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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涯孤客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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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白鉛華
以前夢想的聖地,原來也是這麼的不忍目視和唯利是圖。
我想大家應該都曾經有過文學的夢想,但是在種種原因之後,擱淺了,停滯了,放棄了。我身邊好多的出版名人,不論是作者,還是出版社的總編,竟然不是我思想中的出淤泥而不染,反而甚至於有些下作,但請原諒我不能明說。
為什麼說趨炎附勢?我就拿和文學相關的出版來說吧。我身邊的同事也不禁感慨:能出版的不會寫書,會寫的出不起書。因為我們現在的出版社都是搖搖欲墜,網路對實體出版的衝擊很大,出版社的日子都不好過,都是在靠一些學生的教材教輔在支撐。我甚至敢說,若是沒有教材教輔,中國500多家出版社會合並、撤銷一大半。
現在出版社都會和作者建立起銷售合作,簡單來說,出版社免費出版作者的作品,不付稿酬,但作者得從出版社買書,自銷一部分。其實,這就是變相的買賣書號。因為出版社得營利,它是企業,得自負盈虧,所以賠本買賣它不做。
因此,有些作者的作品確實很有價值,但往往就埋沒在無法出版上邊。有名氣的作家,或者網紅、大V寫的那些糟粕卻很受歡迎,確實能皓首窮經的人士的作品,卻被埋沒,不能說這不是一種倒退。但也不能說這全部是出版社的責任,我認為這和社會環境關聯很大。我們的環境沒有形成一種全面閱讀的風氣,或者直白地說,沒有形成一種全民提升的風氣,反而卻有些全民娛樂。
只要帶上“圈”這個無形的枷鎖,這個行業就被輕視了。我一直認為“XX圈”是對一個行業的娛樂說法,比如“娛樂圈”,看看社會新聞,這“quan”簡直和“juan”沒有區別。我一直不想給文學也加上“圈”字,因為,我思想中的文學是聖潔的,是純淨無暇的。可在利益的趨勢下,已經變了味道。文學及其相關已經把傳承文化放在了第二位,雖然我們行內仍舊口口聲聲地說:社會效益第一,經濟效益第二。但是,作為企業,營利才是第一位吧。我們確是如此認為:經濟效益第二在先,社會效益第一其次。
強制力阻止了“百花齊放”,迫使“花謝”。現在的出版社,不論是地方出版社、大學出版社等等,都屬於中宣部層層管理,限制性東西很多。一般的作品,不能出現消極、論政、色*情、宗教、保密等等東西,甚至提起都不行。於是,有些作者就不掛書號去印刷,這又是“非法出版物”,因此,好多優秀的作品都胎死腹中。
以上,是我個人的一些說法,可能是我的思想太消極,大家可以給我一些Sunny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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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詩詞娛樂
潛規則,存在於各種圈子裡。文學圈子裡的潛規則,總結一下,大體上可描述為四個字:辱沒斯文。講明白一點,就是文學生產精神產品,但潛規則羞辱文學生產者。
一是代寫。自己不識幾個大字,讓人代寫。再利用自己的名聲和人際、社會資源銷售。比如XXX、XX……此處省略百十個人名字。
二是想發表、想出版,先交錢納貢給刊物、機構。匪式買路錢,現實還存在。文學之路,原來是要現鈔來鋪的。
三、官員發表、出版,比普通人容易。不敢詳述。
四、編輯利用權力優勢,向作者索財索色。2017年,“一名女自由詩人給連雲港某晚報投稿時被該報男編輯騷擾。男編輯屢次向女子發露骨文字,並表示,只要她同意,作品就可以發表、拿稿費、出名,欲將其潛規則”。相必已經被潛的大有人在吧?
我想當編輯。
五、文學是分等級的。高階文學當然是名作家的作品。低端文學,像當代詩詞,連地攤兒都不願意賣他的書。所以文學作者也自然有了等級。
文學很美,但有體臭和銅臭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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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把盞常聊
潛規則的釋義如下:“潛規則”,是相對於“元規則”、“明規則”而言的。是指看不見的、明文沒有規定的、約定成俗的、但是卻又是廣泛認同、實際起作用的、人們必須“遵循”的一種規則。
如此看來,“潛規則”這三字並非都是貶義的,也有其“Sunny”的一面。比如我曾經說過的:過去,許多家庭的家長們儘管連字都不識,但他們靠著一輩兒輩兒流傳下來的、帶有“道德規範”的話語和行為,影響和教育著下一代。我以為,這也是一種“潛規則”。
可如今,“潛規則”這三個則發生了質的變化,完全可以和厚黑、貪婪、無恥、金錢、性、見不得人等等這些個詞劃等號了!
這三個字出現最早和最多的領域首先在演藝圈、娛樂圈。20 03年,一個叫張鈺的演員就曾向多家媒體爆料,用“我不再做沉默的女人,讓一切大白於天下吧”的聲音,來揭露影視圈性交易的“潛規則”。
古今中外,都把“佛教”當做一塊淨土。國家佛教協會會長,按說應該絕對是這塊淨土上的“領袖”人物了吧?可就在他天天“和顏悅色”的在微博上以發文或答覆的方式不斷向人們“傳授佛音”的時候,竟被其“弟子”發出的95頁的舉報信,陷入了性醜聞的“潛規則”。
“淨土”內尚且如此,那麼,作為有著特殊的“才能”、能夠像“庖丁解牛”般剖析社會及人性的靈魂工程師們的聚集地~~~文學領域,會是另一塊“淨土”嗎?
記者大多是搞文字工作的,他們的文字、報道、專題等都是在新聞文學範圍內,應該屬於文學類的範疇吧?數年前,凡是需要宣傳的各種釋出會,哪一場能少的了記者?會場簽到處,地下整齊的碼放著一排排的手提紙袋,裡面除了放點紀念品,還要有兩樣東西:一個是報道通稿,另一個則是“紅包”。
假如您是一個畫家,在某地舉辦了個畫展,需要在報紙上宣傳一下,那麼您就要請些記著,每人給個三、二百塊錢的紅包,替您在報上發則訊息。如果您還想再被“捧一下”,那麼就得再準備個幾千塊的大紅包了,這樣,便可以在報紙的文化版面上來個專題報道了。至於是“整版”還是“半版”,只有按價而論了……
如果再肯多花,甭說寫個“報告文學”什麼的,找個作家單為您寫本書也不見得做不到吧?
“錢”的事兒說了,性的事兒呢?
上世紀八十年代,社會上興起了一股子文學熱。不但湧現出了一批作家,各地也都紛紛開設什麼“文學創作”講習班、培訓班等等的講座,於是一些個“作家”們便頻繁出現於此,不僅能掙到錢,還掙到了“色”!
我曾經就接觸過這麼一個傢伙,酒桌上不止一次的向我吹噓:他當年在給文學愛好者們講課時,利用可以幫你在雜誌上發表的承諾,跟多少個女孩子如何如何……
您想,那會兒人們的思想還比較保守,尚且如此。這要是到了今天……?
得,我還是趕緊的罵妖精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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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亦有所思
回答這種問題要千萬小心,真話不能說得太露骨,否則會被系統自動遮蔽,假話不能說得太諂媚,否則和一坨屎毫無區別。
作品,是我的兒子。
可現在我的兒子卻不歸我管,歸別人管了!且如果做了B超之後,人家判定是畸形兒,會逼著我做流產的!
兒子一出生,便會不停地接受各種身體檢查,然後打各種預防針,吃各種需要或不需要的營養品。而且這種營養品都是一個牌子的,想吃點水果,根本買不到,因為沒有賣的。直到許多許多年之後,我才發現原來世界上還有一種水果叫香蕉。我之前連香蕉的名字都沒有聽過。
兒子不歸我管了!
沒有了準生證,就沒有了身份證。沒有了身份證就會餓死!
這個圈子裡,全是有身份證的孩子,然後還要辦這種證件。要帶著他接著做各種身檢查,各種手術。問題是,能供提供服務的只有一家醫院。
只有一家!可世上的孩子有幾個億啊!我淚流滿面地問自己,要如何才能排得上隊啊?何況我的兒子有病!
為了兒子開一個健康證明,我要給大夫,護士,麻醉師,甚至保安都得送禮,禮送得越多,隊伍排得越前,健康的機率越大。
是的,我的兒子健康了,至少在名義上是如此。
那些沒有病的孩子當然都排在後面了,可是有沒有病父母說得不算啊!那些大夫,醫生,護士想要得更多,更快。
很多人氣憤之下,就帶著兒子回家了。
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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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陳規墨守,埋沒了無數英才。即便高行健的《靈山》也不能發表,後去英國,獲2000年諾貝爾獎。閻連科的作品也屢屢碰壁,後獲卡夫卡獎。在中國,發表難,難於上青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