遍裝備。

  • 5 # 燭龍燭九陰

    大規模裝配軍隊應該不會有。但是一些小規模軍隊上也許會有。

    這主要是由他們的用法所決定的。這兩件兵器都屬於鈍兵器。首先對使用者要求極高。頓兵器靠的是勢大力沉的招數。在破甲方面有奇效。而且一般的兵刃是難以格擋這類攻擊的。這也就要求使用者的體格必須健碩。而且常年習武。必須有一定的力量基礎。否則這類兵器對使用者來說就是累贅。難於發揮它真正的威力。所以大規模軍隊上一般不會見到這類兵器。這種兵器一般是要有專人來練才能發揮出威力。

    其次。這種兵器的製造成本非常高。因為它是有大量的鐵堆砌而成。所以從國家成本來說軍隊上是不會大量裝備這種武器。就比如說歷史上曾經出現一種專門剋制戈的兵器。但製作成本太過高昂。一件相當於30個盾牌。所以並沒有大規模出現在戰場上。

    鈍兵器的殺傷力一般是非常大的。因為他所追求的效果就是將敵人打得筋斷骨折。而由於它的攻擊方式一般兵刃是無法直接格擋。就算能擋住。它所傳遞下來的巨大能量會直接作用於人體多多少少會有些損害。而且一旦被這種兵器擊中。輕則區域性失去原有功能。重則當場暴斃。而且甲祝在他們面前基本沒有什麼用。而且在這種兵器的攻擊下。人體會在一段時間內難以恢復。而且會失去所有戰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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