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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朝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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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狼的影子319
一,“殺害岳飛的秦檜”是一個偽命題,我在很多回答中都反覆說明這個觀點,岳飛的死亡是死於國家司法部門依照國家的法律, 依法審判,明正典刑的,從過程到結果都是依法依規,人證物證齊全,判決書所列的三項罪名事實俱全,第一項罪名“擁兵逗留,不援淮西”,高宗本人和政府有關部門都是證人,依據宋朝法律,僅僅這一項罪名就可以判決岳飛死刑(臨軍征討,稽期三日者斬),第二項罪名有岳家軍10幾名將領作證,“指斥乘輿,切相要害者斬”,岳飛本人也無可抵賴,乖乖的認罪服法,至於第三項罪名,是高宗下決心要殺岳飛的真正原因,岳飛的幕僚孫革等六人均承認奉岳飛命令致信張憲,令其“與心腹兵官措置別做擘畫”,岳家軍所有主將都證明岳飛有書信給張憲,而且,張憲也確實有擅自舉兵“據上流”的軍事行動,不過是因為沒有來得及實施就被舉報,被張俊逮捕,因為具體的書信已經被張憲燒燬,而且書信中的言語比較隱晦,加上岳飛,張憲等人抵死不承認有謀反的企圖,所以這個罪名比較牽強,而被後世一直當做岳飛冤枉的藉口。
所以說,岳飛的死即談不上什麼“莫須有”,也不存在“殺害”這個說法,因為這是高宗親自主持的“昭獄”,所有的過程,結果都經的起司法解釋和歷史,特別需要說明的是,朝廷並沒有以“兵變”“謀反”來定岳飛的罪,因為前面二項罪名已經足夠判他的死刑了,如果真的是以“兵變”“謀反”給岳飛定罪,那麼岳飛以及張憲的家屬就絕不會僅僅是流放了,那是要誅九族的,現在很多人一直都把導致岳飛死亡的屎盆子扣在秦檜的頭上,實際上是受到評書演義的蠱惑,洗腦,要知道秦檜跟岳飛是品級相同的一品大員,如果高宗沒有動岳飛的想法,秦檜根本就沒有能力招惹岳飛,所以說,“殺害岳飛的秦檜”這個說法是根本不成立的。
二,“秦檜的議和政策使得宋朝延續了137年”這個說法也是不對的,秦檜沒有這麼大的能力,議和也不是秦檜的政策,而是兩宋300年來一以慣之的國策,跟契丹,西夏,大理,吐蕃,金國都是一樣,因為石敬塘割讓燕雲十六州給契丹,以及西夏的存在,使得宋朝喪失了所有的產馬地區,宋朝的軍隊一直都是以步兵為主要力量,導致了宋朝所有的對外戰爭都處於劣勢,所以,宋朝一直都是用“議和”“互市”“歲幣”的方式處理“國際爭端”,跟契丹政權是以每年二十萬“歲幣”換取了雙方罷兵,跟金國是以每年三十萬“歲幣”換取了和平共處,在宋朝統治者看來,每年花幾十萬銀子換取和平環境,比起用龐大的軍費開支養大量的軍隊,使得國家一直處於戰爭狀態,要合算的多,還可以有效的避免武將在長期的戰爭中長時間的掌握軍隊,建立“震主之功”,對朝廷產生軍事威脅,因為宋朝自己就是透過兵變建立的政權,所以歷代皇帝對於本國武將的防範,遠遠超過了對於外來軍事威脅的防範。南宋政權建立之初,幾大將的軍隊基本上都是自己“募兵”,已經打破了宋朝一慣奉行的“強幹弱枝”“兵不知將,將不知兵”的傳統,中央禁軍的力量相對比較薄弱,而諸大將統帥的“邊軍”卻非常強大,形成了一種“太阿倒持”的局面,這是宋朝皇帝絕不能容忍的,所以,經過兩次淮西會戰之後,高宗對於諸大將“擁兵自重”的情況已經忍無可忍了,加上經過十幾年的拉鋸戰,宋金雙方在軍事上已經基本上形成了勢均力敵的局面,金國明顯沒有能力滅宋,而宋朝也沒有能力收復失地,這個時候,高宗對於解決內部諸大將形成的威脅就更加迫切,所以,此時進行“議和”,形成相對和平的外部環境,是高宗此時最好的選擇,事實證明,紹興議和確實給南宋帶來了一個比較長期的穩定環境,加上金國內部也是戰和不定,西夏的搖擺不定,蒙古勢力的不斷崛起,也嚴重消耗了金國的力量,使得金國除了完顏亮唯一的一次主動進攻之外,就再也沒有能力對南宋形成什麼威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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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爾靜橋
答案是:胡說八道,無稽之談。
秦檜作為臭名昭著的大奸臣,早就已經被史學界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這是不容置疑的。近些年來,某些漢奸和某些“公知”為譁眾取寵,如跳樑小醜一般,居然為秦檜這樣的大漢奸平反,真可謂妖言惑眾,其心可誅。建議我們黨應該嚴厲管理某些漢奸分子的出格言論,殺一儆百,淨化社會輿論環境。
有些人說秦檜透過陷害岳飛,實現宋金議和,從而為南宋續命上百年,這完全是無稽之談,原因有以下三點:
第一,據史書記載, 秦檜在回到南宋之前,在金國就對當時金國的統治階層搖尾乞憐,透過向金國統治者表示效忠,而深受當時金國上層統治階級的讚賞。秦檜甚至在慘烈的楚州保衛戰中向自己故國大宋的軍民寫勸降書,勸他們歸降金國,可謂無恥之尤。秦檜回到南宋時,其實已經是“身在曹營心在漢”,只是此”漢“非彼”漢“,而是他的新主子——金國。秦檜應該算是金國派回南宋的大漢奸和大間諜。而身為南宋開國之主的趙構應該是清楚這一點的,但是他依然重用了秦檜,殺害了戰功赫赫的岳飛,原因很簡單,趙構當上了皇帝,不願意再迎回宋徽宗和宋欽宗,以免自己的皇位受到威脅,為了一己私利,置民族大義於不顧,宋高宗和秦檜都堪稱漢奸的典範。
第二,當時的金國根本無力併吞南宋,而且由於發展太快,統治基礎不牢固,是很有可能被岳飛打敗,被趕回東北老家的。北宋之所以發生靖康之變,並不是因為軍民抗戰不力,而是由於當時以宋徽宗和宋欽宗為代表的北宋統治階層昏庸無能,只想苟延殘喘,享受榮華富貴,而不是積極備戰。當時北宋在西北邊境對抗西夏的戰爭中節節勝利,差一點就滅掉了西夏,只是由於突然發生了靖康之變,才給西夏王朝又續命百年。可見,當時宋軍的實力不至於被金國打的滿地找牙,只是由於宋朝統治者為了自己的榮華富貴,還對敵人抱有幻想,採取了不抵抗政策,最終導致國破家亡,中原百姓也遭受了巨大的災難。可以說,以岳飛和韓世忠為代表的主戰派,如果能在一個敢於抵抗的君主帶領下,必然能夠收復中原,恢復漢家山河,卻由於秦檜從中作梗,宋高宗貪圖皇位,而被陷害致死,真的是千古奇冤。
第三,岳飛是當之無愧的民族英雄。近些年來,某些所謂的學者,譁眾取寵,居然說為了避免民族矛盾,而應該在歷史書中取消岳飛是民族英雄這一說法。這簡直是數典忘祖,必將遭受萬千唾罵。這也背離了歷史唯物主義的宗旨,歷史是發展變化的,女真人在歷史的發展程序中逐漸融入漢族,成為漢族的一部分,進而成為中華民族的一部分,這都是在歷史的發展中實現的,但是,在岳飛那個時代,女真人是異族,是外敵,這也是毫無疑問的,怎麼能夠為了避免所謂的民族矛盾,而否認這一事實。岳飛率領岳家軍,保家衛國,多次打敗金軍,是當之無愧的中華民族的民族英雄,這是不容置疑,不容辯駁的。如果有任何人敢對這一點提出質疑,那這個人必然是漢奸,必然是中華民族的敗類,就是讓人才上一萬腳都是罪有應得。再次強調,岳飛是當之無愧的中華民族的民族英雄,而秦檜則是臭名昭著的大奸臣,這兩件事都是事實,是不容置疑的客觀事實。退一萬步講,如果沒有岳飛的節節勝利,金國會同意跟南宋和談嗎?戰爭是政治的延續,只有戰爭打贏了,才有談判的資格和權力,自古以來皆是如此。
綜上所述,說秦檜透過陷害岳飛來為南宋王朝續命這一言論,是無稽之談,是胡說八道。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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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見過戰場上佔不到便宜,能在談判桌上佔到便宜的?
宋金能和談,先決條件是金國滅不了宋,佔不到便宜了,金國才不得不和談,不然,能撕毀第一次盟約,也能撕毀第二次,合約有什麼用?
如果金國覺得他能吊打你,馬上會撕毀盟約,第一次和談後,金國撕毀盟約就是這個想法,最後宋軍教他做人,抗住了壓力,於是宋金才有機會籤合約。
後來孝宗上位了,宋國也覺得自己可以碾壓金軍,於是也撕毀合作,最後金國教他做人,又求爺爺告奶奶的簽約,
再後來韓侂冑時代,南宋膽又肥了,好了傷疤忘了疼,於是又北伐,又被錘了。
所以,合約只有在雙方實力相當的情況下才有效,雙方實力失衡了,那就是廢紙一張,都會撕毀合約的,
岳飛的死跟紹興合議無關,也絕不是因為岳飛太牛了,金國說殺了岳飛就和談,如果是那樣,高宗會說“你丫看我長得像二逼嗎?”,金國有過前科的,即使沒有前科,宋國也不會那麼傻,相信金國的話。
岳飛的死是宋金停戰後,拒絕接受朝廷對軍隊的改編,並且岳家軍有失控的趨勢,跟和談無關。
如果岳飛真的那麼牛,岳飛一死,金兀朮就信守承諾,真的不再打宋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