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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陽光下的秋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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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肯定式教養
根據我對教育經驗,我認為不僅3歲的孩子可打,而且這個年齡還可以擴大,6歲以下的孩子都可以打。而且“打”應該作為這個階段教育的一個重要方法
可能很多網友現在開始就有點迫不及待的想要噴我了,不要急,看完我的理由再噴也不齒。
我之所以認為“打”作為6歲以下孩子的一個重要教育手段主要基於以下3點:
1、孩子的行為準則
6歲下的孩子依靠什麼原則來指導他們的行為?是道德?是規則?是理智?還是邏輯?都不是,他們依靠的行為準則是任何動物都具有的本能---追求快樂。因為道德、規則、理智等,這個階段的孩子根本還不具備這些能力,你跟一個4、5歲的孩子談善良、愛心,他懂嗎?
所以,這個階段孩子的行為準則就是最求快樂,怎麼高興怎麼來。
所以我們會看到孩子看到喜歡的玩具就去拿,就去搶,他才不管是超市的,還是別的小朋友的。
追求快樂為準則,所以會做很多出格的事
2、智力發育不完善
雖然做出格的事,但也不一定要打啊。是的,如果只是做出格的事,然後跟他講道理他聽的話,確實不用打,但是這個階段的孩子講道理根本就不聽,因為他智力的問題,他壓根就不懂道理。
很多人把孩子當做縮小後的“成人”,認為他們除了體型比較小,知識經驗不足,別的方面跟成人差不多。事實上,他們跟成人的差別大了,特別是在智力上,他們的思維方式、認知能力,跟成人相比完全可以看作是兩種不同的物種。
有興趣的可以瞭解下皮亞傑的認知理論,你就知道幼兒與成人在智力上有多大差別,
我這裡重點說兩點6歲下的孩子的思維特點,
一是單維思維。孩子的大腦處理能力有限,他們在處理一個問題時,只能從一個角度思考問題,而這個角度往往就是他們追求快樂的本能,而無法顧及別的方面。所以,孩子一旦認準了一個問題,就跟鑽了牛角尖似的,說什麼他都聽不進去。
二是沒有道德規則意識
道德、規則意識是社會化的產物,是為了讓大家更好的交往而產生的,是後天教育的結果,不是一出生就具備的。舉個例子,排隊規則,如果就你一個人,還需要排隊嗎?肯定不需要了,正式因為社會化,為了維護大家的利益,所以產生了這種排隊的規則。
正因為道德、規則的意識是後天教育的結果,所以一開始的孩子根本就沒有這個意識,所以父母用尊重平等、講道理的方式他們壓根就聽不進去,因為他們根本就不懂。對牛彈琴說的就是這種情況。
正因為孩子的這種智力缺陷,所以註定了父母講道理的方式通常是不管用的。
3、孩子對於錯誤的認知
如果6歲下的孩子對於規則沒有認識,那麼他們依靠什麼準則來判斷對錯的?事實上,他們判斷對錯不是依賴於規則,而是依賴於結果。
如果做了這件事,受到了懲罰,那麼他會認為這件事是錯的,不應該去做。相反,如果這件事做了沒有受到懲罰,那麼他會認為這件事是OK的,可以去做。當受到的懲罰越嚴重時,他就會認為錯誤越嚴重。說到這裡,父母也應該明白為什麼我支援打了,當孩子犯了特別嚴重的錯誤,就必須要打,嚴厲的懲戒才會讓他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說白了就跟訓練動物一樣,對了就獎勵,錯了就懲罰,然後他就知道什麼是對錯了。
父母如何教育6歲下的孩子
那麼,當6歲下的孩子犯錯時,父母應該如何教育呢?第一步:警告,講道理
如果孩子出現了不良行為,父母首先採取的第一步是警告,告訴孩子不應該這樣做,然後給孩子講道理,解釋下為什麼不能這樣。
雖然我們說講道理的方式通常是不管用的,但是我們首先還是要給孩子講一下道理,讓孩子知道為什麼不能這樣做,萬一管用呢?而且,我們教育的目的最終也是要讓孩子為什麼不可以,所以道理還是要講的,但是不要指望透過簡單的重複講道理來制止孩子。
第二步:堅定的制止
當警告、講道理不管用時,我們教育方式就需要升級,父母就需要動手了。最初級的動手就是父母制止孩子,比如孩子如果搶別的小朋友玩具,警告無效後,父母就可以把孩子抱起來,不讓他去搶別人的玩具,直到孩子同意不再搶了才讓他繼續去玩。
這個制止的過程中,孩子肯定會哭,會鬧,但是父母只要做好自己,千萬不要發火,對孩子大吼大叫。父母只要控制他,不用過多的說教,這時候也不用去講大道理,因為你已經講過了,他都懂,就是不去做。等孩子情緒穩定了,你再跟他強調一遍原因,如果他還繼續犯錯,就還這樣對他。
這樣幾次,孩子就知道不應該這樣做了,父母是認真的,要遵守這個規則,從而把規則內化。
在控制孩子的過程中,還有一種進階的教育方法,就是共情。這就需要父母有比較高的情緒觀察和溝通能力了。共情可以讓孩子認識自己的情緒,更快的釋放自己的不良情緒,降低孩子的對抗。
最後一步:打
我們一般是不建議打,但是對孩子比較嚴重的錯誤,孩子屢教不改的,跟他講道理他又聽不懂的,就需要動用武力了。
比如孩子過馬路問題,父母跟孩子說了很多遍,但是孩子過馬路總是不長記性,父母這時候就需要動用武力,讓孩子意識到他錯誤的過馬路方式有多嚴重。
“打”這種教育方式只能作為特殊的教育方式,用在比較極端的情況下,切不可把“打”作為一種主要教育方式,否則就體現不出“打”的嚴重程度了。
總之,我們要設定不懂等級的懲罰方式,根據孩子的問題程度運用不同的懲罰,這樣孩子才能據此判斷出自己錯誤的嚴重程度,切不可用一種教育方式應對孩子的所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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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西魚許
我覺得是可以適當體罰作為一個懲罰措施的。因為孩子畢竟還小,有時候只講道理,並不能讓孩子瞭解自己的錯誤。透過身體的刺激可以讓孩子有切身感受。但是並不是只有打一個辦法,在做懲罰措施前必須要把握幾個前提條件:
1,事先跟孩子定好規則。在其再次破壞的情況下應該接受懲罰,這樣孩子也能培養承擔後果的責任心
2,在打孩子的時候,一定要堅定平和。我們要做的是讓孩子承擔後果,而非讓其留下心理陰影懼怕犯錯,否則孩子可能以後做事畏首畏尾,缺乏膽量和判斷。家長在打孩子時切記不要用兇狠的表情或語言去刺激孩子。
3,不可以舊事重提。我們在做懲罰時,應該就事論事,而不是翻舊賬。針對做錯的這件事情做懲罰,而不是把以前犯錯都拿出來提,這樣會造成孩子的思想錯亂。他會不理解自己到底因為哪件錯事而接受懲罰,甚至會出現厭煩躲避的情緒。為何之前說過他,現在還要說他?當他有這樣的疑惑時,可能會產生自卑自責心理。甚至覺得家長是故意針對他,可能埋下叛逆的種子。
4,在判斷孩子是否真的知道和承認錯誤的辦法是看孩子能否勇於承擔後果。當他能主動接受懲罰時,才是他真的認識自己錯誤了,而非嘴上說說我錯了,我下次再也不敢了,不要再打我了
此外,補充一點,懲罰孩子並非只有打孩子,做懲罰很重要的一個原則是讓他覺得難受,當他覺得不自在時,就起到了懲罰的作用,而且可以避免親子關係的衝突,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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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西山逸隱
當然!不管採用什麼方式(包括打),五歲以前,必須立下父親或母親說一不二的習慣!
愛信不信,各隨其便。老朽家傳,固守此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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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弘道
教育孩子向來是一個難事。對於3歲的孩子來講可以講道理,但也不妨用打為手了段。
儘量以講道理為主,打為輔助手段,尤要注意不要打傷孩子。
從小嚴厲管理很重要,正所謂無規矩不成方圓,孩子越大越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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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蘇氏推拿007
歲數小的孩子千萬別打罵了,這樣會事的起反。現在社會變化太大了。小孩變的非常聰明瞭,大道理都懂。教育孩子一定找原因。我有幾個建議大家可以一起試試就知道效果如何了。第一個小孩發脾氣暴躁和他本身體質遺傳基因有關,比如父母脾氣暴躁,孩子就脾氣暴躁,個性特倔強,認死理。第二個吃的東西有關係,比如吃刺激東西,辣椒,海鮮,牛肉,羊肉,這樣的食物吃多難消化,容易上火,脾氣暴躁。第三個和小孩認識的朋友有關係,小孩子本身沒有什麼,和脾氣暴躁孩子玩時間長了就會變脾氣暴躁。第四個和父母教育有關係,現在社會孩子自己帶的很少,大部分都是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帶孩子多了,老人太溺愛孩子,要啥給啥,不給就開始鬧,還有的是保姆帶的,現在保姆大部分沒有經過正規公司培訓就上崗了。大部分農村離婚婦女多,自己家庭不好出來打工,小孩要想改變必須從環境父母根本做好了,小孩不會脾氣暴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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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三清山居士
三歲就不聽話,脾氣還不好。長大還不上天了?不是什麼樣的父母,生下來的孩子從小都懂道理。不懂道理的,與他講道理,當然講不通。撫養孩子像管理樹木一樣,對於樹木,天生成材的品種,像雲杉、柏樹即使你不修剪,也不會枝杈旁逸,永遠保持直立挺拔生長狀態。楊柳,臘樹,紅葉楓,及時修剪才能達到預期樹形。樹莓,迎春,怎麼修剪也是蓬蓬灌木。撫養孩子,管理孩子,教育孩子,要從小抓起,防微杜漸,千里之堤潰於蟻穴,潰壩決堤奮力難濟。孩子小聽不懂道理,疼痛的感知絕對存在。掌握好尺度適當教訓沒有什麼不可以!一打二嚇唬也是重要手段。凡事,都講究匹配。手段與物件,也許不例外。鋼琴,琵琶得彈,薩克斯,嗩吶得吹,架子鼓,銅鑼,柳琴靠擊打,方法不對奏不出優美的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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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3歲小孩脾氣不好道理講不通,他媽怨他爸沒有跟小孩子講道理,3歲小孩子不聽話可以打嗎?
一個才3歲小孩竟然不光脾氣大,還蠻不講理和執拗,這豈不是要當小祖宗或想把天翻過來的節奏。如果父母放任其從小隨性子,不及時管和教的話,恐怕再大些不光身上的缺點糾正不過來,連性格的缺陷也暴露無遺。打個簡單的比方:若想要一棵樹長得直而有價值,是不是得從它是小樹苗的時候開始修剪多餘的枝葉,再拿木棍支撐和繩子近距離圍在樹的周圍,起到固定和防止長歪的作用。
一個3歲小孩脾氣不好道理講不通這事,其實也怨不得他,他自身更沒錯,因為他不懂如何約束自己的行為和控制自己的情緒;他還在見樣學樣的年齡;他需要父母耐心且正確的教導和引導,才不偏離軌道正常而安全地前行。
若家裡有這樣的小孩,都是父母慣和心疼的結果,若家裡有這樣的小孩,父母該罵則動嘴,該打應抬手,而不是在孩子出現問題時,把管教孩子的責任推給其他人,好像和自己無一絲關係似的。